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評價《新京報》講的聽張雲雷相聲,揮舞影光棒一事?這是不是主流相聲受意的?

楠木可依864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請文主把“受意”改成“授意”沒有“受意”這個詞。別誤導了廣大網友,尤其是一些青少年,做自媒體還是要有責任心的。

其實授意不授意主要是看有沒有這件事,《新京報》報道的是不是事實,如果是事實,就應該支持新聞自由,不要動不動就誰授意的,尤其是在沒有證據之前,文主的這個標題顯然是有先入為主,帶節奏之嫌。如果沒有這件事,《新京報》這麼報道的話就是捏造事實,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再來說說,張雲雷說相聲時地下觀眾揮舞熒光棒的事,個人覺得是有些不妥,和郭德綱主張的傳統相聲也顯得格格不入。傳統相聲要發揚,不能太商業化了。在說傳統相聲的場子看到一片觀眾揮舞熒光棒,請問誰還能有心思去聽相聲,這變成了一個追星會。去相聲場館帶著耳朵聽,帶上嘴巴準備笑,真沒有到要帶熒光棒的份上。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如果各位爺有不同的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一同進一步討論。


頭根油條


新京報本來就是一家無良媒體,看看她們對重慶公交墜江事件女司機逆行的報道吧,當然結果大家都知道了,不得不說新京報簡直是突破了媒體人的良知和底線了,用厚顏無恥無德無能來評價新京報一點不為過!



向日葵的愛0723


自動忽略題主的錯別字,就像忽略報紙上那篇文章的錯別字一樣,畢竟相較於觀點論調,錯別字都是小毛病。

文章的基調很明顯,已經不是單純的批評,因為他用了“數典忘祖”四個字,什麼是“數典忘祖”?就是忘本,就是背叛,可是小劇場也好,商演專場也好,張雲雷說的不是相聲嗎?他說的不是傳統相聲嗎?




別的傳統相聲段子不提,就說《九藝鬧公堂》,這是一個非常傳統又比較生僻的相聲段子。

說它傳統,因為《九藝鬧公堂》是以學唱為主的節目,裡邊涉及的人物,每個人都要體現出屬於他自己的曲藝形式,比如京劇,京韻大鼓,河南墜子,蓮花落,還有評劇等,裡邊還有正唱和歪唱,以柳兒為主,包袱不多,主要是通過節目來展示各種民間曲藝。

說它生僻,是因為這樣的節目對相聲演員的學唱能力要求較高,不但嗓子要好,還得對很多曲藝唱腔有著一定的瞭解,縱是不全像,也得三分樣,故而演這個節目的不太多。



張雲雷在舞臺上演《九藝鬧公堂》,不是對傳統相聲的禮敬和傳承嗎?這樣的節目需要功力,需要體力,還需要群眾能夠欣賞,相較之下,那種皮薄餡大的包袱串子不是更省力更討好嗎?

如果不是張雲雷對傳統相聲的熱愛,何苦拖著身體裡的一百多塊鋼板演這樣的節目?甚至有一次演出因為節目時間長,腳裡的鋼釘都刺穿了肌膚,血染鞋面,如果不是他對舞臺的敬畏,對觀眾的尊重,他何必如此堅持?這樣的一個敬業勵志、積極陽光的相聲演員,他數典忘祖了?



返場時觀眾們帶著熒光棒,和演員一起合唱,這是觀眾演員的互動,除了《探清水河》,怎麼就聽不到大家一起唱評劇,一起唱京劇,一起唱太平歌詞?郭德綱也好,張雲雷也好,德雲社的其他相聲演員也好,為什麼他們的返場都會這樣?為什麼觀眾們如此喜歡這些位相聲演員?這是真金白銀花了錢買票去看,是覺得票有所值,歡樂開心。



這樣熱熱鬧鬧歡歡喜喜的場面,為什麼我們看到的是喜歡傳統相聲的觀眾越來越年輕?小姑娘小夥子們也能隨口唱幾句傳統戲曲,也能去關注我們傳統曲藝並喜歡聽喜歡看?

