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新規!至少812億回購資金須入場,3個月期限,多公司要改方案

回購新規!至少812億回購資金須入場,3個月期限,多公司要改方案


幾天前,滬深兩交易所發佈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徵求意見稿,整個週末討論聲不斷。行業也從細則中找到了一些關鍵要點,對上市公司的回購操作會帶來實質影響:

第一關鍵點是明確了回購時間:公司因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進行股份回購的,要求公司的回購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第二關鍵點是明確上下限比例:回購股份方案中,必須明確回購數量或資金總額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誤導投資者。

據記者統計,10月份以來共有168家上市公司發佈回購預案或是回購方案通過股東大會,以回購金額上限計算,累計回購金額達524.68億元,若以回購新規細則中“回購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計算,至少有262 億元回購資金在路上。再加上中國平安550億元的回購下限,潛在回購資金下限將達812億元。

梳理發現,不少公司已發佈的回購方案(包含預案)與上述要求不符合:

步長製藥、蘇寧環球、東軟集團、渤海租賃、江河集團、盛和資源、連雲港、中國應急等8家公司在回購方案中均未提及回購下限,新天科技、百川股份2家公司回購方案中未提及回購上限。

太龍藥業、中儲股份、瀚葉股份、柳藥股份、東睦股份、金科文化、中設集團、紅蜻蜓、時代出版、超訊通信等40家公司回購上限超過回購下限1倍多。


中國平安的千億是關注焦點。公司10月29日公告,擬酌情及適時回購公開發行的境內、境外股份,回購總額不超過總股本的10%。以平安1.1萬億市值計算,按照公告中10%回購上限計算,回購資金約1100億元。按照“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要求,平安回購資金下限將達550億元。如果平安發佈回購預案,顯然應該對上限下限做出明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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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2014年-2017年四年間回購股份金額分別為91.99億元、109.30億元、50.30億元、98.69億元,僅2016年回購金額超過百億,四年累計回購350.29億元,而今年回購金額達359.45億元,已然超過過去四年。

關鍵點一:護盤式回購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在回購細則發佈之前,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等三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上市公司股價低於其每股淨資產,或者20個交易日內股價跌幅累計達到30%的,可以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進行股份回購,被市場稱之為護盤式回購。

值得注意的是,23日發佈的《回購細則》中,上市公司實施回購的期限雖然由半年延長至一年,但對護盤式回購進行了嚴格監管:

公司因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進行股份回購的,要求公司的回購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上週(19日-23日)至少有6家上市公司發佈了回購預案,其中不少均與護盤式回購有關,如:

思美傳媒:

鑑於近期公司股票價格出現較大波動,公司認為目前股價不能合理體現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

同濟堂:近期公司股票價格持續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價值;

廣譽遠:綜合考慮公司近期股票二級市場表現,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斷;

永悅科技:基於目前二級市場股價持續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價值,為提振投資者信心,維護公司股東特別是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推動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迴歸。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司回購期限均為6個月或12個月。

思美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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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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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譽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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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悅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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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二:必須明確回購規模上下限


回購新規細則中明確規定:

上市公司在回購股份方案中,必須明確回購數量或資金總額的上下限。


以10月份以來發布回購預案或是回購方案通過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來看,不少回購方案中並無回購上限或下限。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步長製藥、蘇寧環球、東軟集團、渤海租賃、江河集團、盛和資源、連雲港、中國應急等8家公司在回購方案中均未提及回購下限,僅明確了回購上限。

新天科技、百川股份2家公司回購方案中未提及回購上限,僅明確了回購下限。

此外,中國平安10月29日晚間公告,擬酌情及適時回購公開發行的境內、境外股份,回購總額不超過總股本的10%,平安公告中也未提及回購下限,顯然與回購新規細則要求不符。

以步長製藥來看,回購方案最為“豪氣”,回購上限為20億元,步長製藥已於10月26日通過股東大會,但根據最新回購進展公告顯示,步長製藥回購股份事項的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中,尚未開始回購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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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點三:回購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回購新規細則中還對回購上限和下限進行了明確:

回購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以10月份以來發布回購預案或是回購方案通過股東大會的上市公司來看,至少有太龍藥業、中儲股份、瀚葉股份、柳藥股份、東睦股份、金科文化、中設集團、紅蜻蜓、時代出版、超訊通信等40家公司違反該條規定。

具體來看:

太龍藥業回購上限超出下限最多,達11.5倍,回購下限為2000萬,但回購上限高達2.5億元;

中儲股份、瀚葉股份和柳藥股份回購上限均超出下限9倍;

回購上限均超出下限4倍(包含)的還有12家公司,分別是東睦股份、金科文化、中設集團、紅蜻蜓、時代出版、超訊通信、東方材料、海興電力、通威股份、蘭州民百、和邦生物、同濟堂。


關鍵點四:至少812億回購資金在路上


進入2018年以來,市場行情持續下行,A股整體估值不斷下移,面對自家公司股價持續下跌,甚至偏離公司真實價值,多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是高管紛紛提議回購股份維穩股價,並以真金白銀實施,致2018年成為A股回購大年。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截至11月25日,A股市場共有586家公司實施了股票回購,累計回購50.86億股,累計金額達359.45億元,回購家數、回購股份數、回購金額三大數據均創下A股歷史紀錄。

2014年-2017年四年間回購股份金額分別為91.99億元、109.30億元、50.30億元、98.69億元,僅2016年回購金額超過百億,四年累計回購350.29億元,而今年回購金額已然超過過去四年。

值得注意的是,10月份以來共有168家上市公司發佈回購預案或是回購方案通過股東大會,以回購金額上限計算,累計回購金額達524.68億元,若以回購新規細則中“回購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計算,至少有262.34億元回購資金在路上。再加上中國平安550億元的回購下限,潛在回購資金下限將達812億元。

有分析認為,根據回購細則,回購資金來源可以是“閒置的其他募集資金”,在可以“買賣”自家股票的情況下將很有意義。目前上市公司銀行理財的總額超過萬億,且民營上市公司的銀行理財大部分都是閒置募集資金,回購想象空間很大。

關鍵點五:護盤式回購半年後可再賣出


回購新規細則顯示:

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進行的股份回購,在持有半年並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後,可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賣出。


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一安排主要是為上市公司平衡好股份回購和日常經營的資金需求,提供更為靈活的市場化手段。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類情形下的回購往往源於市場出現較大幅度波動,難以事先預計。公司在短期內籌集資金實施回購,可以避免股價出現連續非理性下跌,但也可能面臨比較大的資金壓力。在此情形下,允許後期通過二級市場賣出所回購的股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上市公司的後顧之憂,有利於公司董事會做出快速反應和決策,以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

此外,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徵求意見稿對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出售回購的股份做了嚴格限制,公司如想利用此操縱股價並非易事:

一是回購完成6個月後才可減持,嚴防出現“短炒”行為;

二是須提前15個交易日前進行減持預披露,保證股東知情權,確保股東可以提前賣出股份;

三是敏感信息窗口期不得進行減持,限制上市公司利用信息優勢不當減持;

四是嚴格限定每日的減持數量,保證正常交易秩序;

五是限定股份賣出申報價格,避免拉低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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