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已全款買房入住無外債,現在女方還要求10萬的彩禮,首飾下來還得十幾萬,該怎麼辦?


你可以選擇分手,分手後你相親遇到兩種人,一種是比現在要的更多,還要求房子加名,所以這時候,你肯定會後悔。還有一種,不要你的房,不要彩禮,但是她的本身的財力,物力就比你強,那麼她可能在家的話語權就比你大。社會現實就這樣,誰賺的多,誰是一家之主。

感情這東西,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你的房子全款,是婚前財產,不要彩禮,首飾,你想讓人家裸婚嗎?

你如果愛她,力所能及範圍是可以給的,也不會計較,你不愛她,給一萬的彩禮,你都嫌多。

婚禮裡,計較的越多,越不幸福。



泡泡奇緣616


一個快要領證的人了,說說我的看法吧,在一起走過了八年,其中四年處於異地狀態,16年男朋友買房了,房子不大的,當時關於名字這個問題我就沒有想過的,後面還是中介問房產證上誰的名字,我就弱弱的問了一句中介寫我兩的可以麼,中介說我們沒有領證的,不可以寫,我也就哦哦的回了一句,根本沒有當一回事的,後來聽別人說好像新房沒領證可以加名字的,我們買的是二手房,當時想的是上班近的(這裡我解釋一下,加我名字我男朋友是沒有一點意見的,他當時說寫我一個人名義,但是我煩辦手續流程的,需要辦貸款流程,還要搞個人流水啥的,索性不加名字,再一個我沒掏首付的錢,只寫我一個人名字,估計他爸媽知道了也不好受,畢竟老人一輩子的錢)。現在也是他一個人還貸款的,我畢業也三年多了,存了二十幾萬塊錢,爸媽肯定不要我的錢的,到時候帶著出嫁,但是我男友除了房貸沒剩多少錢的,我經常開玩笑的說,你看你多賺啊,房子沒寫我的名字,我卻帶著二十幾萬出嫁了,我攢的錢一下子變成了我們的共同財產,你的還是你的,只是婚後共同貸款的才有我的份,而且我的收入也不比你低,我男朋友無語死了,說寫你名字你又不幹。其實想想真的沒有必要,只是為了一個名字,還是一個不大房子的名字,如果結婚之前就想到了這些,真的覺得有點交易了,都是繃著一輩子結婚去的,誰結婚就想著離婚了,我不在乎有沒有我的名字,我在乎的是有沒有房子住,我受不了長期的租房子住,那樣我很沒有安全感的,沒有我的名字我不還是一直住在裡面,而且婚後貸款部分也有我的份啊。如果真的在乎房子的話,我也不會跟男朋友在一起,家裡人給介紹的條件都比男朋友條件好的,房子比他買的大也有全款買的,社會上追我的條件也有比男朋友好的,生活真的不需要在意這些小東西,關鍵是男朋友一定要真心真意的對你好,愛真的大過一切,沒有愛再大的房子都是心酸,沒有幸福感,外在的東西只要不是太差都是我能接受的,真的是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女的自己關鍵要有掙錢的資本,及時哪天真的分道揚鑣了,怎能靠自己過得很好,甚至買房買車的,寫的有點多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沒有打錯字


皖蘇檸檬


這個男方在玩小伎倆,以為別人看不出來,其實明眼人都可以看明白。

問題就出在這個全款買的房子上,婚前全款買房,完全是個人財產,與女方沒有任何關係,這種房子比較能迷惑人,表面上付出了很多,其實,女方沒有得到任何便宜,這完全是男方自己在玩。

男方覺得委屈,可是他有什麼委屈呢。結一次婚,適當的彩禮是應該的,總不能拿著自己的財產忽悠女方吧。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這個問題也很本就不是錢的事,男方願意把房子寫上女方的名字嗎?如果願意,這個問題立刻迎刃而解,彩禮,首飾才幾個錢,可以不要了,關鍵是男方願意女方填上名字嗎?這才是關鍵。

男方沒有提這個事,我猜根本就沒這麼考慮過問題,這就好比在驢眼前掛一個胡蘿蔔忽悠驢拉磨,能看見吃不到,所以女方才這樣要彩禮。

婚前全款的房子,如果不寫對方名,這個房子的價值都不如婚前首付,兩口子還貸的,奧秘還是財產分割問題。


韓東言


作為男同胞,我覺得你這個算盤打得太好了!

第一點:根據最新的婚姻法,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一旦你們的婚姻出現問題而離婚的話,女方是一分錢得不到的。你全額買房只是表面上沒有債務而已,對於女方來說沒有任何的好處。難不成因為你買房了,女方不能要求彩禮跟首飾了?

第二點:你在後邊說你是30歲出差的公務員,是想表達什麼?你是想表達作為公務員的優越感嗎?現在的公務員不比以前了,已經是淪為撐不死餓不壞的那種了,有些還不如一般的打工者了。所以你也別表明你的工作性質,沒什麼吸引力可言。

第三點:你要是真心想跟對方過一輩子的話,可以選擇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相信對方也會理解你而免除彩禮與首飾直接與你領證結婚的。

第四點:如果你覺得對方要求不合理了,你也可以選擇不結婚的。畢竟結婚是人生大事,總得你情我願了,如果前期都不痛快了,那後面的日子怎麼過呢。


蝸牛吃板栗


題主可能沒見過狠的

男方在武漢有兩套全款房子,價值大概600萬

女方是農村的,荊州公安縣麻豪口鎮聯盟村的

結婚,女方提出,要在140平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

彩禮五金衣服加起來30萬

拿到彩禮,在武漢再買一套房子,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

其實婚姻講究門當戶對,門不當戶不對,那麼形成落差,條件差的那一方,就會顯得沒有所謂的安全感,因為沒有所以才需要

但婚姻的本質又是什麼?

