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男朋友要十萬元彩禮,這個做法過分嗎?

只是默默為你傷心


我個人認為不過分!男方出十萬彩禮,花錢辦酒席這是應該應分的。女方結婚時,買全部家電,陪嫁一部車,然後媽媽給捏腰錢,這也是應該的。天津乃至全國,估計都是一個傳統,那就是男方買房,裝修,辦酒席,買傢俱,買金貨,給彩禮,女方買家電,陪一輛車,買金貨,被子,軟裝一系列。綜上所述,得過結論:生兒子費錢,生女兒省錢,生兩兒子要命?



高山上的小草82




我幾十年來一直認為,男女的婚姻是神聖的事,要彩禮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封建禮俗。我六十年代結婚時,女方沒要彩禮,二十世紀末,兩個女兒出嫁,男方給了都不到一萬,也全買成家電做了嫁妝。她們的婚姻也都幸福。



去年看了幾期天津電視臺的《法眼大律師》節目,讓我徹底改變了觀念。主持人的話讓我刻骨銘心。她說:父母為女兒出嫁要彩禮,是給女兒的婚姻加把保險鎖。女方不要彩禮,男方不但不會感激你,反而會把婚姻當兒戲。他們會輕易地提出離婚,因為離婚對男方沒有一點損失。



仔細想想,還是挺有道理的。男方準備了婚房,為了怕一旦離婚女方會分到一半的財產,房產證都寫父母的名字或男方的名字,不肯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要點彩禮有什麼錯?

按照當前的物價水平,十萬元的彩禮真不算多。我認為,彩禮只有讓男方感覺心痛才有意義。不痛不癢還不如不要。



許多文章為男方訴苦,打抱不平,說男方準備婚房已經花的夠苦了,甚至父母的棺材本都搭上了,女方再要彩禮是不通情理。

婚房雖然是兩個人結婚用的,可是產權有女方的嗎?你花錢為自己置家產,有什麼可抱怨的?

如果男方實在拿不出十萬彩禮,我有個建議:在婚房的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讓新房成為婚後夫妻公同財產。在不是兩全其美,皆大歡喜嗎!


李冠朝


不過分,女孩子在孃家養了二十幾年,長大了嫁給了人家生兒育女,接種傳代,大家說有女孩家虧不虧……虧大了!



朋友31533585


看情況吧,我覺得如果附近的人都是這樣的彩禮錢,你不要反而會讓人覺得你輕賤了自己。但是如果男方家裡真的困難,而男方又靠譜,是潛力股(至少有努力工作掙錢),那也可以適當減免,或者不要彩禮。

反正我結婚,老公沒房沒車,但是工作踏實,人好。我就問他家裡有多少錢,他說有三十多萬,我就說我要三十萬彩禮,不要房不要車,行不?他覺得我要的有點多,但是還是跟我婆婆說了,我婆婆可高興了,說沒問題!直接就找媒人過禮準備結婚了!(現在三十萬在天津縣城首付都不太夠)

後來結婚的時候我的嫁妝是兩套房,一輛車,還有我爸媽給我添嫁妝的三十萬(婚前我婆婆不知道我有這麼多房,就知道我家家境不錯,也知道我剛買輛車)!我婆婆跟我媽同村的小時候就認識,我對象比我大七歲。我嫁過去我婆婆可疼我了。雖然不住在一起,但是我們每週都會回去吃頓飯。

婚後我媽讓我把我老公名字加房產證上,我老公說沒必要那麼麻煩。不過我覺得我媽說的也對,就故意讓他給我還房貸,一個月一千七,這樣萬一以後我倆分了,他還能分到他還貸那部分的房子的錢。

唯一遺憾的就是我公婆離不開農村,不跟我來樓房住。不過還好我爸媽跟我住一起,可以照顧我。這樣我老公就可以安心上班賺奶粉錢啦。

結婚快六個月了,至少到現在我還覺得很幸福,而且寶寶的預產期剛好是我們結婚一週年紀念日那天!希望寶寶能按著預產期生!那簡直是太完美了!


