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收受“好處費”達百萬!真警察?假警察?

男子用拾得的身份證製作一張虛假警官證,並配有警官制服、手銬等工具,冒充警察以“掃黃”的名義進行敲詐、詐騙,涉案價值高達百萬。11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該起案件。

10月29日,一名周姓男子到太原市公安局小井峪責任區刑警隊報案稱,他被一個名叫“尚某輝”的警察連續敲詐多次。

經民警對線索進行核查後發現,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務人員招搖撞騙,對周某實施了敲詐勒索和詐騙。

據周某講,今年2月,他在一QQ群中約見網友,結識了網名為“容貌俏麗的女子”的網友。他和這名所謂的“女網友”短暫交談後,商定了嫖資,但當他如約來到約定地點時,等待他的卻是身著警服的男子“尚某輝”。

“尚某輝”自稱是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刑偵大隊的副隊長,發現了周某企圖嫖娼的劣跡,要拘留周某。周某考慮到自己的聲譽,對“尚某輝”百般哀求後,“尚某輝”表示可以通融,但周某要出一筆好處費。

對“尚某輝”身份毫無懷疑的周某,在一個月內連續打款2800元、6000餘元“好處費”。此後,“尚某輝”再沒了動靜,周某本以為事情已經了結,不想10月14日,“尚某輝”又聯繫到他,稱周某的事情被上級察覺,要想不敗露,就需要再花錢。

就這樣,在短短的10天時間裡,周某陸續給了“尚某輝”近20萬元,最後一次,周某從網絡貸款平臺一次性貸款10萬元給了“尚某輝”,但“尚某輝”還在不停的跟周某要錢,已經走投無路的周某,這才下定決心向警方報案。

瞭解案件情況後,小井峪責任區刑警隊民警立即展開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在太原公安萬柏林分局合成作戰中心的大力協助下,民警很快查明:“尚某輝”系犯罪嫌疑人用的假名,其真名為杜某,32歲,山西省霍州市人,曾經是化妝品推銷員。

11月6日,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杜某在山紡小區一帶出現並果斷將其抓獲。杜某對冒充警務人員,敲詐、詐騙周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杜某落網後,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調查,很快又發現了新的線索。

有一劉姓男子頻繁給杜某發信息,稱信用卡已到期,要杜某幫他想辦法。這條線索,讓民警立即警覺起來,懷疑劉某極有可能也遭到了杜某的詐騙和敲詐,於是立即與劉某進行了聯繫,而接到民警電話時,已經給了杜某58萬元好處費的劉某,仍不知道“尚某輝”是個假警察。

經查,劉某的經歷與周某如出一轍。今年2月,劉某同樣是在聊天群裡與一女子商定嫖資,赴約時碰到了身著警服的“尚某輝”,同樣被“尚某輝”以嫖娼要拘留為名進行敲詐。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裡,犯罪嫌疑人杜某編造了各種理由向劉某索要錢財。劉某也是普通的工薪族,給杜某的錢大部分是信用卡透支和網絡平臺貸款而來。劉某稱,他之所以對杜某的身份深信不疑,主要杜某給他看過“尚某輝”的身份證、警官證,甚至還有要拘留他的通知書。每當他週轉不動時,杜某會給他一些錢,讓他先還貸款,繼續週轉。最主要的原因是,劉某怕事情敗露,影響自己的工作和家庭。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自今年2月來到太原市後,先是在一化妝品店當推銷員,因長期沉迷網絡賭博欠下鉅額賭債,遂心生邪念,產生了冒充警察以“掃黃”的名義進行敲詐、詐騙的歹念。

“尚某輝”的身份證是杜某偶然撿到的,由於樣貌有些相像,便用“尚某輝”的名字製作了假警官證,並從網上購買了警服、手銬等一系列警用裝備。隨後,杜某在聊天群裡,利用美女照片,觀察、引誘男子上鉤,先約定賣淫嫖娼,再冒充警察進行敲詐和詐騙。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深挖細查中。

“官方”科普來了!

藍色制式服裝,胸前一排數字,袖章標個“警察”,再配個大蓋帽,您以為這就是警察?

真警察、假警察?有點傻傻分不清楚。

“我們專程請來太原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九大隊副大隊長張陳華為大家講解。”

張陳華

太原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九大隊副大隊長

“大家好,我所在的警務督察部門負責對全市公安民警執法執勤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和查糾,有關假冒人民警察執法的報警也在我們的受理範圍。在此,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警惕,認真辨別警察身份,勿輕信網上發來的警服和警察證照片,不給違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下面,我來為大家介紹幾種辨別真假警察的方法。

1、通過警用制服、警用標誌、警察形象上進行判斷

民警執法過程中會規範著裝,非工作通常不著裝。服裝種類:常服、執勤服、作訓服、多功能服和特種作業服裝,且分為春秋、夏、冬服等。警服佩戴標誌有:警銜、警號、胸徽、臂章。另外,民警執法過程中,會佩帶單警裝備和執法記錄儀等。

警銜是警察重要的身份標識,對於辨明警察身份有重要意義,這些就是人民警察警銜的部分樣式。

正式民警的警號上面是沒有字母的,全是數字,公安、國安民警和法院、檢察院法警的是六位,監獄民警的是七位。警校學員,大部分的第一位是X,也有的司法警官學院學生警號第一位是S。

公安民警通常不會有紋身,著裝時不會戴粗項鍊等首飾。

2、查看有效證件或人民警察證,到其單位核驗身份

人民警察證是證明警察身份的重要證件,正面前面是民警的兩寸彩色相片,姓名和警號,背面是民警個人詳細信息。公安部門的警察證的上半部分顯示“公安”字樣,其它單位包括有:法院、司法、國安等等。

證件上有防偽標誌、個人及工作單位信息。根據證件信息,可以與其所稱的工作單位進行聯繫,核實身份,假警察自然會露餡。

3、通過警察執法行為及方式進行辨別

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會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通常為兩人以上共同辦案,根據案件需要可將嫌疑人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審查;而假警察往往會以騙取錢財為目的,以“私了”“擺平”“威脅”等手段進行欺詐。

在此,我們還要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輕信通過互聯網傳送的民警照片、證件等身份信息;不要以懷疑警察真假為由拒不配合、甚至阻撓人民警察執法;如對警察的身份有質疑,可及時撥打“110”報警,由公安機關督察部門進行認證核實。

本報記者 李青 實習記者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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