這些不說明傳統文化還是很受歡迎很有市場,關鍵看演員是不是真心熱愛,是不是尊重觀眾嗎?

而作者看到的居然是藝術文化的落寞,您是覺得只有失傳了的文化藝術才是真正的文化藝術,只有變成遺產的才是價值連城?到底誰躺在意淫泡沫裡邊做著春秋大夢?



作者還諷刺既然張雲雷喜歡唱,喜歡當偶像,就別做相聲演員了,轉行當歌手。

在作者心中,行業是有高低貴賤之分嗎?相聲演員就只能說說相聲,逗人一笑而已?偶像是什麼?難道不是可以為人帶來正能量的人嗎?不是能夠讓人勵志讓人學習的精神標杆嗎?

相聲演員為什麼不能成為偶像?因為他們都沒有正能量?他們都沒有值得別人學習的地方?他們只是在耍貧嘴逗悶子,沒有知識沒有文化?

作者是不是覺得相聲演員應該還和從前一樣,撂地演出,颳風減半下雨全無,才不是數典忘祖?才是不忘初心?


黯夜尋歡1


偷雞不成蝕把米,是對《新京報》此行為的最好寫照。

痛批張雲雷的文章一發出,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只不過打翻的不是小辮兒,而是自身本就不太好的聲譽和口碑。



關於題主的問題,感覺想得有點複雜了,應該沒有那麼多的彎彎繞,完全是《新京報》自己的態度。

為什麼這麼說呢?翻開《新京報》的過往報道可以發現,有關德雲社和郭德綱的報道大多是批評的態度。



從電影《祖宗十九代》上映,郭德綱與曹雲金的互撕,到交大博士夫妻叫板郭德綱,

《新京報》的觀點基本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郭德綱做的是不對的,郭德綱的電影是爛片,公式相聲不是無稽之談等等,總之就是打一頓板子。



此次對張雲雷的批評,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藝術需要與時俱進,才能不斷髮展創新,發揚光大,如果都死守著以前的規矩不變,估計很多藝術早已經消失在歷史的長河裡了。



的確,對於相聲行業來說,粉絲手拿熒光棒的場景確是新鮮事,但這是粉絲的自發行為,說明了張雲雷在觀眾中的火爆人氣。

張雲雷人長得帥氣,且唱功了得,一首《探清水河》更是火遍網絡,所以成為了很多年輕觀眾的偶像。



這對相聲的發展傳承是一件好事,否則都墨守成規,一直用老掉牙的方式說枯燥乏味的相聲,現在的年輕觀眾不會感興趣,更不可能買票進劇場去聽,這對相聲來說才是致命的。

歡迎關注,瞭解不一樣的影視娛樂解讀。


讀劇慧眼


不吹不黑,公平公正和您聊聊相聲。軒主覺得,《新京報》點評張雲雷粉絲聽相聲揮舞熒 棒一事,不管是持什麼樣的立場,那是新聞自由。德雲社的粉絲,沒有必要把所有批評德雲社的聲音都算到主流相聲界頭上,他們雖然在相聲界能呼風喚雨,但是《新京報》未必聽他們的授意!


還有朋友們也大可不必把《新京報》的報道當回事,《新京報》即使在北京城,都差《北京晚報》十萬八千里,何況在全國範圍呢!另外《新京報》的名聲並不好,不但不權威,而且還不夠嚴謹。比如遠的有,因為不實報道曾經逼瘋竇唯,導致竇仙兒一怒之下火燒報社。近的則有不實報道陝西張扣扣一案,被政法委官方網站闢謠。另外還因為失實報道張毅事件,被禁止發微博三天。可以說,《新京報》不管是在媒體行業內部,還是在讀者心中,口碑都不怎麼樣。


