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讓有償補課,但是有的教師因為家庭負擔重會去做點小買賣、開個出租車什麼的,這樣可以嗎?

手機用戶6575379602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孩子的教育越來越重視。孩子的成績好了,家長希望再進一步,孩子的成績差了,家長希望提高。所以出現補習的現象是必然的。不僅僅是我國,國外也是如此。但現在的矛盾主要是教師有償補課,和家長認為此舉會導致教師不重視學校課堂教學的矛盾。應該說,家長的思慮是有道理的,在我們的身邊,確實存在著有些老師不好好教書,只想著下班後補課賺錢的現象。那麼怎麼杜絕這一現象呢?光靠政府的一紙命令就行嗎?

我看不行!1.總是有膽大者,在高額的補課費面前不怕罰,繼續有償補課。2.也不是所有老師都是上課不講,補課講。所以還是有很多家長信任在校老師補課的。3.補習機構質量良莠不齊,不能滿足家長的需求。所以在巨大的需求面前,教師有償補課未必能完全杜絕。

至於說開出租車、搬磚補貼家用,這也是教師對目前收入的一種諷刺。如果收入可以,誰願意上了五天或六天班不休息,再勞心勞力地補課呢?

所以真正要杜絕有償補課現象,一要提高教師現有待遇,而不是一紙空文,一句空話。二是要提高教師社會地位,不是媒體任意謾罵、詆譭的對象。三是提高各類補習機構的質量,不是像現在誰想開就開,魚龍混雜。四是出臺行之有效的政策,杜絕教師有償補課的想法。


薄荷糖165873351


我是一名高中教師,參加工作三十五,中教二級。最開始在農村初中工作,每到暑假放鵝、挖豬菜,寒假撿牛馬糞——作燒柴,撿豬糞作有機肥。做這些時沒人問——行或不行,更沒領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我見過最大的幹部是鄉教育助理。後來到鎮中學工作,寒暑假到集市打零工,如卸蔬菜、卸水果,幾個人合夥卸一車,每人掙二三十元,為了生存,貼補家用。一九九七年香港迴歸,我借錢買了臺電視,二零零七年兒子上大學那年還清虧空。再後來到縣裡高中工作,沒有寒暑假,學校統一補課,一節課三十元。因家裡困難,沒有條件函授。專科學歷在高中不達標,別說中教高級,就是中教一級也沒資格訂。寒暑假學校統一補課,不用做班,就各個買賣店面賣蒼蠅藥、耗子藥。總之能幹點什麼就做點什麼,這就是生活。改革開放四十年了,物質極大豐富,人們代步工具由開始的自行車,到摩托車,到現在轎車。人們生活水平曰新月異。作為改革開放見證者、受益者,自己由衷心慰,祝偉大祖國蒸蒸日上、欣欣向榮。共勉!!!


馬井山172


可以的。你搬磚都可以,掃大街也可以。沒事,學生問的話,就說老師養不起家裡人,兼職搬磚掃大街。以後長大了不要像老師這樣!不要當老師了。知識換不來錢!


人生如夢112233168


我覺得吧,有償補課這個東西不好說,只要是上課不留一手,你補課別人願意來我覺得無可厚非。。。。我是個職教老師,最多也就有培訓機構的話去補補課,後來我們這有文件不允許在外任何機構補課。。。。於是我暑假去跑滴滴。。。我有什麼辦法呀。。。2014年,一週26節課加五個早會和一個星期天晚上兩節課。還帶個班主任你知道我拿了多少一個月麼。。。。980+(26-10)*17*4=2060+450班主任津貼2500。年底8000。一年3萬多一點,我那時候真的是不想幹了。。。現在16年漲了點工資還好點了一個月3500-4000 現在學校男教師真的少之又少。為了賺錢搞點其他的無可厚非,只要不違法犯罪就行了,上有老下有小有什麼辦法。我老丈人植物人四年了老親孃又沒得工作,你不去多掙點錢你告訴我吃啥。。。。。這個社會就是噴子多,國際航空事業需要你們


