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庭到強制執行結案欠債人都沒出現,之後債權人找到欠債人,能否將其控制後報警?

有你的伴隨才幸福



題主提問是強制執行,如何讓被執行人履行判決問題,提供一些分析和參考:

1、不建議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控制,一方面涉及自身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可能造成違法。報警是沒有用的,不歸警察管,而是要向執行法院報告被執行人行蹤。

2、如果申請人找到被執行人,那麼可以向法院報告被執行人行蹤,法院會對被執行人進行控制甚至司法拘留。如果能夠合理控制,不威脅安全和涉嫌犯法,申請人可以自行控制被申請人。

3、判決生效,申請人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才是合法的執行者,而且執行的應該是財產。如果法院查詢不到被執行人財產信息,並且找不到被執行人,那麼一般情況下,法院就會終止本次執行,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名單。如果被執行人故意躲藏,拒絕履行判決,法院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公益宣傳,旨在普及,歡迎關注和點評!諮詢法律問題請直接私信



全民普法宣傳


你這樣的問題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一般能夠起訴到法院還沒有錢還的人基本上都是捉襟見肘沒有還款來源,基本上這些人都是處於失聯狀態,對於你的這一個被告應該屬於這樣的情況,你有權利和義務通知執行法官這個被告的去向,現在你知道了被執行人的具體位置,你可以告訴你的這個案件的執行法官 ,讓他來和被執行人溝通,現在是法治社會什麼都要依法辦事,你不能夠用控制這個詞去限制被告人身自由那樣你就違法了,這樣的結果是得不償失的,所以你現在趕快和執行法官聯繫。把你掌握的情況告訴法官。


正能量頂


打擊老賴之路任重而道遠,取證難,執行難,找被執行人難!即使申請人找到被執行人再聯繫法院執行也很難!節假日不行,下班了不行,又或者當地法院正忙也不行,總之就是難!自己控制被執行人也不行。建議法院聯合公安,在法院判決生效後移交公安,至少公安找人抓人比法院執行局效率更高,對拒不執行和逃避執行的,一經公安機關抓捕,先送拘留所拘留十天,再由法院執行局執行,對再不執行的按當地年人均收入乘所欠金額入刑,服刑期間利息照算。如此高壓打擊,相信老賴們無處遁形!


曙光148253101


跟被執行人立即發生肢體接觸,雙方都進入派出所,然後給執行法院的執行法官打電話,讓法院前來提人。1,我沒有非法拘禁,2,他欠債不還,我屬於無奈,3,藉助公安部門暫時限制老賴行動自由,以防止他脫逃。


心存淨土1


案件從開庭到強制執行到結案都沒有見到債務人很正常,既然能結案肯定有合法的代理人在代為做工作,是合法的。既然案子結了你就不能在以案子的理由找債務人了。所以你見到債務人控制人家是違法的,更沒有交到警方的說法。


隆安金城


可以的哈,最高人民法院與公安部聯合發了文,對於老賴你可以先找派出所的!


有法講


肯定能,已經事實清楚買際就是作騙,應刑事拘留了,必須要判刑給予這不要臉的變相作騙的東西教訓教訓了。


讓天上火點燃爐中火吧


身無分文,吃飯都成問題。有什麼用,還不如叫他正常打工,還一點是一點。總比一分要不到強。


向東3041


可以的。報警處理,如果沒有法院執行人或者警察在場先不要發生肢體接觸。以防萬一反咬你。你要知道老賴,呵呵


用戶104665912272


法院都無法,誰還有法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