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為什麼要停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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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停屍三天,是中國古代沿襲下來的一種習俗。不過在這種習俗中,人死後並不是都要停屍三天。這個天數一般都是在人死後的當天請陰陽先根據死者的生辰八字推算出死者的最佳下葬時辰。這樣一來實際上一般都會停屍3至7天。這種習俗的產生和傳承除了有一些迷信的成分在裡面,還有其它的一些原因。



在古代,由於醫學水平的限制,判定一個人的死亡只能依據脈搏和呼吸。這其中偶爾會有一些處於假死狀態的脈搏和呼吸都很微弱的人被活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人死後停屍3至7天再給死者最後一次機會就顯得很有必要。比如“起死回生”一詞就源自於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一個典故,。它說的是神醫扁鵲救活了處於假死狀態的虢國太子的故事。


再一個原因就是,如果一個人去世了,他的家人趁熱把他埋掉,這種做法從情理上來說也太說不過去了。畢竟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一輩子了,停屍幾天一是對逝者的留戀和尊敬,二是可以給家人在感情上一個適應和過渡期。同時,還需要通知親朋好友來弔唁。這在古時通訊和交通都不發達的年代,都是需要時間的。

這裡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人自古以來都有百善孝為先傳統。家裡老人去世後都要講究“厚葬”,而這個“厚葬”就體現在隆重的葬禮之上。要舉辦一場隆重的葬禮,沒有數天的精心準備顯然是不行的。


在如今,醫學的發達可以說是杜絕了假死的誤判,而且人死後為了防止腐敗和鼠咬,一般都會被及時放入恆溫棺,這樣一來,即使哪個處於假死狀態,也再無復活的機會了,不過這種停屍的習俗道是傳承下來了。


探奇筆記


中國古代的喪葬文化是非常豐富的,有許許多多的規矩,很多規矩都流傳至今,而且有不少規矩現在的人都不知道是為什麼,在古代有這樣一個規矩那就是人死後一定要停屍七天,即便是現如今也有這個規矩,人死了之後一定要停屍幾天才可以下葬,很多人可能要說了,人死後停屍幾天下葬肯定是迷信的說法。

古時候是七天,現在這個規矩已經被改為了三天,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矩呢?首先第一個原因肯定就是迷信,古人認為人死了之後,頭七就是回魂夜,這個時候讓死者看看家裡面,然後就能安心的離去了。這個時候就可以下葬了,現如今基本只停屍三天,可是在第七天的時候一家人也會聚在一起。

這是迷信的說法,其實從科學的角度這件事也是可以說得通的,如果有人瞭解一點醫學肯定對假死這個詞不陌生,假死顧名思義就是人並沒有死,在古代的時候醫療水平非常的落後,人們根本無法分辨一個人是真的死了還是假死,所以停屍幾天來分辨,古時候有很多突然復活的人,其實這就是假死。

在古代停屍的時候還有這樣一個規矩,那就是在死者的面部貼一個黃紙,這個黃紙也是有大用處的,當然如果用迷信的說法也可以說得通,用科學的角度也是可以解釋的,首先第一個作用就是不讓大家看到死者的臉,人死了之後臉會塌陷下去,看起來非常恐怖,遮起來以免眾人看到死者的樣子。

第二個原因就是假如說死者是假死,那麼呼吸的鼻孔肯定會讓黃紙變的溼潤,從這個地方觀察就可以看出逝者到底是假死還是真死。所以說古代的很多規矩,看起來都是迷信的事情,其實有不少都是能用科學道理解釋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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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為什麼要停屍三天?


老張記得最早的時候,那會不是三天而是七天,截至現在很多地區依然有這種停屍7天的風俗,這個走在北方一些小縣城啥的街道兩旁都會發現一些路邊搭的棚,裡面在辦白事,今天老張就和大家說說為什麼人死了要停屍幾天的原因。

傳統文化原因:

古代咱們老祖宗講究天道、人道合一的理念,自古以來中國便有“九為天格極陽,七為地格極陽”的說法,所以古代帝王都叫九五之尊,九代表著最高。說古代“死者為大”的觀念之下,死人停放七天的說法似乎就比較合理了。現在由於各種因素,很多地區就把七天改為了三天,這是源於“三”在傳統文化裡是“小三陽”之稱,因此要停放三天,寓意在等死者魂魄安息,回魂之日可以再回家一次,否則出殯之日瓦罐一摔,從此陰陽有別,他入輪迴路,你踏陽間橋,也有表達出對死者的不捨之情。


科學解釋:

現代的人都知道人死亡的判斷標準是腦死亡,而古代咱們國家的人判斷的是心,也就是通過脈搏和呼吸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死亡,這種情況下往往出現一些人“死而復生”的事情,而能夠讓人“死而復生”的毫無疑問都是那個時代的大神醫,這個大家去翻翻孫思邈、張仲景、扁鵲的記載不在少數。後來乾脆大家就多等幾天,等死透了再入土為安,也是表達了對死人離去的不願接受的願望,總是期盼能有所“奇蹟”發生。