MiL54721246


老師不讓有償補課這是教育部確規定了的,其實有償補課之所以禁止,是因為曾經出現過一些負面影響。比如有個別沒有職業道德的老師在上課是不認真講課,而在補課時重點講解,為的是有更多生源,為的是自身利益。也有個別老師利用班主任身份暗示或強迫學生參加補習班,否則給小孩穿小鞋。這些負面的不道德的行為,損害了老師形象,讓教育主管部門很痛心,為防止出現這種現象就出臺了禁止教師有償補課。


但是老師也是普通的勞動者,收入也有限,在上要贍養父母,下要撫養孩子的情況下,經濟上也有可能跟不上。在工作之餘去做些兼職也是可行的,但前提是不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事實上並不是所有老師具有很強的社會適應能力,不是所有老師都會做生意,有能力做其他兼職的。反而老師最拿手是自己的教學工作,這也不用費很多精力。


在當今社會,補課其實是很有市場的,很多家長為孩子報很多輔導班,而社會輔導機構也是良莠不齊。如果能上老師與給自己不相干的學生進行補課,我覺得是可以的。當然這也與跟教育部的規定相沖突,我覺得這個規定也可以變通下,不要一刀切。比如老師異地去輔導學生應該被允許,因為所教學生跟自己無任何相關關係。同時這也充分發揮了老師的特長,也提高了老師的收入。

聲明一下,我不是中小學老師,也沒參與補課,純粹是就事論事。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良心老師


謝謝!教師不讓補課,但是有的老師因為家庭負擔重會去做點小買賣,開個出租車的,這樣可以嗎?按常理來說,如果完成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會影響學校分配給你的工作的前題,做些其他合法沒事,掙點錢補貼家用,應當是允許的。前段時間有位朋友一起聊天(也是老師),講到他第三個兒子馬上要考大學的事,因大兒子和二女兒還在讀大學,第三個兒子上大學負擔不起來,要想個什麼辦法。確實,每個家庭都有各自的困難,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不影響工作的條件下,掙多點維持家庭生活,改善生活環境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治平36


可以的!

教育部的規定僅僅侷限於中小學在職教師

不得從事有償補課這種活動。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規定,比如說對各種班介紹學生謀取利益啊等等等等。而且《教師法》根本就沒有禁止你可以通過刷的勞動方式獲得合法的收益的權力!

你只是從事了教師這一份工作而已,你並不是賣身給了教育事業或者某個部門!

因此你不但可以做小買賣,你也可以開出租,但是你的行為必須要合法!

實際上我認為題主問這個問題簡直就是明知故問!

你怎麼可能不知道允不允許做什麼事呢?

你提問這個問題的目的,還不如換一個問法,比如說:“家庭條件非常困難,現在禁止補課,那麼我還能夠通過什麼方式來解決生存問題?”然後你再在問題的描述裡寫一下自己有多困難。那麼我相信很多人一定會給你一些非常積極的,有建設性的意見。

但是你現在聰明反被聰明誤,直接把一個問題引入了一個可以讓人浮想聯翩的角度去思考———這是一個矯情的教師!

你別說現在禁止補課了之後你身邊就沒有人補課了,我根本不相信!從有規定以來到現在為止什麼時候徹底的禁止過?只不過大家做的越來越隱蔽而已。

你這麼矯情,我只能理解為你的水平不夠,所以沒有人來找你罷了!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我來說說我爸爸。我爸爸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代課老師,後來通過函授,拿到了師範學校的畢業證書。

當時家裡在農村,母親一個人幹農活掙工分,經常被村裡的悍婦欺負,說她是一個人做,五個人吃,村裡人都在幫我們家做。(我家有爸媽我弟弟奶奶,只有媽媽一個勞動力。)我爸爸掙的那點工資養家餬口都困難,我一直記得我爸爸每次去城裡看望大伯伯,就會買點就衣服回來給我們穿穿。老爸是個勤快人,利用寒暑假在家裡扦黃楊頭,種樹苗。當時八九十年代蘇南建了很多工廠,廠區需要綠化。我爸爸抓住了一個機會,利用假期和課後時間搞綠化,慢慢我們的家庭生活好起來了。

現在爸爸退休了,依然那麼勤勞。所以,我真的很感激有這樣一個老爸。


墨客青衫


不讓教師有償補課,那麼教師因為工資太低負擔太重,利用課餘時間兼職搬磚、做點小買賣或開個出租車司機什麼的,這樣到底可以嗎?

