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土地確權,面積大於分田時的面積,多出的部分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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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多出的土地面積不大,村裡和村民沒有異議

——土地確權以實際測量面積為主、為準;

——實測面積大於二輪承包面積(分田面積)的,按照實測面積計算,多出的面積不得強制收回或另包他人;

——新的土地承包證上同時登記原承包面積(分田面積)和實測面積;

——國家的各項補貼和補助仍然按照原承包面積(分田面積)計算。


如果多出的面積過大,村子裡和村民有明顯不同意見,要求解決的

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僅僅是您自己開荒、擴邊擴沿這樣簡單了,有可能是二輪承包時出現了問題。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也就是有糾紛。國家規定:暫時不能登記確權,待村子裡經過民主議事程序把問題解決以後,再予以登記確權。


二胡有話說


現在土地確權對於土地的測量可以說是比過去精確百倍,過去測量土地一般都用皮尺,皮尺一鬆一緊都有誤差,現在的測量是用衛星測量跟繪製地圖一樣,相當精確,基本上沒有什麼誤差。

再就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分地時,有個別人的地比較多一點,人為的、相信各地方都有,就是當幹部的。有些地塊當時分地時丈量實數長300米,兩頭都是當時無人開墾的荒地,高低不平長滿了野草。經過十幾年的逐年耕種和開荒平整,地頭這多出十來米的才成了地,這都要汗水和勞動。有的懶人地頭現在還是那樣,我們這裡分地時靠路邊的地都有兩米的歇墒,過去路邊有樹歇荘稼。

所以說每戶確權和過去分地的面積都是有多頭,大家的地大家種,土地是大家的,農民才是土地的主人!


渭北源上花兒開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現實中確有出現,而且不在少數,《土地法》也沒有細責說明,別的地方不知道怎麼辦,但我們這(萊州X鄉鎮X村)是這樣的,確權證以實際畝數確權,由自己耕種,但領取土地補貼上報地畝數時,以分地時的數值為準,多出部分不能上報領取補貼,流轉時,由雙方共同協商地畝數值,以原值或以確權值為準,出於雙方自願,本人6畝地,確權測量為6點16畝,現流轉在外,以6畝為準值,而確權士地證標明為6·16畝,大體情況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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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戶原承包範圍不變,測量多出的歸原承包戶,`按本次實際測量實際面積確權發證。

原因是

由於過去土地丈量方法落後,誤差大,地頭、路邊、墳頭適當照顧等。這次測量手段先進非常精準,實際測量結果普遍比原證登記承包量有所增加,但偏差不大。為糾偏重分旭因難大。大多數農戶要求維持農戶原有承包範圍不變,接受本次測量結果。


LGS1012


確權時按你實有面積確權,當然歸你自己,因為你有四鄰,有長,寬計算出來的面積。

確權是隻三輪發包中確定了你的承包權,你只能使用,不能轉讓,更不能買賣或在上面建造住房。因為土地的權力仍歸集體所有。



痴騎朽翁


實際丈量多出來歸農戶,徵收土地多出的都是歸農戶


老曹143142310


實測比確權面積多的部分計入集體機動地,納入集體管理,在開過村民代表會後,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同意,可以適當收取承包費,增加集體收入。


輝朔風


我們這今年的種地補貼是按實測面積補的。


李增喜3


這個問題是真實成在的。但按目前的法規還是給原有的農戶。


陳蕊爸爸1


實地測量後,承包地多出來的面積仍歸農戶。

由於過去土地丈量方法落後,田間地頭難免有遺漏。這次測量非常精準,農戶普遍反映承包地比原證登記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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