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給多少合適?

黑黑的鵬哥


結婚彩禮數額,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標準,同一地區女方家庭索要彩禮標準也不一。結婚彩禮給多少才適當,要因人而異。

彩禮,封建社會買賣婚姻產物。新中國建立以後國家提倡婚姻移風易俗,反對買賣包辦婚姻。自我懂事之日起,沒有看見叔叔阿姨結婚要彩禮形為,單位當時不允許女方父母借嫁女兒向男方索要彩禮。

本人結婚時岳父母沒有向我要彩禮,岳父母還把自己工資積蓄作為結婚禮物贈送給我們夫妻。雖然本人結婚時沒有被索要彩禮,但哈爾濱郊縣、其他地市等地農村已經開始索要鉅額彩禮,有的農村男方父母種地收入無法支付鉅額彩禮,被迫向他人借高利貸支付兒子訂婚彩禮。

如果男女雙方感情深厚,女方可以不要彩禮,她與男方直接辦理結婚登記,雙方成為合法夫妻,女方父母反對也不好使。

如果雙方感情比較深厚,但女方屈從於父母索要彩禮淫威而不敢與男方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雙方參考當地彩禮標準協商彩禮支付情況。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不允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讓自己一個家庭揹負沉重的經濟負擔,強扭的瓜不甜。

如果男女雙方感情一般,男方家庭無法滿足女方彩禮要求的,男方悔婚比較合理,可以找個離異年輕女子或喪偶寡婦結婚,二婚女子生育和持家要比未婚女子強,有利家族興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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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人結婚,輕則花費兩代人的積蓄,重則到處借錢,都不容易。

我結婚的時候,差點就跟女朋友鬧翻了,但是不是因為彩禮。他父母對彩禮沒有要求,說是大眾化,別人多少,就多少。但是仍然是掏空了家庭的所有積蓄。

至於你說的結婚彩禮多少合適,這個不好定奪,每個地方不一樣,每個家庭也不一樣。

現在結婚和老一輩結婚一樣,都是要最貴的東西,老一輩人結婚要自行車,牛,羊,反正那個年代什麼最貴要什麼,現在也是一樣房子,車子,票子。沒有差別,結婚是一輩子的事兒,女方家庭要什麼,不是固定死的,能拿多少是多少,態度很重要!看看你的重視程度。

首先你要讓女方覺得你特別重視這門婚姻,這樣我想大多數女方家庭都不會難為你的,在一起生活了,面對生活壓力,雙方父母還會貼給你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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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彩禮要的的越多,將來你過的越幸福,為什麼呢?

凡事有利必有弊:


1女方母親要這麼多彩禮是為了給女兒一個保障,也是測試你對她的愛到底有多深,現在說不帶回,以後不一定吧!估計就是用這錢給你壓力吧!


2試想一下,婚後你老婆能不去要嗎?就是不去要,當你每天辛苦的工作,她心裡也有愧吧!會不會過得就很幸福呢。

最後建議:彩禮只是個形式而已,儘量滿足她,對你來說,除了給你多一點壓力,沒有任何壞處,你要相信成功都是被逼出來的,加油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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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888加五萬共計178888,你說的四十萬是不是包含了酒席錢、婚車、紅包等開支?個人認為除了178888之外的費用不應該計算在女方頭上,結婚,你不管娶誰酒席錢在絕多數情況下是省不了的,除非你找個大氣有錢的丈母孃或者將單身主義進行到底。再來說說女方要178888算不算要多了,那我來告訴你從我們這邊的風俗看要得不算最多,基本屬於平均,但要說這錢女方父母收著不給女兒,那在我們這裡是聞所未聞的。因此我想問的是:彩禮錢不帶回是你們那邊的普遍風俗還是你女朋友是個特例?如果是前者就去反思下形成這類風俗的原因,要知道男女人權越平等的地方越不可能出現這類情況;要是後者那你丈母孃一家怕是不好相處,也是極能放棄臉面的,結親是兩個家庭的事,放棄倒不失為明智之舉。至於說到彩禮多少算多、多少算少,這個真沒標準,得看兩家的經濟條件和性格為人,私以為彩禮本來就是一種人情往來,講的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心意,所以儘自己所能就好,有十萬餘錢願給五萬七萬就是最大的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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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彩禮的原則應該遵循量力和從眾的原則。量力就是根據自己家的實際情況給,而不是一味地滿足對方的要求;從眾是指以當地彩禮一般標準做為參考。

對方提出的要求是不是合適?還是要看你們當地的習俗。如果當地給的彩禮都不返回,那女方的這種要求也不能稱之為過。至於金五萬,結婚要花40萬,還是要看你家是否能夠承受並願意承受了。

