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于帥帥26759996


布衣十年沒擺過酒,按每年二萬隨禮錢,至少已經化費二十萬。作為普通農民,你說能承受嗎?你當農民個個發了財,城中有房,鄉下小洋樓,手中還有餘錢呵!布衣每次隨禮八百打底,如今已拿不出手。誰家近親生個小孩得一千六百元,最高八千八百元,還沒加見面禮。為什麼有人說,份子錢讓一部分村民有可能走上返貧,確實不是一般人承受的。對富裕者來說:牯牛身上拔根毛而已;對中等收入還可應付;下等收入難以承受了。份子錢,讓我說你什麼好!


浙北布衣


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我們這裡也不提倡大辦酒席,特別是白事,從幾年前開始,村裡就一再的強調不準大辦,而且村裡出臺了村規,喪事吃飯不準超出四個菜,只要不違反村規,村裡獎勵三千塊錢。至於說大辦酒席罰款,有沒有法律依據,這個還真沒聽說,沒聽說過法律規定不準大辦酒席。


最近幾年,倒是聽說過公職人員不準大辦酒席,因為有的人利用操辦酒席的機會攔財,家裡老人過生日擺筵席,孩子百歲擺筵席,結婚週年也擺宴席,凡是能想到的明目都想到了。這個確實是有公務員管理規定,不允許公職人員大辦酒席,在鄉鎮一級,股級以上人員在操辦婚嫁喜事等都需要提前報備。


如果真有法律明文規定,不準大辦酒席大宴賓客,我想大家一定是會雙手贊成的。說實話,大辦酒席這事,勞民傷財,去喝酒的不願意去,因為隨禮隨不起,宴請的主家也嫌麻煩,提前一個月就得開始愁著,雙方都不情願,卻還是得該怎樣就怎樣,因為不能壞了老規矩老傳統。

在我們膠東地區,人去世了之後,五七、一年和三年,是三個比較隆重的忌日,所以親朋好友都得去,逝者的兒孫需要伺候來祭奠的賓朋,這個傳統延續了多少代了。可最近幾年,我們鄰村都在逐漸取締這些儀式,當然不能一下子就全部取締,但是好多村一年的祭奠儀式取締了,村民們都擁護。不過這也不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各村自己制定的村規民約。


小十六123


回答,對於農村辦酒席來說不針對普通農民,法律明確約定,公務人員、老師、是涉及到財政開支人員,禁止子女升學、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超過三桌罰款一萬元,比如說,法律也是有人性的一面,工作人員兒女結婚需要辦酒席來慶祝,

工作人員本人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兒女結婚需要辦幾桌酒席來款待親朋好友,以示祝賀,在辦席期間不收取任禮金,希望上級領導批准,批准後才能按規定設立喜宴桌數,不能超過批准桌數,超出桌數範圍發現嚴肅處理,



對於農民來說婚、喪、嫁、娶大辦酒席沒有約束,農村人都喜歡熱鬧,有個大事小情全村人都來幫忙,提前兩三天殺豬宰羊,出人出力都是為了把喜宴辦好,農村人辦喜宴講究的是實惠,大碗上菜,大碗喝酒,要的就是喜慶勁,對於工作人員來說最好不要參加,農村婚、喪、嫁、娶,如有工作人員參加,舉報核實後,依據條例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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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w強哥


坨褲子放屁,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手伸那麼長,老百姓沒錢花你倒是幫助一下,誰家有事不能慶祝一下,管好老百姓走的路,把上面政策法規多宣傳宣傳比啥都強,管好自己的口袋,少貪汙點就行了


黑子二哥


這小編可能是三代單傳了,全家人丁稀少,一桌也湊不齊。而我家父輩兄弟姐妹11位,我這代堂兄弟姐妹30位,我的下一代54位,我的孫輩也有12位出生了,這次奶奶過世,我什麼酒也不辦?可一家人坐下來起碼也有11×2+30×2+54+6位成家了的愛人+孫輩12位=154人,怎麼也得15桌人了!誰敢來罰!!一家人聚一起犯哪條法律法規了?!!



開開玩笑活到老


應該沒有法律依據,因為全國民俗參差不齊,有的地方也有規定不準大操大辦,違者受罰,可是這次我回老家一看,沒聽說我們老家有大辦桌席,要受罰的事,親朋好友都不知道,因為我家鄉大辦酒席一直是最典型一件事,也是人們最流行的潮流。



我家鄉是喜歡辦酒席的,婚喪嫁娶、孩子滿月、孩子週歲、十歲、二十,長大了三十……直到死,每到滿十,很多人都喜歡請客擺酒席,還有生病的、出車禍的,考上大學的,買小車的甚至買摩托都要請客辦酒席,份子禮金一般二、三百元起碼,多的送一、兩千的也不少,三兩桌的極少,起碼五六桌以上,春節前後,串親忙都忙不過來,有時一天要走幾家,真的很煩人,有的家庭親戚朋友多的,一年送禮金份子錢上萬還不算多的,你說可不可怕?