個人感覺,教師迫於生存壓力,在法和紀的邊界之外利用課餘時間兼點職,撈點“外快”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首先,大部分教師,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師,單單靠工資收入想養活一家老小,在沒病沒災的情況下有一定的概率可以勝任,但一旦家裡需要大一點的開銷,那麼一個月兩三千(打卡工資)的工資就有點捉襟見肘了。此生若能幸福安康,誰又願意顛沛流離?利用業餘時間搬磚也好,做小買賣、開出租車也罷,掃大街也行,個人覺得都沒有違反職業道德,最起碼賺的每一分錢都是乾淨的。麗江不是有一個利用課餘時間賣石榴的“石榴哥”在前一段時間相當火嗎?

其次,教師只是一個職業而已,所有的教師都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聖。所以,在生活壓力很大的情況下,上有老下有小的教師也會為了家人和生計讓自己過上苦日子。我曾經也向我們村的村幹部申請能否利用早上四五點的時間當掃大街的清潔工。村幹部白了我一眼:“一個村裡面最優秀的老師不去補課而去掃大街,這可不行,太破壞形象了!”被村幹部拒絕後,我很鬱悶,又很尷尬。但不管怎麼樣,生活還要過下去,所以後來我選擇在自媒體平臺,爭取能過得好一些。

第三,有償補課現在已經成了“帶電的高壓線”,教師一旦心存僥倖,就可能會被“電”得人仰馬翻,甚至飯碗都不保。眾所周知,教師除了教書,幾乎沒有其他的什麼特長。所以一旦被開除公職,幾乎喪失了所有的生存能力。故此,為了保住傳說中的“鐵飯碗”,教師會自然而然與有償補課“絕緣”,而選擇苦一些、累一些去兼職一些能兼職的事情。

按道理,教師最擅長的事情就是上課,課餘時間最拿手的也是補課。在當今社會,補課市場並沒有飽滿,有償補課不僅供不應求,而且還是剛性需要。但是,上頭的指令已經下來,作為教育系統最底層的一線教師只能照辦。在這種情況下,課外補課機構賺得盆滿缽滿,我們也不要眼紅。

現在的我們而要時刻繃緊警惕弦,過好緊日子,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待遇會大幅度提高,我們將不再為經濟上的拮据而發愁,教師這個職業可能很快就會成為人人羨慕的職業了。


微雨潤苗


教師不讓有償補課,但是有的教師因為家庭負擔重會去做點小買賣、開個出租車什麼的,可以不?當然可以啦!

教師利用節假日,只要不有償補課,做與教學有關的事,其他合法掙錢的事都可以做。總之不要沾學生的邊兒。

的確有家庭負擔比較重的教師,比如老人雙雙生病,孩子在外面上大學,貸款買房,事兒趕在了一塊,手頭不寬裕,或者想提高一下生活水平,出去做個小買賣,賣個水果石榴、送個水,開個出租什麼的,至目前為止,還真沒聽說有人管,沒人說不可以。


好多農村教師,家裡有地,休假時一頭紮在地裡什麼活都幹。精耕細作,多種經營,與農民們一樣,靠辛勤的勞動,土裡刨食,吃不了的賣錢。既可以給社會創造財富,也可以給自己增加一部分收入。利人利己,有什麼不可以的。

原來教師都是這麼過來的,也沒有人靠給學生補課掙錢一說。有償補課只是近些年才興起來的。少數老師的有償補課,社會上引出來好多是非,真正辦班補課的教師其實沒幾個,有些教師其實是被動地捲入到有償補課中去的。屬於幫忙的性質。

有的教師家庭負擔重,有的教師利用節假日想點兒錢,就避開有償補課,做買賣、開出租、打零工等等,又沒影響學校的教學工作,我覺得是可以的。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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