這次不甘寂寞的《新京報》又把矛頭指向了在相聲界紅得發紫的張雲雷,12月5日,《新京報》在新浪娛樂發表了一篇名為《聽相聲揮舞熒光棒?相聲演員想做偶像索性轉行》的文章,文中作者義正言辭的指出張雲雷的偶像路線已經偏離了相聲藝術的軌道,不利於相聲藝術的發展,“長期以往,最終剩下的都是追星的熱鬧和藝術的落寞了”。

看完《新京報》的報道,軒主覺得他們捱罵是肯定的!雖然作者說出了部分事實,但是說到造成的影響,《新京報》明顯危言聳聽!張雲雷受歡迎,粉絲多,一方面是因為長相,但更多是他的相聲功底深厚,以及他對相聲藝術的執著與熱愛,要知道,即使到現在他腿上還有鋼釘!這種對藝術的執著,難道不值得肯定嗎?


軒主一直提倡粉絲理智的捧角兒,也希望專家以及媒體對德雲社提出善意的批評,這有助於他們的成長,但是像《新京報》這樣說張雲雷把相聲領溝去了,明顯是誇大其詞、危言聳聽!粉絲拿的是熒光棒,不是菜刀!


靖逸軒主


影光棒?熒光棒?受意?授意?好吧,都是拼音打字的後遺症,我也常犯。“主流相聲授意”這個提法有點製造矛盾的意思了,

如今相聲界相安無事、各行其是、各謀其圖,別再引發事端。老百姓聽相聲就是圖個樂,業界是是非非的事,不要無端揣測,更不要被無良媒體帶壞了。

“主流相聲界”最近忙著再次“反三俗”、曲藝版權以及“男扮女相表演”等話題,如果新京報真是被“授意”,肯定也是衝著這三個主題去寫,不至於拿“熒光棒相聲”說事。而且,《聽相聲揮舞熒光棒?相聲演員想做偶像索性轉行》一文是出自一名網絡寫手“何殊我”之手,新京報只是刊登發佈而已。

張雲雷返場唱《探清水河》沒有錯,觀眾喜歡。揮舞熒光棒也純屬正常,也是觀眾喜歡。現場還經常“大合唱”呢,怎麼沒提及呢。觀眾喜歡就是硬道理,新京報應該跟《濟南時報》好好學習,同樣是媒體、同樣面對張雲雷被觀眾熱捧現象,《濟南時報》發出的是如何借鑑才能對“濟南的曲山藝海有啟示”的聲音。

有基本良知的媒體,是傳播正能量、引導有益的社會價值觀念,而不是當跳樑小醜般的胡言亂語,更不應該為了博眼球博出名,而無下限的故作深沉、矯揉造作,否則最終只會被觀眾所唾棄。

不能說張雲雷完美無瑕,但也並非文章所說的“打造‘小鮮肉流量IP’的路數”,從小苦練基本功和傳統曲藝,舞臺上摸爬滾打十餘載,這些作者視而不見。身上幾十塊鋼板還硬拼著一場一場表演,這麼勵志的故事,作者又是置若罔聞。

到底是誰應該“索性轉行”呢?提筆就瞎寫,張口就胡說,影視評論文章倒是寫了不少——基本都是無病呻吟,傳統曲藝沒了解多少,卻號稱要為曲藝“淨化”。讀了幾本書,就號稱“評論人”,估計也是沒怎麼照鏡子吧!


岑詮


為什麼有人眼裡只能看到熒光棒,卻看不到京韻大鼓,鎖麟囊……看不到那麼多人因為他的影響去關注,去學,去喜歡那些傳統的曲藝?


你一聽


一個相聲演員能得到這麼多人喜歡,這是人家的本事,人家買票的都沒意見,你作為一個媒體為什麼要來炒作這事?


