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縣馬宗林:離而不休獻餘熱 法治宣傳在路上

馬宗林,男,1955年出生。1985年11月司法局從事司法行政工作。他自幼酷愛書法,繪畫藝術,靠個人刻苦努力學習堅持下來。擅長人物、山水、老虎畫、宣傳畫和書法藝術,主攻楷書、行書、小篆、隸書等字體。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基本功紮實,在國際、國內各類書法,繪畫大展上榮獲過多次金獎、銀獎、銅獎、一等獎等。

西峽縣司法局於1982年恢復重建,其重要職能之一就是在全民中大力宣傳、普及法律知識,為國家從人治走向法治建設鋪路。限於當時的條件,網絡並未普及。開展宣傳教育普及的手段只能靠口頭宣講,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班,運用幻燈、電影,舉辦街頭法治室宣傳櫥窗專欄,發行法治報刊、法治文藝演出等形式。他常常根據身邊發生的法律事件撰寫法治講稿,每年在縣鄉演講20——30餘場次,受眾達數萬人次。還把這些身邊發生的法律案例利用業餘時間改編成小組畫,刊登在省市法治報刊上,發表在街頭設置的多處宣傳報欄中,廣泛吸引了群眾,觀看者非常多,好評如潮。刊登在河南法制報,南陽法制報上的“他們犯了盜伐林木罪”,“西峽縣獨阜嶺11.7重大交通事故”等小組畫,反響很好,讓人民群眾受到了深刻的法律知識教育,大大提高了公民守法意識。1989年他根據司法行政爭優先進人物,米坪司法所長先進事蹟創作的人物畫“清廉圖”,獲得河南省司法廳、河南省美術家協會聯辦的“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統首屆書法、繪畫、攝影大展”三等獎。2005年創作了體現中華民族誓死不屈的抗戰精神的圖畫老虎作品“中華魂”,獲得了江蘇省美術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舉辦的“紀念抗日戰爭勝利暨南京大屠殺紀念60週年全國書畫攝影大展”榮獲金獎。

在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中,利用自己獨有的書畫攝影等等,充分服務於司法行政工作和在全民中普及法律法規知識,運用圖文並茂的版面,為每年開展的“12.4”憲法宣傳日、律師法宣傳日、公證法宣傳日、基層依法治理宣傳活動等提供了紮實的服務。還與縣直有關法治部門,縣工、青、婦部門等廣泛開展聯合宣傳教育活動,義務利用自己業務時間為上述這類活動製作了大量展板、標語、橫幅和宣講資料等。既突出了活動特點,又為司法局節約了大量經費開支,廣泛獲得好評,每年還親自撰寫了憲法、刑法、刑訴法、民法通則、民訴法、森林法、兵役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治安處罰條例、道德與法等大量演講稿,巡迴到縣直和廠礦、企業單位、醫院、學校進行宣講。還每年參與組織全縣和職工學法考試,年度書法考核驗收等重要工作。編寫了多期普法通訊參政資料、多篇法治通訊報道稿件。宣傳了依法行政工作,在公民中有效普及了法律法規知識,為社會治理從人治走向法治建設盡到自己應有的責任。尤其是二五、三五普法期間,由於當時特殊原因,許多抽調的外單位人員都回單位了,原來分工負責的老領導也都先後退休,只有他一個人正常堅持崗位。但是,在這個特殊階段裡,他所從事的縣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縣工作,並沒有停擺,重要時刻,局領導全力支持,縣領導過問,在此期間,西峽縣先後獲得了“全國稅法宣傳三等獎”、全國普法先進縣、全國依法治縣百強縣殊榮,為西峽縣爭得了殊榮。也得到了縣委縣政府吧表彰獎勵。在那些年月裡,那些榮譽裡,也都浸透著他的汗水和付出。

退休後,他把司法局當做他的孃家。繼續關注著司法局的司法行政工作,退休不退心。經常參與司法局的重要活動。還幫助局機關設立了榮譽室,設計添置了書畫娛樂室。運用自己書畫專長,為局機關廉政文化活動、工會活動、老幹部活動提供一技之長鼎力支持。協助局機關用書畫美化環境,提供正能量,身體力行踐行“傳樹爭做”創建活動。利用退休後時間比較充裕,繼續深入鑽研學習自己喜愛的書畫藝術,充電加熱學習新知識,新技巧,努力創作。在書畫藝術上取得了好的收穫。書畫作品頻頻入展,獲獎於國際、國內書畫展賽事上。先後獲得中國電影百年全國書畫大展“佳作獎”。2011——2012連續二年在中央電視臺書畫頻道展播,入選中國共產黨建黨90週年全國書畫大展,上海世博會全國書畫展優秀獎等。還被北京人民畫院、國家一級美術師網錄入為一級美術師網書畫名家,與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劉大偉、書畫大師範增、沈鵬等同為一個網入網書畫家。中國國家書畫院,中國八一書畫院等委任為副院長,臺灣故宮博物院書畫院院長孔依平聘請我為終身客座教授。2005年以來,在河南省美術家協會舉辦的美術新人新作展中數次獲得優秀獎、入選獎,河南省文化廳舉辦的“河南省美術年鑑暨美術邀請展獲得”獲得銅獎、優秀獎。還經常參加縣內外各種書畫筆會。縣宣傳部、縣文聯、縣電視臺於2016年春節專題為他做了一期節目,報道他書畫藝術事蹟。經常受到縣電視臺的採訪、報道。

夕陽無限好,在自己喜愛的書畫藝術事業中正開始著人生第二春,人老心不老,他永遠走在法制宣傳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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