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

留住斜陽


求真務實網的工作就是幹工程,一直與民工在一起,而且,求真務實網最愛說實話

所有吆喝走法律程序的人,首先肯定他絕非農民工。二是可以肯定他不知民工的苦,沒有象民工一樣被欠過薪資。三是更可以肯定他從未以法律程序要過工資。

我們先說這法律程序。

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

再請檢察院抗訴。

三年了。

人生有幾個三年?

所以從時間上看,哪個民工經得起這時長?告狀的結果是穿褲衩。有這工夫,不如再到別處幹,吃虧一次,權當教訓。

再一個,經濟上也不允許。

明白了不?

當然,請求真務實網幹勞動監察,不會有一個欠薪的。


求真務實網


走法律程序更不容易才使的那些老闆不怕你去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立案難,審判難,判決時間長難,老闆有錢上訴,還要繼續交費,贏了執行難,還要交執行費,,還要提交被告的財產情況,幾年下來應該拿回來的錢也沒有了,,現在的法律真的是打不起官司啊!老百姓知道,老闆和無賴更清楚所以他們不怕!


老友7071715772740


這就是中國大陸法制嚴重缺陷,違法成本太低。我在香港和澳門做過勞工,你那天說不幹了,老闆半夜也要送工資給你,不然一經證實,老闆會吃不消,耐人尋味。


細堅189


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是採取過激行為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在工作中就曾經遇見過。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多數臨時工文化水平低,維權意識不夠。事實上,臨時工也不願採取過激行為,也想平平安安、穩穩當當地過日子。可是就是有些地方的企業,利用臨時工文化水平低,維權意識不夠的弱點,採取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上保險、隨意剋扣工資等方式侵害他們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糾紛,臨時工很難有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

其次,走法律途徑代價高,時間長。很多臨時工都沒有接受過高等教育,對法律更是一竅不通。走法律途徑就得聘請專門的律師,而他們本身就拿著微薄的薪水,幾乎無力負擔高昂的費用。而且法律途徑是挺麻煩的一個過程,首先要仲裁,企業不服就要到法院走一審程序,企業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還可以提起上訴。就算二審贏了,還要去申請執行。每一個程序對臨時工來說都會讓他們掉一層皮。

再次,很多臨時工認為過激行為既簡單又有效。通訊和網絡技術的發展使得每一個人都成為了潛在的記者。很多臨時工認為過激行為能夠迅速吸引公眾的眼球,在短時間內對主政者造成巨大的輿論壓力。而巨大的輿論壓力會迫使政府部門採取切實的措施解決他們的訴求。

最後,我想說臨時工也是社會主義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榨汁小二郎


對於底層人民來說,法律的成本太高了,不管是去法院還是勞動仲裁,都不是幾天就能解決了的,而他們要靠那些拖欠的工資去生活和養家。拖上幾個月,這些人是去外邊繼續打工掙錢還是就在這裡耗著?耗的時候不但不能掙錢還要有基本的吃住問題。還有這些人法律意識不強,即使有理可能打官司也會輸。他們選擇極端手段對於他們來說是最直接最快的辦法。但有一些奈何,誰也不願意冒險去做極端的事情。


進哥140964312


作為農民工來說,在城裡打工被老闆拖欠工資的事,比起前幾年少了很多,但也時有發生。

那麼為什麼農民工討拖欠的工資不走法律途徑而走極端呢?

對於低層的農民工來說,法律意思淡薄。再就是,走法律途徑,一是時間耗不起,他們得需要掙錢養家。二是資金耗不起。因為打官司不是3天5天就能解決問題的,時間短的要45天才會有結果,時間長的要等半年。在打官司期間,他們的吃住都是問題,更何況家裡還在等著用錢呢!

再說法律程序繁瑣,首先要到勞動局或勞動監督局去報案,填表。把表填好後,勞動局成勞動監督局會讓你回去等調查結果,這一等就是半個月啊。

調查結果呢,是證據不足,沒有勞動合同。你想啊,用工單位那麼精明,如果想坑你,會給你留下證據嗎?

沒有證據這官司怎麼打,就是有理也不會打贏官司的。並且來回路上的開消和訴訟費也要花不少錢。農民工是折騰不起的。

用極端的辦法解決問題,也是農民工迫於無耐,也常常被他們認為是最好的討薪方法,何況農民工又有幾個懂法的。

農村萬象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裡,有什麼不同意見和看法,請加觀注留言評論。


農村萬象


衙門八字開,無錢莫進來。更不要提各種繁瑣的手續表格報告,還要承受臉色,踢皮球。全部流程走完拿到了錢還不夠整個過程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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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如人生


問題反過來問,為什麼有些老闆不遵守法律而要拖欠工人的工資?


白楊11844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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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人這一生有幾個三年啊,


夥棍稀飯陳星


這個你要問相關法律部門。上訪都可以被定位非法。你還想走什麼法律途徑?請個律師?長年累月地耗?拖欠那點工資夠耗嗎?

現在稍微大點的企業都掛靠了律師事務所和聘請法律顧問。你玩得贏企業?

不公正的法律只是奴役人的工具而已,別太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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