所以,門當戶對才是婚姻最好的狀態


關心你的人才是真懂你


我覺得有些朋友可能沒看清樓主的意思。房子已經婚前全款了,這個沒毛病。有能力的自己買套房難道還有罪了不成?這房子不加女方名字也沒問題。夫妻雙方共有的是婚後財產,總不能把人家婚前的財產也惦記著要分了。

樓主說了,彩禮十萬,另外首飾十幾萬,這下來就有二十幾萬了。女方能提出這要求,肯定不是一般人家,估計條件也非常好,這二十幾萬在人家眼裡可能就是一兩個月的工資吧?或者人家的嫁妝也非常豐厚。畢竟現在有錢人多,咱不能用小百姓的收入去衡量。如果這樣的話,應該不需要太糾結的。

如果雙方都是普通收入,這二十幾萬還很吃力的話,就要看看女方提出這個數字的目的是什麼了。如果是要逼退男方,那還是分手的好。如果純粹為了要錢而提出超出男方能力的要求,那還真是要好好考慮下這婚還要不要結了。

我有兒,也有女。結婚要彩禮和首飾,其實就是個意思,畢竟以後是要好好過日子的,不是為了結婚的時候賺點錢來貼補孃家或者保證什麼。既然要一起過日子,大家就要保持和氣,不要彼此留下心結。以後的路還長,矛盾儘量不要讓它發生,一旦發生了,即使再努力也是無法彌補到當初的完美的。



美媽美拍


作為女人,以前沒結婚的時候覺得兩個人相愛,物質條件都不是事兒。畢竟嫁給愛情!結婚後錢都是兩個人的!無所謂!後來結婚的時候,我基本都是按男方條件為主,一點都沒難為他!

現在想想,真是傻子一個!

再說說我身邊的例子。女孩子19歲就和我們鄰居結婚了!五年生了兩個孩子,一男孩,一女孩!五年給她婆家的感覺就是,啥也沒幹,也沒掙一分錢,只在家生孩子了!!兩個人經常吵架,男孩去女孩孃家接過一次,鬧得不愉快,後來男孩索性不接女孩回家了!甚至最後鬧離婚!結婚五年,兩個人沒有任何共同財產!女孩子生了兩個孩子,最後法院會判一人一個!也就是說,五年最好的時光,嫁給了一個男人,最後一個人帶著一個孩子離開,連撫養費都沒有!啥也沒有。男人這五年掙下了家業,父母的名義存著,掙得錢再娶媳婦!!所以現在覺得,結婚前,給自己存點錢,沒啥不對!女方一心一意過,想著從一而終,到最後,落個啥也沒有!!!男方天天說女孩現實,最後最現實的還是男方!!


A馬尾辮甜甜圈


你全款買房了,這終究是你婚前個人財產,你捨得在婚後加上媳婦的名字而且約定媳婦擁有幾成比例嗎?彩禮多少不給些,媳婦和你結婚不論多少年,萬一婚姻出問題,媳婦除了陪你多少年,生養一個跟你姓的孩子,嘛也沒有,只能揮一揮衣袖說再見,生活了多年的家連一片雲彩都帶不走。就目前年輕人的離婚高頻率來說,作為女方有這樣的考慮也可以理解。

如果把這事放在自己身上假設一下,你自己有個女兒要嫁這樣的男人你會怎麼想,會因為人家已有全款房就什麼都不要點了?人都應該有同理心。

想想你方全款買房真的是沒有私心嗎?有沒有想過婚前買好房能保全。婚姻出問題,不會被分割?


WQ築夢


還是一句話門當戶對最重要,一群人在這BB彩禮,什麼女方把女兒養大不容易啊,到男方家生孩子啊,誰家的兒子也不是喝風長大的。生的孩子不給你叫媽嗎?給了彩禮是不是女方家長生老病死就不用管了?女婿也不用孝敬女方父母了?還說到男方家當掙錢機器,我笑了,現在城裡的父母基本上都有養老金貼兒子還來不及指望兒媳的工資?我兒子如果結婚我打算給一套房,我老婆還想再給兒子配輛二十來萬的車,這樣他倆婚後不用被房貸車貸困擾,生活質量也能高點。我家兒子是獨生子女我給他提出找媳婦兒的條件是:父母有退休金,醫保。獨生女。城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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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兒子,考上大學時,我就和兒子說,找對象可以,結婚房子一套全款,車子二十萬一輛可以,但是彩禮我沒有,結婚那天錢自己掙,讀書考研,我全支持,找對象,農村的不行。我是一個二線城市,我一個工薪階層,我覺得我已付了全部。甚至老了我也不會麻煩他們,我還有三套房,對我們老倆口好,將來全留給他們,如果不好,賣了,旅遊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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