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出錢給奶奶養老?你怎麼看?

汽修小段段


說說我奶奶吧,我爸爸兄弟姐妹9個,5個兒子,4個女兒,之前奶奶一直是跟叔叔家過,其他兒子每個月給伙食費,後面因為跟嬸嬸吵架了,就說都是兒子,沒道理奶奶一直住她們家,所以就決定每個兒子輪流照顧一個月,在誰家吃飯就住誰家,我大伯因為出來在外面生活20幾年,之前一直是我爸爸他們照顧,最近幾年也不知道怎麼說起照顧奶奶的問題,就說大伯如果人不回來,那就給錢叫姑姑幫忙照顧,所以最後就是決定每個月大伯給1500一個月給我姑姑幫他照顧他那一份。

覺得出錢是應該,不然你就叫你媽媽回去照顧,不能說因為你爸爸不在了,你們就沒義務照顧奶奶,當然這些都是看叔伯之間大家是不是那種很計較的人,以及平時大家為人處事,親戚之間怎麼相處,如果大家都會做人,關係好的叔伯應該是不太計較這些,我爸爸他們之前照顧我奶奶幾十年,從來沒說要我大伯給錢或者什麼,後面可能是大伯他們做的太過分了,導致大家這樣吧。


Vicky


我覺得這個事情,換了是誰都會比較作難,畢竟親情和現實的困難都擺在那裡,從兩個角度來看待吧。

我的觀點是拋開你拿不拿得出這2000元/月的費用的問題,畢竟,站在每個人的角度,都不會嫌自己賺的錢多,也不會希望白白的把自己辛苦掙的錢送出去的。

何況,居然還被姑姑說我賺錢多就應該多拿錢,兼職是豈有此理了。

站在你的角度,應該適度的表達你的孝心

無論你父親是否還健在,畢竟,沒有你奶奶當年的辛苦養育,就不會有你們家這一脈的香火,很遺憾你的父親已經逝去了,但畢竟奶奶還健在,替你父親盡一定的孝道,我認為是應該的。

試想一下,如果極端情況下,叔伯姑姑們都不在了,只剩下了奶奶和你們幾個孫輩,那麼老人的贍養工作由誰來負責呢?無論從孝義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不還是落在了你們的身上?

至於出多少錢,我覺得還是要量力而行,更要有合理的依據基礎,在深圳生活,一個月一萬多的收入往往只能維持小家庭的基本開支,確實很難有太多的結餘出來,但是一點都不掏,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的。

還要補充說明一點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站在你姑姑和叔叔的角度,苛求的太多了

站在他們的角度,其實稍微想一下就知道,如果你媽媽在你父親走了之後,重新改嫁結婚了,那麼還算他們家的人嗎?

如果你們都改了姓了,除開法律的要求,還有道義上提出要求的支持基礎嗎?

上面這些只是假設。


最後的建議

建議:跟你的叔叔和姑姑們明確的算賬。

1、奶奶的子女還在,不應該有孫輩行使主要的贍養義務,應該由叔叔和姑姑為主來贍養老人。

2、將贍養奶奶的每月開支需求列出預算清單,刪除不合理的部分,確定總體預算,按5家來均分,該自己出的,咬牙也要擠出來,但是,想要讓你多掏錢,門都沒有。

3、即便你已經定居深圳了,也應該抱著感恩的心,時長回去看看奶奶,拋開錢的因素,親情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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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法律層面講,子女有養父母的贍養義務,子女不在,孫子、孫女輩有扶養的義務。

奶奶的子女沒死完,孫子輩份對其沒有法律層面的扶養義務,而是由奶奶的兒女對其贍養。

意思是,作為孫子,你姑叔健在,你在法律上不用掏半分錢給你奶奶養老。

其次,父母有繼承子女財產的權利。你父親死亡後,你奶奶要繼承一份你父親的財產,這一份大概沒給老人吧。

你至少把這一份給老人。

最後,想一想和老人的關係,再摸摸良心,如果關係本來就不好,憑什麼給錢?如果關係好,那如何盡孝,全憑良心。


轉基因可以吃嗎


該不該出錢給奶奶養老?你怎麼看?關於這個問題,首先要理清楚,誰撫養,誰得益,誰就有責任贍養老人。撫養關係和贍養關係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二者缺一就不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責任和義務,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領養的子女在內,直到未成年子女年滿18週歲,這個責任和義務才算終止。等父母老了,需要人贍養的時候後,贍養老人就成了子女們的責任了。

由於你父親已經去世,沒法履行他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上你父親的贍養責任自然就終止了。你母親從小沒有得到過奶奶的撫養,所以她也不是贍養你奶奶的責任人。你一生下來是父母撫養你長大的,和奶奶也錯過著直系一輩,從法律嚴格的角度來說,你也沒有對奶奶的贍養義務和責任。

