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上了“老賴”名單 婆婆主動幫履行

(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通訊員張瑩瑩)

“法官你好,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我兒媳婦的名字在一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裡,這是咋回事兒啊?”12月7日,一位年逾半百的老人來到開封市龍亭區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詢問道。

原來,幾年前,被執行人張某騎著兩輪電動車將行人趙某撞傷,致使趙某在醫院住院治療了12天,後在交警的調解下,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張某一次性賠償趙某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6千元。協議達成當日,張某先期支付了2千元,張某承諾在兩個月之內支付剩餘4千元。然而兩個月後,趙某卻始終聯繫不上張某,遂訴至開封市龍亭區法院。經審理,該院依法判決張某五日內賠償趙某醫療費等費用共計5140元。判決生效後,張某仍未出現,且未向履行給付義務,無奈之下,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該院依法向張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以及失信風險告知書。同時,執行幹警經查詢,發現張某名下銀行賬戶並無可供執行的存款,遂執行幹警將張某依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於12月6日將失信信息在該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予以曝光。在失信信息發佈的第二天,張某的婆婆任某來到龍亭區法院,這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您兒媳婦張某因撞傷趙某被法院判決賠償5140元,但她始終未履行賠償義務,我們將她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希望督促她儘快履行義務。”該院執行法官問清任某的來意後,耐心向其解釋道。

任某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說:“我兒媳婦外出打工了,一直沒在家。我來替她把這個錢交了,法院儘快把她的名字從名單上移出來吧。”當天,任某履行了全部執行款,該院立即將被張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移出,並刪除了公佈在微信上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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