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意見出臺 業內:金控公司或受影響

新京報訊(記者 侯潤芳)今日記者獲悉,“一行兩會”聯合印發《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30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一行兩會”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附加資本要求和槓桿率要求,報金融委審議通過後施行。此外,《指導意見》要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建立特別處置機制。

在業內看來,《指導意見》出臺的根源在於現有的監管模式已無法適應市場的發展。此外,金融控股公司作為特殊類別的金融機構極有可能也會受到此次《指導意見》的重要影響。

業內:此次政策可能會對金控公司有重要影響

從內容看,《指導意見》主要解決了三方面的問題,一是確認誰監管,進一步理清職責範圍,為政策有效落地打下堅實基礎。二是進一步明確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的定義、評估和識別的流程方法。三是明確監管要求。

首先,何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指導意見》表示,因規模較大、結構和業務複雜度較高、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性較強,在金融體系中提供難以替代的關鍵服務,一旦發生重大風險事件而無法持續經營,將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金融機構。

國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約主要包括,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

“按照此次定義範圍可以預想,此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名單將會比先前預計的大大擴充。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證券、保險、基金類金融機構中規模較大、影響範圍較廣的都有可能納入該名單。”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認為,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控股公司作為特殊類別的金融機構極有可能也會受到此次《指導意見》的重要影響。

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附加資本和槓桿率要求

《指導意見》明確了哪些監管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附加資本要求和槓桿率要求,報金融委審議通過後施行。根據行業發展特點,人民銀行還可會同相關部門視情對高得分組別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提出流動性、大額風險暴露等其他附加監管要求。此外,《指導意見》著力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從風險管理和信息系統等方面加強監管,以促其形成合理承擔風險、避免盲目擴張的理性企業文化。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要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建立特別處置機制的。對此,央行相關負責人稱,建立這一特別處置機制,確保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經營失敗時,能夠得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保障關鍵業務和服務不中斷,是妥善解決“大而不能倒”問題的關鍵。

據悉,《指導意見》要求人民銀行牽頭銀保監會、證監會及財政部等其他相關單位組建危機管理小組,負責建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特別處置機制,推動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開展可處置性評估。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發生重大風險,經批准,由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成立風險處置工作小組,進行應對和處置。

同時,《指導意見》還明確了問題機構處置原則和處置資金使用順序,以確保處置過程中明晰處置責任,既要守住底線,防範系統性風險,又要依法合規,防範道德風險。

“處置過程中應當明晰處置責任,既要守住底線,防範系統性風險,又要依法合規,防範道德風險。依據恢復和處置計劃,在處置資金使用順序上,首先使用金融機構自有資產或市場化渠道籌集資金開展自救;上述措施不能化解風險的,相應行業保障基金可以依法提供流動性支持或救助;如上述措施均無法化解風險,在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危及金融體系穩定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可以向人民銀行申請有前置條件的、應急性流動性支持或救助,必要時,由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並按程序報批後實施。”《指導意見》指出。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武雯表示,“本次《指導意見》屬於宏觀政策框架,預計未來更多監管要求和細節將進一步明確落地。”

業內:政策出臺根源在於現有監管模式無法適應市場發展

在業內看來,《指導意見》出臺是根源在於現有的監管模式已無法適應市場的發展。

“現在‘一行兩會’的監管模式在一些時候已難以適應整個市場的發展了。主要原因是這種分業監管比較細,但像中信集團、平安集團、螞蟻金服這樣大型金融機構橫跨多個行業,需要綜合監管。”一不願具名的金融業研究人員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指導意見》以及未來更細化的政策的出臺能夠真正規避系統性金融風險。“因為當前的分業監管並不能完全地防範金融風險,只有通過綜合的監管模式才能將風險消弭於無形,這對於當前金融去槓桿、守住金融風險不動搖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李虹含持有類似的觀點。在他看來,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引發的系統性風險會呈現出許多與一般風險不同的特徵,系統性風險一般很隱匿、較難察覺和評估,當系統性風險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則會急速暴露,迅速變為系統性危機,且極具傳染性和破壞力。中國銀行業仍面臨著防範系統性風險的艱鉅任務。“此次《指導意見》的印發將發揮中央銀行的主導作用,加強部門協調,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提升金融支持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

這一意見將對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指導意見》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方法進行了合理界定,影響的金融機構數量較為有限。央行會同相關部門在制定實施細則時將考慮我國金融機構實際情況,設置合理的監管要求與過渡期安排,避免短期內對金融機構造成衝擊。長遠看,《指導意見》有助於督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形成合理承擔風險、避免盲目擴張的理性企業文化,有利於金融業健康發展和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央行相關負責人談到這一文件的影響時表示。

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編輯 梁緣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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