那麼依法,你奶奶的贍養責任,就應該由你的三個叔叔和姑姑共同承擔起來,他們想推掉這個贍養的責任是推卸不掉的。

為什麼不用繼承法的關係來確定贍養關係呢,這是因為要是老人沒有遺產讓人繼承,難道就不贍養了。或者是老人有遺產,只有一個子女孝順,或者都不孝順,倒是旁人幫他們盡到了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老人就可以指定遺產的繼承人,(有公證的書面證據)才適應誰付出,誰繼承的合法性。

中國的優良傳統講的是尊老扶幼,熱愛孩子,孝敬老人,才是每個國人應該具備的崇尚品德。血濃於水的親情關係,是任何人也割捨不掉的。作為奶奶的孫子,你要是有這個能力,主動幫奶奶一把,贍養奶奶,你就是賢孫的楷模,法律也會不干預,是支持的。


老蔣閒言


忍不住回答,看你的意思很不情願。

首先,該不該出錢出力取決於2點,第一奶奶之前對你好不好對你家好不好,第二奶奶有沒有偏心其他哪家。

如果有第一點,你就應該知恩圖報,這跟你爸在不在世沒半毛錢關係,跟你媽媽有沒有錢也沒關係,這是你欠你奶奶的。你覺得別人要價高你沒錢可以出力,你把奶奶接過來他們出錢咯。

如果有第二點,那就是誰受益誰多回報了,但這也不是你一毛不拔的藉口,你也應該量力而為。

然後才說到你的姑姑要每個月2000的事,這個自己商量著來,誰也別想著佔別人便宜,沒錢就出力,別總想著自己又不出力又少出錢,還是那句話,你覺得多了你接過來他們出這個錢。


華燈初上9322


該不該出錢給奶奶養老?你怎麼看?

首先要為你父親遭到不幸失去了生命表示同情。

可你的問題是該不該出錢給奶奶養老?由於自己的父親遭遇不測離開了人世,可他沒有給自己母親養老送終,恐怕那是你父親最大的遺憾,自己父親的遺憾你作為他的兒子,難道你不願意去幫他完成嗎?打個比方,如果你奶奶就你父親一個兒子(也就是沒有其他子女),你父親不幸去世了,留下你奶奶你不去贍養她,那誰去孝敬她呢?難道就讓你的奶奶去自生自滅嗎?不能吧!奶奶是父親的親孃,你能忍心不去管她嗎?


如果你出錢給奶奶養老,說明你是在替自己父母盡孝,於情於理都是應該的,試問一下,兒子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難道就沒有替父母孝敬奶奶的權利嗎?人們常常所說的"父債子還",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你出錢給奶奶養老了,你會得到叔叔、姑姑的認可。不過要和他們商量,如果你自已能力有限,可以酌情減少一下你的負擔。希望你和叔叔、姑姑達成共識,讓你奶奶在一個和諧家庭中度過晚年。



家人平安147354958


看敘述,不該!你父親早已意外死亡,而你奶奶有兒有女,輪不到你來盡贍養責任(你若有能力,且自願,不在此列)。你叔叔姑姑是在找你母親的茬。完全可以不搭理他們,照顧好你媽才是正道。


烏鴉涅槃4


個人感覺一個月給五百就可以,已經是你的情分了,畢竟父親不在了,你也只是個孫子輩的,不能把所有壓力給到你頭上,在深圳一萬多還要養家養孩子,根本就不多,就衝他們說的這種話,也不是什麼本分人。

況且在農村,一個老人是花不了多少錢的,五百塊也夠生活費了,其他的那三個弟兄和姑姑再貼補點就夠了,讓你出兩千純粹是坑你呢。





我的牛牛叫艾米


從法律角度你沒義務養你奶奶,從感情來講可以幫助,估計是你姑你叔他們仨養你奶奶心裡不平衡。借你個例子供參考。有個老太太,四個兒子兩個閨女。二兒子四兒子早死了,大家都沒放過兒媳。二兒媳婦自己找了個上門女婿,二兒子的小兒子娶不起媳婦也做了上門女婿,,那也得伺候老太太。四媳婦,改嫁鄰村,四兒子的兒子離婚了,四兒媳要照顧兩個孫子,那也得伺候老太太。現在老太太沒了


老楊要瀟灑


從小我奶奶沒帶過我,如果姑姑叔伯家的小孩也不帶還好說,關鍵她幫姑姑叔伯都帶小孩了,就不帶我們家的。過年她給表妹表哥堂弟買吃的,買衣服鞋,我和我姐站在她家門口,她都不叫我們進去吃,還讓其他幾個孩子偷偷吃,不要讓我們看見。這種奶奶,你讓我怎麼心甘情願給她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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