多家券商訴訟年末迎新進展,內控合規與風險管理仍不容忽視

多家券商诉讼年末迎新进展,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仍不容忽视

年末,券商此前涉及的法律糾紛與訴訟終於有了新進展。進入12月以來,興業證券、申萬宏源證券、中國銀河證券、方正證券4家券商相繼公示相關案件進展。

多家券商诉讼年末迎新进展,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仍不容忽视

興業訴訟達成調解協議

近日,興業證券公告稱,公司於2018年3月發起訴訟的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一案取得進展。

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調解,興業證券與被告劉德群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足額支付融資本金29999萬元及相應利息、違約金和律師費。

如被告未按期支付前述款項,興業證券有權以被告質押的12387.12萬股“晨鑫科技”依法處置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據瞭解,興業證券分別於2017年的8月7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29日,為劉德群辦理了三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劉德群以其持有的12387.12萬股壹橋股份股票(後證券簡稱變更為“晨鑫科技”)質押給公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29999萬元,三筆購回交易日分別為2018年8月15日、2018年11月27日和2018年11月30日。

而興業證券之所以提起訴訟,是由於2018年3月12日,劉德群涉嫌刑事犯罪,其質押給興業證券的全部標的證券被公安機關刑事凍結(現已解除凍結),興業證券於2018年3月14日要求劉德群在2018年3月16日之前對所有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提前購回,但劉德群未履行提前購回義務。

鑑於本此訴訟尚未執行完畢,興業證券無法預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

興業證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現在對訴訟的具體情況還處於跟蹤狀態。屆時若被告依約履行協議內容,或是出現需要法院再次裁決等其他情形,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券商訴訟集體“翻頁”

記者注意到,不僅是興業證券,進入12月以來,多家券商的法律訴訟集體迎來新進展。

12月11日,中國銀河證券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銀河源匯投資有限公司因營業信託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已於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民事調解書》,且已收到被告償還的部分款項。

同日,申萬宏源證券公告稱,公司子公司申銀萬國創新證券投資有限公司訴中科建設開發總公司等3億元信託貸款糾紛案取得進展,決定提交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月6日,方正證券公示一則融資融券交易糾紛進展。截至12月5日,被告楊如軍、嘉盛集團已向公司償還《民事調解書》載明的全部債務。方正證券前期已對被告楊如軍的融資融券債權計提減值準備8711.45萬元,現將轉回這部分債權的減值準備金。

某分析人士認為,對於訴訟及糾紛事由,券商應予以重視,因為在糾紛發生的背後,一般能夠暴露出不少業務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敞口。尤其是在市場震盪加劇、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頻發之際,潛在糾紛發生的可能性大幅增加,這為券商的合規及內控等多方面的完善帶來持續挑戰。

此外,如若訴訟纏身,頻頻選擇對簿公堂,對券商將會產生什麼影響?

上述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稱:“一是顯著增加資產減值計提,拖累業績表現;二是耗費大量時間及金錢成本,或吃力不討好;三是直接折射展業風險,若處理不到位,將為日後業務發展埋下隱患。”

國際金融報記者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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