金瑩瑩---笨笨的豬豬女俠


能夠看得出來問這個問題的人,其實她內心裡面非常的糾結。現在關於彩禮這個問題,討論得已經不少了。女人出嫁男人結婚,彷彿就該由男人出彩禮。其實彩禮具體多少合適,沒有一定的標準,而且各個地方的風俗習慣也不一樣,有的要得多的可能得30來萬,但大部分地方的彩禮,一般是在10萬到15萬之間。所以說題中的這個問題,向男朋友要10萬元彩禮的做法,應該來說不算過分。


現在很多女方家裡邊兒出嫁,有一個誤區。總覺得如果不要彩禮的話就嫁進去,會讓男方家裡看不起。其實不是這樣的。要不要彩禮,要多少彩禮,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也就是說你的男朋友家裡邊兒的經濟情況,你家裡面的經濟情況。如果說你喜歡的這個男人家庭條件特別的差,而你的家庭條件非常的富有,這種情況下,不要彩禮也罷。實際的生活當中,也有不少女人出嫁沒有要彩禮的,因為她看重的就是男人對她好,愛她。


如果說女方家裡的經濟條件不錯,男方家裡條件也不錯,那當然他們以後的婚姻生活,相對來說也比較幸福,因為不會因為錢的問題而發愁。現實生活當中也是很多,女方家裡邊兒要了彩禮,但婚後女方的父母就會把這個錢還給自己的女兒,給她存起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當自己的女兒有了孩子以後,會給了孩子。絕大多數的父母不會花女兒的彩禮錢。

要彩禮多少算合適多少算過分,這個沒有一定的標準。只要男方家裡邊能夠接受,承受得住,就沒有問題!其實彩禮只是雙方定親的一個基本的禮儀。有很多人,在要了彩禮之後,又吹了,也就是說,兩個人沒有結成婚,還有一些地方的人要求把彩禮還回去,這樣的話鬧的挺不好的!


文史大世界


找男朋友要十萬元彩禮,這個做法過分嗎?


說句實話,這事情倒是不過分,不過已經貸款買車買房的情況下,確實是拿不出錢。

有些時候,不是捨不得,而是真的有心無力啊。

你自己也說了,貸款買車買房,甚至裝修都需要找你借兩萬,可想而知不可能有閒錢拿出來。


這樣的情況下,十萬彩禮怎麼辦?

東拼西湊去借咯?

借的到還好,借不到就算逑。


說穿了,其實都沒有錯,只是因為經濟能力只有如此,奈何,奈何!


個人覺得,還是看你想不想嫁吧。

如果想嫁過去,即使什麼都沒有,同樣可以玩私奔。

如果不想嫁,什麼都可以挑出毛病。


司暢Ailan


在頭條看到特別多這種新聞。我是不屑一顧的。有人說是女方開出的賣身價,我就覺得,女方在提出這個錢的時候,已經變成了一個乞丐。唯一不同的是,乞丐還要哀求:行行好給我兩分錢吧,這女的則是理直氣壯大聲說:你必須給我錢,給我車,給我房!厚顏無恥的賤貨!我憑啥要施捨給一個就知道錢的乞丐?給人家乞丐還會感動地說聲謝謝。一個恬不知恥,沒有一點自立自強的骨氣,只知道吃現成的女人,我有錢也不會給。


user7523641809647


彩禮這個問題, 應該困惑著現在多數的年輕人,很多人都因為彩禮的事情談崩了。

其實這數目是不定的。主要看當地的習俗和當事人的家庭條件。畢竟兩個人結婚之後還是要生活的。男方如果家庭條件確實困難,經濟條件有限,十萬對於他們來說可能就是個天文數字了。現在城裡一套房是結婚的最低要求了。日益上漲的房價,一套房的首付 已經掏空了一個家幾年的積蓄,還得再借錢,婚後還要買車。(當然現在很多都女方陪車了。)

就拿我自己的情況來說吧,如果我女朋友讓我拿十萬我是萬萬也拿不出來。剛買了房交了首付,每個月還要還著房貸,還有日常的生活,現在一個月幾千的工資已經是入不敷出了。到了這個年紀父母的年紀也大了,身體不如以前,賺錢的能力也大大下降,更是不可能開口要錢了。如果男方家裡條件好倒也無所謂。畢竟以後都是一家人了。可如果是真的拿不出來,而女方偏偏又咬著不鬆口,那你說男生能怎麼辦,他應該也很絕望吧。那可能有的女生會說,你連十萬都不捨得給,還說愛我。難道對我的感情連十萬讀不值麼,其實不應該這麼理解,如果他不愛你為什麼還要給你結婚呢?愛情不能拿金錢來衡量。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這個問題還是要兩家人坐下來好好的談一下。