經濟好的,最喜歡辦酒席,收禮金自然不會少,特別當官的,有勢力的,很多人都去捧他,禮金收來除去開銷,往往都有賺呢,你說有錢的喜不喜歡辦酒席呢?苦的是經濟差的,找不著錢的,最怕親朋辦酒席了,最怕又要送禮了,有的禮金都要靠借的都有,農村的這些習俗真的有點過份。



農村要發展,要振興,要新風尚,要擺脫貧窮,不能把有限的錢財都浪費在這些酒席上,當然,適當的,幾個親朋好友小聚小聚還是可以的!


E糊塗


請先把五星級酒店,私人會所先關了吧!因為這些地方有時候不花自已的錢。農民擺酒席,花的肯定是自已的錢,為啥要禁止。


高jX80572891


村民擺多少酒席是他自由,錢是自己賺的怎樣花還要問村委?吃飯拉屎要不要管嘛,沒錢沒房又不見村委送?村官擺酒怕上面查,村民怕什麼呢?怕浪費?浪費誰的?生活好了,遇到喜事擺個酒親戚朋友高興高興也不可以?


龍少爺72997616


農村不準大辦酒席,超過三桌罰款一萬,這樣做有什麼法律依據?

近幾年來,我們這邊的農村,都成立了紅白理事會,由村裡的一些德高望重的人組成,監督幫助村民辦理紅白喜事。也是從勤儉節約、不大操大辦的目的出發,不過沒聽過超三桌罰一萬的規定。況且,這樣的規定根本沒有什麼法律依據。

自古以來,農村家裡有紅白喜事,親朋好友,街坊鄰居都會來幫忙。人再少也坐不下啊,哪家坐坐也不止三桌。

農村歷來攀比之風就有,總覺得別人家的標準這樣,咱總不能比人家低了吧。所以在攀比之下,宴請標準越來越高,讓一些條件不好的人家不堪重負。

特別是農村家裡有老人過世的話,這講究更多。從下葬出殯算起,七天燒一個七,一直到七七四十九天,加上百日、生日、週年等。其中又以出殯、五七、週年、三年更為隆重。所以有人連呼"死不起″!



這幾年,我們這邊村裡的紅白理事會出臺規定(當然村裡自己的制度),家裡辦白事時,一切從簡。不準披麻戴孝,請客就餐時,每桌四盆菜,一般是大白菜豆腐燉粉條、豬頭肉拌黃瓜、炒芹菜、炒豆芽,管夠吃。如果誰家違反規定,就扣發誰家的福利待遇。這一規定,得到了大部分人家的擁護支持。像我們家鄉,有些村裡福利待遇高的,每年每戶都能拿到近10萬,所以沒人去違反村規。標準一樣,也沒了攀比,不存在了"面子"問題。


對於題主所說的請客不超三桌的情況,倒是沒有聽說。不過國家對於公務員宴請倒是有明文規定,宴請都需提前向上級部門報備,嚴格執行規定標準。也是對於一些幹部借宴請之機斂財的情況的一種扼制手段,此舉深得民心。

誰家有個紅白喜事也需要宴請賓朋,這是農村千百年來傳下的習俗。但大辦宴席之風確實應該扼制一下,宴請雙方出於面子問題,主家怕檔次低了讓人笑話;做為客人,則考慮隨禮多少,太多真是負擔不起,少了面兒上又過不去。再說了,操辦一場宴請也是件勞心勞力的差事。所以不管紅白喜事,還是一切從簡最好。


建行漸遠


罰款作為行政處罰的一種,我們經常會遇到,比如交通違法、經營違法等等。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部門、所有規定都有資格設立罰款這一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以及第十四條的規定,除去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較大的市制定的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也就是說,除非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省、較大的市一級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有所規定,不然所設立的罰款均為無效。

經過查找,本人並沒有找到在相關層面的“農村辦酒席超三桌罰款一萬的法律依據”,因此如果遇到相關情形,可以直接要求對方提供處罰法律依據,若規定的級別不夠連較大的市的規章都沒有達到,或者制定規定的部門沒有到達較大的市的級別(比如地級市、區、縣、村、XX局之類的),那麼這個罰款很有可能是無效的。

如果遭遇到,而且被收了罰款,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細節,從一點一滴做起,我是法律小專家陳小彬,歡迎關注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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