但是,不知道是對方比較強勢,還是你表達的過於簡單或語氣上有偏差,我個人更喜歡接受商量的語氣。如果是強迫那我寧可放棄。因為尊嚴是不容交換的。

還有,不明白女方父母為什麼要對方給自己128888,如果覺得是補償,那補償的是什麼?是不是婚後女兒不用養老?是不是婚後的女兒必須像舊時代的小媳婦兒那樣在夫家生活?如果不是,那又是為了什麼?是覺得養女兒嫁人吃虧了嗎?那還是別吃虧留在家裡好了。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喜事,也應該是雙方父母共同的願望。相信女孩在和你交朋友並確定終身的時候,一定不是為了彩禮,而是看中了你這個人。是為了愛!如果對方心不甘情不願地和你在一起,希望你不必那麼著急訂婚,還是等她完全放心、安心、全心愛你之後再訂婚也不遲。不是你不優秀,可能你的優秀她還沒有完全意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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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溫州這裡結婚的,是要彩禮有的五萬八.八萬八,128000都有的到88萬,可是女方的女方家庭好,就要負責哪個房子的裝修也要大概要二三十萬吧? 有些可謂買個車給你帶回大概十幾萬到30多萬。如果條件一般的話,要買電器也大概也要四五萬吧,基本女方,大概都是倒貼你這個情況也很罕見吧?我說的是溫州鹿城,市區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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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

只要兩個人只要真心相愛,彩禮的多少隻是個程序問題。如果兩個人不合適,給多錢彩禮都不會有好結果的。

現代社會彩禮在8萬——12萬就合適了




李行安


不管什麼地方,彩禮、房車也好,陪嫁(嫁妝)也罷,還是什麼三金四金等等名目,哪方主動索要就表明哪方三觀和人品多少有些不正或有問題——索要的價值越高表明其對金錢或物質越貪婪,甚至幻想被對方包養,不勞而獲,坐享其成,成為巨嬰;即使價值不高,也說明其貪圖小便宜;即便用於走過場,也說明其喜好借花獻佛、死愛面子;要的名目越多,越表明其有巧立名目的耍奸心計。

男女結婚就是另行組建一個獨立於雙方父母的新家庭,如果是基於自由平等地戀愛(沒有任何綁架之意)而步入婚姻的殿堂,雙方父母若是真心實意為了新建兒女小家庭的幸福著想,就理應主動自願、各盡所能力地去幫扶資助兒女小家庭的組建和啟動運轉,不應只依賴某一方,也不應在道德上去綁架任何一方。

如果女方主動要彩禮等,則將進一步強化而不是削弱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是女方自我降級並削弱底氣,因為“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如果男方排斥女方資助,其動機很可能有固化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想法。

試想一下,如果只是單方面付出或雙方付出差距太懸殊,婚後小兩口一旦某方說出(尤其是吵架發生爭執時)“這(房、車、傢俱……)都是我方出錢買的,跟你無關”時,另一方會作何感想?起碼有很自卑或有被驅逐的淒涼感覺吧。

別拿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找藉口,人一生遇到的大喜事可多了,如出生、滿月、滿半歲、一週歲、兩週歲、幼兒園畢業……(並且絕對是人生僅此一次)甚至可說平安度過每一天都算大喜事,不然何來下一天的生活。問題的關鍵在於做人的底線是——不能把自己的高興建立在他人多少感覺到有些被綁架、不那麼心甘情願的基礎之上!

至於那些鼓譟和大力支持女方索要高價彩禮或要房要車要存款的男士及其父母,除女方代表外一般都是土豪、爆發富或有問題的官二代,可以說他們最崇尚“富勝窮汰”、一夫多妻(妾)的婚姻觀,因為他們最不缺的就是錢。

所以,按我國《婚姻法》行事,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


平凡人53728838


按照當地行情給吧,有錢多拿點,跟自己家庭情況來決定嘛,只要老婆,丈母孃高興就好,結婚畢竟是終身大事,愛的是自己喜愛的人,只要自己心愛的人高興比什麼都好,因為現在這種風俗就是這也,也得跟上行情對吧,以前房價只要二三千,現在漲到一二萬也,以前工資幾十元到幾百,現在工資幾千元到一萬多了,不要為了彩禮二親家變仇家那就不得償失了,女方要是天價彩禮,我看結婚就要好好考慮考慮了,總不能不顧自己父母為了自己結婚含辛茹苦賺點💰還要背上沉重的債務,連養老的💰就花光吧,那他們老了咋辦,病了咋辦,就是結了婚你家負債累累,誰敢保證她會跟你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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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整省風俗都是3萬以內,孃家的意思就是有點意思意思就行了,不過我結婚時給丈母孃家8千另加7千多買戒指之類的,11年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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