影子的砂鍋


我真的不明白,平臺上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問類似這樣的問題?本來對於這樣的問題真的是不想回答,可是看著這樣的問題真的是讓人非常生氣!結婚是你自己的事,是否索要彩禮,要多少也應該由你自己決定,你問別人,別人能夠替你結婚嗎?

再說了,彩禮多少的問題也要根據對方的經濟情況來決定,如果對方身無分文的窮小子,不要說十萬,就算十元,他都未必能拿得出。如果對方是土豪,你管他要十億也未嘗不可!

還有就是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結個婚,非要跟彩禮在這較勁。彩禮應當是建立在男女雙方自願給付的基礎之上,而不是一方強行索要的。雖然現在結婚給彩禮,給嫁妝,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俗。但是具體也要看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呀!

至於是否合理,那也只能你們雙方自己來決定啊,根據你題目當中的描述,看來對方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的,這種條件下,女孩要求對方支付10萬元,顯然是有點不近人情了。雖然從情感上來說可以理解你,可能覺得如果不要彩禮家人這關也過不去,但是,結婚的是你自己,你自己對這件事情應該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和決定,而不是在這兒尋求別人的意見,因為每一個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沒有人能給你一個絕對的標準答案,最終還是要由你自己決定!


任律師工作室


男女結婚,男方給女方彩禮,叔哥這幾十年來,和大多數人一樣,持續認為是老祖宗留下來的陋習。是有牴觸情緒的,總感覺把婚姻和情感放在金錢的天平上做交易和衡量,是人們對神聖婚姻的褻瀆和諷刺。



叔哥身邊的親戚和同事,好幾對夫妻都離婚了,使我對彩禮的看法徹底改變了。都是自由戀愛結婚,甚至還有裸婚的,閃婚的。都是沒有彩禮這一說法,其結果呢,結婚後都是在一到三年內,由於出軌,婚外情,婆媳矛盾導致離了婚。那麼再來看看離婚的結果,女方成為寡婦,有的還拖兒帶女,無法再嫁一個如意稱心的老公。而男方呢,啥損失都沒有,再娶一個黃花閨女,也不是很難的事。很顯然傷害最大的是女方。

因此,作為女方父母,女兒出嫁要彩禮,是給女兒的婚姻加把保險鎖。女方不要彩禮男方不但不會感激,相反的把婚姻當成了兒戲。男方輕易放棄婚姻,都是因為離婚對男方沒有一點兒的損失。



男方雖然買了車子和房子,雖然是兩個人的結婚用品,但,那是花錢在給自己家裡添置家產,又不會寫女方的名字。先不說借女方兩萬元都沒有還帳這一茬。要十萬元彩禮,無論是從目前的社會現狀,還是各地娶媳婦彩禮的行情來說,都不過分,男方家裡再也拿不出這些錢給彩禮,是拿什麼來成全和承諾這樁婚姻?有人說,婚姻和感情是靠真心實意的忠誠來支撐,怎麼能拿金錢來衡量?可是,婚姻生活進入平淡期,面對的是為了生存和生活的柴米油鹽,難免出現磕磕碰碰,一旦出現婚姻解體的危機,男方也許看在彩禮的份上,會收心好好過日子,因為離婚對這類人來說,經濟上很難再去娶一個老婆。



作為男方,無論你有錢與否,十萬元真心不多,也不過分,何況女方已經表態,結婚的時候會全部帶回來。直白點說,女方父母就是為了在親朋好友面前,給自己留點面子而已。如此說來,自己白白的娶到一個帶著家電嫁到你家的媳婦,將來給你家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伺候你們一家老小,為你們家過日子,有啥可抱怨的?

再換位思考一下,女方買房買車,讓男方拿十萬元嫁給女方,將來孩子跟女方姓,兩個人在女方家過日子,男方?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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