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持續暴露 第三方理財公司在“囧途”

輝山乳業的債務違約、中弘月月盈一號專項私募基金延期……違約事件的頻繁發生,使得第三方理財公司的產品不斷逾期,引發市場擔憂。

某長期從事債券投資的機構人士趙雷(化名)表示,第三方理財公司所投資的債權,通常為沒有評級的“垃圾債”,利率高,風險高。在流動性充足的市場環境下,這些投資可能會給投資者帶來不錯的收益,但在市場缺乏流動性的時候其風險會大規模暴露。

“連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都在持續暴露,這些第三方公司面臨的問題就更大了。這也符合市場預期。”趙雷稱。

第三方理財機構頻頻爆雷

輝山乳業上百億元債務危機從2017年爆發至今仍沒有解決方案。歌斐資產募集、管理的“創世優選一號”及“創世優選二號”投資基金,成立於2016年3月30日,兩款產品所募集5億元資金投資於收購遼寧輝山乳業集團(瀋陽)有限公司(簡稱“輝山集團”)所持對輝山乳業(中國)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債權,期限一年。共有200多名投資人購買了上述私募基金,但無法兌付本息。歌斐資產是美國紐交所上市公司諾亞財富旗下的資產管理平臺。

臨近年關,投資者開始加緊“維權”。投資者質疑的焦點在於,歌斐資產是否對輝山乳業項目進行了負責任的盡職調查,是否與債務人共同欺瞞投資人,是否對適合的投資人銷售了適合的投資產品,在產品逾期的事件中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而歌斐資產方面則認為投資者的“維權”干擾了問題項目的下一步處置,投資者通過維權來達到給歌斐資產“施壓”,無非是想讓公司“剛兌”。

實際上,在紐交所上市的第三方理財公司近期不少都遭遇了投資者的“維權”。宜信財富管理公司(簡稱“宜信財富”)旗下的喆顥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喆顥資產”)、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諾德基金”)共同募集、管理的喆顥諾德定增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因淨值近乎“腰斬”而被投資者追責。

2017年10月,中弘股份(000979)和鉅派投資共同設立的2+2個月年化9%的“北京中弘月月盈一號專項私募基金”,由上海易德臻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簡稱“易德臻”)負責管理,原定於2018年2月23日、24日到期。目前仍未兌付。延期公告顯示,此次逾期涉及的鉅派客戶存續資金為1.182億元。

由易德臻負責管理的鉅安盛運債私募基金也被曝逾期。該私募基金成立於2017年3月23日,募集資金主要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銀行向安徽盛運重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發放委託貸款的形式進行債權投資。債務纏身的上市公司盛運環保(300090)持有盛運重工25.78%股份。該私募基金也被曝違約。

對於投資者更願意“打橫幅維權”而不是通過法律訴訟,上海社科院金融法律專家塗龍科律師指出,投資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並不容易。對經濟犯罪的案子,公安立案非常謹慎;如果是走民事訴訟的話,時間長成本高,而且官司贏了不一定能執行得到,所以很多人不願意通過民事訴訟。

企業高槓杆融資惡果顯現

目前並沒有對“第三方理財公司”的官方定義。一般情況下,對於並沒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牌照,只在某個細分領域,如基金代銷、私募備案等獲得許可,從事資產管理,資管產品代銷、諮詢等的機構,被定義為第三方理財公司。

以諾亞財富2010年在美國紐交所上市為標誌,國內第三方理財公司逐漸形成行業,發展迅猛。但由於該行業屬於“私募”性質,並沒有公開的監管數據,很多產品信息也不對非客戶群公開。這造成了投資者對理財公司經營風險、理財公司發行產品風險的難與認知和把控。而這些第三方理財機構一般將客戶群定位於“合格投資者”和“高淨值客戶”,投資起點一般為100萬元人民幣。

在實際操作中,部分第三方機構存在“拆分”投資標的,即把100萬元的產品分成幾份,由幾個投資者出錢湊夠100萬再購買。這也為日後糾紛埋下了隱患。

業內人士表示,第三方理財公司最初的盈利模式是代銷金融機構的產品,收取中介費,但利潤微薄。隨著國內居民財富的增長,越來越多的第三方理財公司向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財富管理機構轉型,開始自主發行、自主管理產品,從而獲取更豐厚的收入。但這也凸顯了監管缺失,第三方機構專業素養有待提高、道德風險巨大的問題更加突出。

趙雷認為,包括輝山乳業、中弘股份、盛運環保等在內的大型民企違約並不意外,發生債務違約的公司債券收益率一直畸高,即業內所稱的“垃圾債”,風險並不是一夜之間暴露的。這些企業通常依賴非標債券融資,即非標準化債權,是除了交易所及銀行間債券等標類債權融資之外的融資,包括信託計劃、券商資管產品、基金子公司資管產品、私募的明股實債融資、P2P網貸融資等等。

趙雷梳理了近一兩年的債券違約的主體,他發現這些主體一般都是大型機構,在地方可能還是知名企業。

2016年前後,有些高風險的私募債是通過各地金融資產交易所,即所謂的“四板市場”、第三方理財機構募集的。這些機構給投資人的承諾回報在年化8%左右。而私募債違約率大約4%,也就是說這些機構的收費要在4%以上才能覆蓋成本。如果再考慮保薦人的獎金、提成,有些私募債的最終成本可能高達15%以上。

這些最終違約的明星企業,一個最大的共同點是大舉投資,鉅額擔保。這些公司大多缺乏穩健的經營和比較可靠的財務實力,憑藉概念或包裝在2015年股市大行情後股價得到大幅拉昇,市值虛高。這些公司投融資隨意性較高,缺乏財務約束,不僅對外貸款、發債,其主要股東還普遍將持有股票進行質押回購套現。當流動性環境改變時,這些企業普遍會陷入債務危機。

在相關產品違約之後,“打破剛兌”自然是必須進行的投資者教育,但是投資機構在其中又該承擔哪些責任、受到哪些處罰、由哪些部門來監管,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第三方機構轉型壓力大

隨著今年4月“資管新規”的落地,以及備受市場關注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於12月2日出臺,趙雷認為,市場上魚龍混雜的各類理財牌照黯然失色,更有利於監管。他說:“未來,只要管住銀行,就管住了資管。”

趙雷表示,首先,對合格投資人的門檻更高。銀行理財子公司成立後,高淨值客戶、合格投資者可能有相當一部分會被“分流”至信用等級更高、產品更穩健的理財子公司。“資管新規”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其次,銀行成立理財子公司之後,可以發行理財產品對接以前因為政策限制而無法直接投資的優質資產。這將使得第三方理財機構獲得好項目的機會更加稀少,甚至連“銷售”這些優質資產的空間也在收窄。

“本來在投資端第三方機構做的項目就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挑剩下的’,未來這個情況會惡性循環。這將是第三方理財機構面臨的最大挑戰。”某投資公司相關人士認為。

不過,也有金融科技公司表示,未來允許銀行理財子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產品,是給他們拓寬了合作渠道。“我們在2019年會上線一些消費金融產品。”該人士透露。

業內人士表示,《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通過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理銷售理財產品。也就是說,未來合格的互聯網理財、第三方理財機構都有可能成為代銷機構,金融市場的發展會更全面協調。

不過,市場秩序的建立或將伴隨著已有風險的“出清”。考慮到2015年-2016年獲得融資的低評級發行人債務將在2018年-2019年陸續到期,在嚴監管環境下,低評級債的配置需求大幅減弱,信用風險在2019年仍會持續顯現。(記者高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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