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金融國企三任廳官”前腐後繼”,有人貪3000多萬獲死緩

【撰文/趙三軍 統籌/劉姝蓉】吉林省紀委監委今日(12月10日)發佈消息: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大白新聞梳理發現,高福波是吉林信託的第二任董事長,此前,吉林信託的第一任、第三任董事長均已先後落馬。

這家金融國企三任廳官”前腐後繼”,有人貪3000多萬獲死緩

高福波資料圖(圖片來源於吉林信託官網)

高福波曾因內幕交易被罰款20萬元

高福波生於1961年6月,先後任吉林省白山市農村信用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助理兼資金信貸處處長,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2007年6月起任吉林省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10月卸任。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從事金融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註冊資本15.97億元,管理信託資產規模320億元。吉林信託前身為吉林省經濟開發公司,控股股東為吉林省財政廳,其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餘四名股東為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持股0.626%。

去年年底,吉林信託因內幕交易吉林森工股票、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以及在限制期內交易的行為,其違法所得4373.32萬元被證監會沒收,並被處以4373.32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董事長高福波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而此時,高福波已卸任吉林信託董事長兩年多。據證監會調查,高福波與森工集團董事長柏某新較為熟稔,且兩人在涉案賬戶交易“吉林森工”股票前後,電話聯繫頻繁。

在被罰款一年之後,高福波正式接受調查。

高福波的前任、後任均已落馬

在高福波被查之前,他的前任張興波、繼任者李偉均已落馬。

張興波早年曆任吉林省食品公司財會科長、吉林省財政廳商貿處副處長,1985年1月,省財政廳基建處籌建了吉林信託的前身——吉林省經濟開發公司,1998年2月,吉林信託首度更名亮相,吉林省財政廳任命張興波為常務副總經理(正處級),次年9月轉正為公司總經理。2001年3月,吉林信託改製為責任公司,並拉入了吉林化纖集團、吉林炭素集團等國有法人股東,張興波自此集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三職於一身(副廳級)。

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至2006年,張興波在任吉林信託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司資金3000萬元;另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財物價值871萬餘元。2008年12月24日,吉林市中級法院以貪汙罪、受賄罪判處張興波死緩。張興波上訴後,吉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高福波2007年6月接替張興波出任吉林信託董事長,2015年10月9日,吉林省政府免去高福波的董事長職務,指定李偉接任。

李偉先後任吉林省建設廳副廳長,長春市副市長、白山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8月開始接受調查,此時,距他上任吉林信託董事長還不到兩年。

今年3月,李偉被“雙開”。本月6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官方微信“吉林發佈”稱,李偉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吉林省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李偉在擔任白山市委書記期間,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規為他人撥付財政資金,致使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資料來源:吉林省紀委監委網站、中國經濟網、華商網、證券日報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