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佈,新會計準則來了,2019考試又多一考點!

身處會計這個行業,唯一不變的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政策變化。

財政部公佈,新會計準則來了,2019考試又多一考點!

從2018年初的會計準則變化,到最近會計準則又有新的科目調整,會計人簡直要忙瘋了!

“政府會計”這四個字,相信刺痛了很多考生的心,令無數考生想起了考試時被政府會計支配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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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新會計準則來了

11月1日,財政部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公佈,新會計準則來了,2019考試又多一考點!

會計調整準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規定本準則制定依據,會計調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會計差錯、報告日後事項等基本概念,以及具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確定程序等。

第二章為會計政策及其變更,主要規定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確認、追溯調整法和未來適用法在會計政策變更中的應用等。

第三章為會計估計變更,主要規定會計估計變更的確認、未來適用法在會計估計變更中的應用。

第四章為會計差錯更正,主要規定本期發現的會計差錯以及報告日後期間發現的會計差錯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為報告日後事項,主要規定報告日後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和非調整事項的披露。

第六章為披露,主要規定財務報表附註中應當披露的與會計調整相關的內容。

第七章為附則,主要規定本準則的例外事項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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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會計準則三條要素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需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0年之前要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

二、是規範各類會計調整事項處理的需要。現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於會計調整的處理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實務中對上述會計調整業務的處理方法很不規範,也很不統一,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會計信息質量。

三、是確保政府會計標準體系內在協調一致的需要。

規定不繫統,缺乏統一的會計處理原則和方法,需要制定具體準則進行系統規範。

關於會計調整準則重要事項有

一、是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及追溯調整法。

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的,應當採用追溯調整法處理,但確定該項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從可追溯調整的最早期間期初開始應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

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各期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二、是關於會計差錯重要性的判斷標準。

對於會計差錯更正,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均分別重要性和非重要性作出不同規定,但並未在準則中明確重要性的判斷標準。

為了提高可操作性,會計調整準則對重要性標準進行了規定,即“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指差錯的性質比較嚴重或差錯的金額比較大。該差錯會影響報表使用者對政府會計主體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則認為性質比較嚴重,如未遵循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財務舞弊等原因產生的差錯。

三、是關於重大前期差錯的會計處理方法。

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採用“追溯重述法”對重大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雖然追溯重述法與追溯調整法概念不同,但會計處理方法一致。

為了減少新概念的出現,增強政府會計準則的可理解性,會計調整準則對於重大前期差錯更正未引入“追溯重述法”,也沒有引入“追溯調整法”,而是對相關會計處理方法直接做出規定。

四、是關於報告日後事項。

由於現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中沒有明確提出“資產負債表日”這一概念,因此,會計調整準則借鑑國際公共部門準則的規定,採用了“報告日後事項”的概念,並將其界定為“報告日(年度報告日通常為12月31日)至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或說明的事項,包括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兩類”。

五、是關於預算會計調整。

考慮到實務中預算會計涉及的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估計變更情形很少,即使存在,一般也是法定政策變更,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在變更同時統一出臺相關規定,因此會計調整準則關於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的會計處理原則僅適用政府財務會計。

另外,會計調整準則關於預算會計前期重大會計差錯的處理未要求調整可比期間的預算結轉結餘,主要考慮決算報告經人大批准後不應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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