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若干意見》

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

編者按: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以實際行動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近日,省檢察院出臺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若干意見》。《意見》共十條,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督導,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以實際行動積極支持、監督和推動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現將《意見》全文編髮如下:

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支持和監督

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若干意見

執行是保障法律實施、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個環節。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的具體行動。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上責無旁貸。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進入關鍵階段,全省檢察機關應當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以實際行動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現結合河南檢察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職能。要樹立“監督是最好的支持”理念,堅持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協同監督,推動檢察機關執行監督與人民法院規範執行行為、執行攻堅工作同步、目標同向。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不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依法加強監督;協同人民法院加強對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現象的治理;規範和加強對虛假訴訟、虛假仲裁中執行問題的監督;重視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作,及時對執行案件中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檢察建議,協助人民法院強化執行工作。

二、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職能。加大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以及其他妨害執行犯罪(以下統稱拒執案件)的打擊力度,監督糾正公安機關有案不立、立而不偵、偵而不結和不當撤案等違法行為,維護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對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行的犯罪行為人,堅決依法從快批捕,有效發揮逮捕措施的震懾作用。

三、充分發揮審查起訴職能。建立辦理拒執案件的“綠色通道”,完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等工作機制,從源頭上提高拒執案件的辦理質量和效率;對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拒執案件從快、從嚴提起公訴,起到公訴一批、警示一片、教育社會面的良好效果;加強與法院、公安等執法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統一執法尺度、證據標準,形成打擊合力;慎重運用不起訴裁量權,切實加強對拒執案件不起訴的指導和把關,防止打擊不力。

四、充分發揮控申檢察職能。積極做好執行領域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對人民法院依法進行的執行活動,通過教育引導、合力規勸、釋法說理,力促當事人在檢察監督階段息訴罷訪;對無法執行又確實困難的當事人,積極幫助申請司法救助,多元化解矛盾糾紛,促進案結事了。

五、充分發揮刑事執行檢察職能。加大對罪犯履行涉財產判決能力的核實力度,在開展談心談話、教育疏導中,加強對罪犯財產情況的監督,一旦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及時通報人民法院予以執行;加強對減刑、假釋的監督,將服刑人員履行財產判決的積極程度作為平時改造考核的重要依據,督促被執行罪犯及時履行義務,助力解決涉財判決執行難問題。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督導。全省各級檢察機關要把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省、市兩級檢察院相關業務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隨時聽取彙報,及時幫助下級院解決法律層面和工作層面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上級院要篩選一批有影響力的拒執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教育指導作用。

七、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通過座談研討、召開聯席會議、會籤文件等方式,注重加強與法院、公安、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建立高效便捷、合作共贏、共破難題的辦案協作機制;辦理和監督拒執案件過程中,強化線索移交,注重發現司法、行政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以及貪汙受賄等情況,對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八、加強向黨委、人大請示彙報。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和人大彙報檢察機關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執行的工作情況,爭取黨委和人大的重視和支持,幫助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涉眾型、網絡輿情炒作以及當事人雙方矛盾尖銳突出等有重大影響的執行案件,在做好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的同時,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匯聚各方力量,形成在黨委領導下的工作合力。

九、加強信息共享建設。以深入推進智慧檢務建設為契機,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臺,依託“兩法銜接平臺”,加強對非訴執行案件的線索蒐集,實現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刑事司法的全面對接;藉助人民法院的執行案件管理系統、網絡執行公開系統、“點對點”信息網絡查控系統等,對全省拒執案件數據進行反覆比對、深度挖掘、深入研判,注重運用大數據對實踐中爭議大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集中攻關,依靠科技力量提高辦理拒執案件的精準度。

十、加強宣傳引導力度。認真總結宣傳全省檢察機關支持和監督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鮮明立場、態度和決心,凝聚全省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干警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要通過傳統媒體、新媒體全面展示檢察機關支持和監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成效,廣泛宣傳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法律後果,適時通報一批檢察機關監督辦理的典型案事例,營造理解執行、尊重執行的良好氛圍和法治環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