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發放的年終獎應該如何計稅?

ninnananna


個稅實施細則即將發佈,19年1月1日後,個人所得稅很可能採用按當年累計收入預繳所得稅,方法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當年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6項)-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首套房貸利息:每年按1.2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無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每年按2.4萬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每人定額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大病醫療:對個人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萬元的限額據實扣除;

如果老王稅前月收入為2萬元,享受子女教育扣除12000元每年和房租扣除14400元每年,2019年1月份發放2018年終獎10萬元,則老王全年納稅情況如下:

老王的年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在6月達到10%檔,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4000元部分開始按10%預繳所得稅,6月個稅較前月有明顯增加。

點我頭像,11月10日文章有詳細解答




會計俠


您好,根據個稅草案二審的內容,可在稅前扣除項將增加贍養老人支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目前還未出臺相關扣除標準,預計2019年有相關規定。根據目前已實施的相關規定進行一下整理,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說明:這裡所說的個稅計算方法適用範圍為工薪金所,不適用經營所得情況。根據個稅草案二審的內容,2018年10月份開始起徵點為5000,計算個稅時使用新的稅率表。

  1. 月應納稅所得額(即計稅工資)=綜合所得工資金額-各項社會保險金-5000

  2.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從201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3.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方法:年終獎的個稅稅率與月計算個稅稅率基本一致。為了更加直觀便於理解,舉例說明。年終獎個稅的算法分兩種情況:一.員工發放年終獎當月工資高於起徵點

  4. 二.員工發放年終獎當月工資低於起徵點

  5. 現在有許多網站或公眾號都有個稅計算器或類似功能,若不確定自己計算的個稅是否準確,可以在計算後用相關功能進行檢驗

  6. 或者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使用報稅系統進行驗證自己的個稅計算是否正確


孝感市萬盛德隆


對此,深圳資深商事律師,瀛和律師機構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瀛尊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社保財稅律師段海宇簡單回覆如下:

這個問題實際上涉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文)是否繼續執行?對此,本人分析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獎金主要是和綜合所得、綜合稅制存在一定的理念衝突,這是這個問題的起因,但是因為該通知尚未廢止,所以對今年的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問題,要分時間看;

二、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實際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繼續執行國稅發【2005】9號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適用修改前個人所得稅法的稅率表一及其相應的速算扣除數。

三、2018年10月1日(含)之後至2018年12月31日(含)之間實際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繼續執行國稅發【2005】9號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但是需要適用第七次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的稅率表一及其相應的速算扣除數。也就是適用新的稅率表及其相應的速算扣除數。

四、2019年1月1日(含)之後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可以繼續執行國稅發【2005】9號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需要看政策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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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好像還沒有出現新的規定,應該還是可以按照12個月平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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