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明哲保身”,教育就沒有明天

明哲保身古時本指明智的人善於保全自己,屬於中性詞。如今比喻指因怕連累自己而回避原則鬥爭的處世態度,多作貶義詞使用。

教師“明哲保身”,教育就沒有明天

是什麼讓教師把“明哲保身”當作工作中的信條呢?對此筆者有四點看法:

其一、學生的“護身符”太多。《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以及各類“嚴禁”政令把學生保護的嚴嚴實實,說不得碰不得,教師唯有“明哲保身”,不去惹禍上身。

其二、“孃家人”不給力。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該算是教師的“孃家人”、是老師的後臺老闆,可是教師一旦出了教學事故,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助家長出手懲罰老師,“胳膊肘老是往外拐”,令老師寒心啊,也只好“明哲保身”了。

教師“明哲保身”,教育就沒有明天

其三、家長和學生太囂張。在法律和規則的層層保護下,家長和學生變得極其囂張乖戾、跋扈不可一世,媒體報道多起毆打老師、令老師罰跪的慘痛事件,身邊也有好幾位教師同行因受到家長與學生敲詐勒索、人身恐嚇,而毅然辭職的。除了“明哲保身”,教師還有別的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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