當然,也是要留出時間通知各位親戚朋友來“奔喪”的時間,包括親人對逝去的人在人世的最後一面,其實這也是活人給死人的一種“面子”,體面的來,體面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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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為什麼要停屍三天,很多人會認為這是一種封建迷信之類的。


其實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做法。因為在古代醫學不發達的情況下,很多疑難雜症會被誤診,而活人有時會被判定為死亡。

這就導致很多活人直接被活埋。而停屍三天,就是為了防止誤判的現象,萬一人還活著,還能救。

而如今,雖然醫療水平十分發達,但是這種情況還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為了防止活人被當做死者入土或火花這種情況的發生,便有了挺屍三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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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要停屍三天,並不是一個絕對的規定,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原因和道理的。

1.為了體諒親人的痛苦相思之情,這一別,就是永遠,永遠也看不到了,所以多停一會就多看一眼,但是,死人總要入土為安,所以以三天為限。

2.在古代,醫學不發達,經常發生人“假死”的現象,就是人其實沒有死,只是暫時停止了呼吸或是心跳,很有可能還會緩過來,為了避免不該發生的悲劇,所以要停三天觀察一下。

3.人死後,可能沒有及時通知遠方的親屬,所以,要等親屬過來再見親人最後一面,但是也不能無休止的總等下去,所以,以三天為限,要挺屍三天。

但是,也有很多情況下,不是遵循挺屍三天這個“老規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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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此習俗和扁鵲,即扁鵲有一次遊歷天下時,到一個國家的國都時,聽聞他們的太子去世了。在扁鵲問了詳細情況之後,判斷太子應該是假死狀態,只是氣血不暢而深度昏迷而已。於是,扁鵲就自告奮勇,進宮醫治太子。果然,經過扁鵲的一番診治,太子慢慢從昏迷中轉醒,而扁鵲也被人們稱為神醫,認為他有起死回生的能力。



這個故事傳到民間之後,百姓覺得人死後短時間魂魄未散,還有救火的機會。於是,大家都在人死後等上三天或者五天再進行葬禮,希望在這幾天內死亡的親屬有回魂復活的機會。

當然了,這只是古時候挺屍三天的一個原因而已。其它的例如對親人的不捨,準備葬禮等等因素,也是挺屍的重要原因。一般情況下,在親屬死後,家人往往一開始有點不能接受,這時候把屍體停放一段時間,可以作為一個精神寄託和接受死亡的過渡。再者,在這期間,遠方的親人收到信息之後,也要趕回來看死者最後一眼作為告別,而古代交通不變,所以需要把屍體停放以等親屬的瞻仰。



以上就是古代停屍的主要原因,現代由於各種因素,一般都不會在停屍,多數都是在醫生宣佈死亡後進行火化。


科學探秘頻道


人死後停屍三天,是古代的禮制規定,現在還這樣做,不外乎是沿裂古禮。

其一、讓後人充分顯示哀痛以盡孝道。

《禮記·問喪》中說:

親始死,⋯⋯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

父母過世,後人要脫帽(露出頭髮)光腳,把深衣掖進褲腰,把雙手交叉在胸口而哭,捶胸頓足以顯示其悲。一連三天,不喝水不吃飯。家裡三天不生火煮飯。實在熬不住了,鄰里可以給點米湯稀粥吊胃口續命。😢古書是這樣子說的哈。

原文說: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

大意說,老人去世,孝子爬在親人身上痛哭,像是希望他活過來一樣,怎能就立即強行將死者入斂呢?

這當然得停屍三天了。

其二、希望死者是假死,三日之內還能活過來。

當然停這三天,死者家屬得看好貓兒狗兒啦。否則⋯⋯

其三、給準備喪葬用品足夠時間,以便喪禮符合規定。

三天內準備好喪葬用品。

趁這三天的時間,死者家屬可以準備好棺術、孝衣孝服、喪葬用品,死者遠方的親屬也可以趕回來。當然像孔先生者替人主持喪禮的人就正好主持儀式或做法事。

所以聖人規定必須停屍三日。

如果三日內沒有醒來,那說明真死了。只好將其下葬。

故《禮記·問喪》說: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斷決以三日為之禮制也。


水煮周易


一些文化怪圈,怪不得,中國文人成書很難,你要非常努力才能從這些文化怪圈裡,爬出來,近現代出了一本中庸算半本聖書。這些人沒事有事給事實加德,沒讀書的人就是非好壞不懂,讀書的人懂了卻人云雲之。


開金盃很愉快


1、看看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2、留時間讓心存疑問的人看看是不是正常死亡。

3、給自己的親人悼念的時間。

4、活著的子孫給外人看看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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