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一個月不想幹但不能走,走了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桃子57953862


除非你的公司是老賴,即不怕被員工告,不怕仲裁。

不然,勞動法是規定必須要付工資的。當你進行公司,為公司幹活,你和公司之間就產生勞動關係。公司是必須跟你籤試用期合同的(除非你公司不夠正規)。

即使沒有籤這個合同,你幹一天,公司就必須給你付一天的工資,這時,是按試用期工資,付你工資假設你只幹了兩天,如果你離開了,我想,你也沒必要去爭要那一點點工資因為你去仲裁也麻煩,就兩天試用期工資,不要也罷。

但如果你是做了一個月,當然公司要給你發工資,如果你這時候,有重要的原因要走(你至少也要給點時間 ,給點面子給公司吧,即使只是不願幹,也要告訴公司你被迫無奈,要離開),公司也必須給你結工資,只是你也要提前一週左右時間告訴公司,讓公司做準備,交接你工作也好,招聘新人也好,都需要時間。

這點職業品德,我們還是能做的,而且,這樣的話,公司也願意接受你的離開,畢竟如果你都無心工作了,公司要你的話,也只會成為累贅。因此,跟公司相關負責人溝通一下吧,這樣他們會給你一個大家願意接受的方案。

我希望你公司是比較正規的,不然,全憑一個老闆話事,沒人負責人力的,就容易變成老闆不爽,老闆就按自己願意去做,而很難考慮你的問題。總之,先讓公司給你個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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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個說法不對。它黑了心你要用黑法對付。滷水沾豆腐一物治一物。不言你等吃虧好了。人生不要貪生怕死。


薰衣草86921


勞動局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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