臨朝聽政


新京報批觀眾:

1.“外行觀眾會破壞藝術創作”,言外之意是說德雲社的觀眾對相聲都是外行,破壞了相聲的藝術性。

2.“不少人尤其是粉絲們認為聽相聲拿個熒光棒合唱一下不算什麼,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聽歌星演唱會,臺下觀眾也都“噓”聲一片會效果如何?”意思是說,觀眾你們要守“規矩”,聽相聲不能合唱,不能揮熒光棒,聽演唱會,不能噓,哪怕歌手多爛,唱得多難聽,你都得揮動熒光棒配合。藝術的欣賞是有“規矩” 的,觀眾得守規矩,不然,你們就是外行,就是破壞藝術。

3.“如今一群接受過現代教育的觀眾,還拿上百年前的陳腐的一套說辭,也是數典忘祖吧”意思是,現在的觀眾,尤其是德雲社的觀眾,你們揮動熒光棒的行為和“民國觀眾往臺上扔錢扔首飾珠寶給演員”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數典忘祖”。“長此以往,最終剩下的都是追星的熱鬧和藝術的落寞了”

4.“公眾不能有絲毫的批評聲音,動輒人肉搜索、網絡攻擊鬧翻天,已然成為一種網絡暴力”,“這樣的後果就是毀了藝術誤了演員”意思是,作者批評了張雲雷,張雲雷的粉絲會網絡攻擊他,人肉搜素他,網絡暴力他,粉絲這樣做,毀了張雲雷。

新京報批演員:

1.“怎麼才算好演員呢?就要精益求精,拿出最好的作品來奉獻給觀眾”意思是說,張雲雷不是個號演員,他的作品沒有精益求精,張雲雷的粉絲大姑娘小媳婦不算觀眾,張雲雷的《探清水河》作品不好。

2.“那位明星的師傅改編的時候還用的是單絃,到了他這兒直接改吉他了”, “這種改造,好比一個失敗的基因編輯,原本的優良基因都給過濾掉了”,按這意思,西洋樂器和中國樂器別混淆了,以後各幹各的事,不然毀了中國音樂也汙了西洋音樂,唱歌的裡面別整什麼琵琶 單絃 笙簫之類的傳統樂器,你們是有基因的,藝術改編者被評論者批評改編失敗,改編者是外行,他才是內行。

新京報批《探清水河》

1.探清水河“在短短几分鐘內能有多少愛情啟蒙的認知?只有讓他們覺得好笑,甚至於迎合低級趣味,才能掏錢打賞”,意思是,張雲雷你得唱一首曲子,越長越好,最好能教育大姑娘正確的愛情觀,教育小媳婦謹守婦道,教育未成年的小女孩什麼是愛情,哪怕沒人聽,哪怕窮死餓死,但是你脫離了低級趣味。

2.“改造經典不意味著迎合觀眾,得有教育意義在,這才是藝術的價值所在。比如《探清水河》改成警示明星吸毒題材如何?”

其實,我感覺《探清水河》改成特朗普退會題材也不錯。

再批觀眾:

1.“觀眾們應該怎麼做呢?起碼追星那一套不要拿到相聲等曲藝行當來,觀眾就是觀眾,粉絲就是粉絲,不是一個軌道上的”

2.“看來,好演員與好觀眾的良性互動,是幾十年來一直需要面對的問題,不過這也不是相聲一個行業的問題,可能是全社會急需解決的難題。”

說實在的,後面的我都沒臉寫了。

我一直以為自媒體是最不要臉的,我錯了。

新京報更不要臉啊!


軌跡176761978


現在一個張雲雷就容不下了,可想十多年前郭老師承受了多少壓力。現在除了岳雲鵬張雲雷,德雲社的小角兒孟鶴堂、張鶴倫、燒餅、九齡都是辦專場商演的了,德雲社只會越來越好,主流的這是鬥不過師父鬥徒弟,鬥不過徒弟鬥徒孫!就是指著這個信念活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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