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向孃家賣地要錢,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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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向孃家賣地要錢,應該怎麼辦?

題目沒看明白,向孃家賣地要錢?我倒是想問問,怎麼個賣地要錢法?恐怕是向孃家要賣地的錢吧?即使這樣,我還是不明白,孃家賣啥地?地又不是孃家的,孃家憑什麼賣地?猜來猜去,應該是孃家所在的村遇有徵地的事情,即土地被國家徵用,國家給予徵地補償,出家的姑娘也想從這補償中分一部分吧?

如果真是這樣,聽我按照情理和法律給你分析一下。

首先,我得問問,這女兒出嫁後,戶口遷走了沒有?女兒在夫家取得承包地沒有?因為這些情況都決定著這出嫁的女兒有沒有資格要錢。

如果出嫁的女兒戶口已經遷走,但未在夫家取得土地(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這是合情合理的。因為農村土地承包在承包期內是增人不增田,減人不減田。女兒出嫁後,男方不可能在承包期內給她補上土地,而孃家也無權在承包期內給她要回土地。這種情況下,孃家村的地被徵用了,裡面本身就有她的責任田,當然就有她的一份。她憑什麼不能要?而孃家村又憑什麼不給人家?

當然,這一份土地的補償款,出嫁的女兒要定了!(如果承包期已過,出嫁的女兒已在夫家取得新的土地,那她就無權要了,再要就是無理取鬧了,我相信也不會有這種事,人不能沒臉皮到這種程度)

但是,農村遇有徵地情況,補償一般是分做兩部分,一部分是按土地補償,一部分是按人口補償。那麼,出家的閨女已經把戶遷走了,就沒有權力要按人口補償的的這部分了。理就是這麼個理兒,這出嫁的閨女也不能要這一份兒。當然,如果這出嫁的姑娘戶口沒有遷走,那還是這個村的集體經濟成員,這按人口分配的,也應該有她的一份兒。這樣情況下,她所得的就和本村的村民一樣,人家多少她也該多少,合理合法。不給人家,與理與法都不通!

所以,如果真是這麼個事,就不是人家出嫁的女兒回孃家和父母及兄弟姊妹爭啥,而是合情合理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們看完我的這個回答,大家說在理嗎?


齊東晏子


我國有些地方的農村,一向有著奇葩的現象,就是父母在分割家產的時候,沒有出嫁姑娘的份;而對於父母的養老和照顧方面,卻要求女兒、兒子一樣,同樣參加。

個人認為,既然孃家賣了土地,理應就有出嫁姑娘的份,原因有一下兩方面:一是,基於女兒的土地還在孃家裡,自家沒有分到土地。因為,土地近30年沒有大的調整,出生、死亡、出嫁、娶回的人都沒有作安排、調整,保持著原來的“穩定”。二是,既然父母的養老,平時的生病、照看需要姑娘,甚至姑娘付出的更多,那麼,姑娘要求利益均沾理所應當。


不能一直偏心眼地認為,“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有了利益,沒有姑娘的,義務責任來了,就找姑娘。姑娘按理應當享有權利要求賣地的利益所得。


渭北農人甲


如果是遺產你就有資格繼承,如果只是賣田地的錢,由於你已經外嫁,如果戶口不在本村,原則上就沒有你的田地了(如果你嫁入地已經分給你土地),那麼你就沒有資格分,除非你孃家的人自願分給你。但如今的地三十年不動,戶口雖已遷走,婆家那裡又沒有地分,你原來的地還保留在孃家,這樣孃家賣地就可以參與分攤的。


DAI往事隨風


我也是農村、對於這事應該有女兒一份、如果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應該不能收彩禮錢、即收了彩禮錢、生老病死也要女兒負責任、那麼女人應該能分享孃家財產、我們開發區發生了很多類似事情、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


郭寶雄


嫁出去姑娘回孃家要徵地款,按法律上來講,土地分戶時有她一份,所以她有權要徵地款,農村歷來有這種講法,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嫁出去就沒權利回孃家分家產,為了土地款兄妹成仇,打官司不少,至於兄弟給不給嫁出去姐妹土地款,每個人看法不同,對待不同,主要看一家人怎樣看待。


LY浮萍


答,這種事情看你自己怎麼想,你說有理就有理,你要就得要,反正這個社會都是強者勝,溺者敗。

如果按照自然規律來說,好崽不要壓田地,好女不要嫁樁衣,有它不多,無它不少,靠自己的雙手勞動創造得來的財富享受才心安理得,踏踏實實過日子,過著有尊嚴的生活。何必去孃家爭那點懊氣錢。不知我講的對不對。


相逢一杯茶


從法律角度來說,男女都有份,應該給,從情面上講,都是一家人還爭什麼,兄弟姐妹手足情,情比錢重要。錢沒了再掙,如果人心涼了就再也暖不熱了,情分也就沒了。


傲雪紅梅123456


多簡單的事,誰名下的地,賣的錢就歸誰。分地的時候可都是按人頭分的。沒有這個人,就沒有這份地,憑啥不給。


春雨綿綿無


有權利要啊,那是人家應得的,再說了,嫁出去的姑娘人家就不過日子了,當父母的就是人家不要也得給人家啊!


這扯淡的青春1


確實是孃家名上有女兒的土地、那一份賠償應該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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