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猶太人學做生意:無商不精,做生意就要將精明做到極致!

精明在中國大多數人看來,應該是一箇中性詞,有時用來夸人,有時也用來貶人,即使在生意場上,太過精明的生意人也不總是被人欣賞。在這一點上,猶太人和我們大相徑庭,極為崇尚精明,尤其是猶太商人,更是將精明當做一種本能,認為生意人就是要精明,而且還要努力將精明做到極致,如此,才能做成大生意、成為大商人。

跟猶太人學做生意:無商不精,做生意就要將精明做到極致!

來看一個猶太商業案例:

在舊上海灘,猶太商人哈同可以說是大名鼎鼎,他在做生意時就非常的精明,關於這一點,不僅在當時的上海商界得到公認,也讓許多老上海市民記憶猶新。

先來簡單瞭解一下哈同其人。1851年,哈同出生於今伊拉克首都巴格達。1872年,21歲的哈同隻身闖蕩香港謀生,並於第二年來到上海。剛到上海時,哈同可以說是落魄至極,囊中空空,連吃飯都是問題,多虧一個朋友介紹,才進入一家洋行供職,先後做過該洋行的守衛、外勤、倉管以及收租員等工作。因為工作努力加上頭腦靈活,在這家銀行工作了六七年後,他就被提拔為大班。1901年,哈同羽翼豐滿後,獨自創辦了哈同洋行,主要從事房地產行業,就此,正式開始了他在上海灘的商業傳奇。

跟猶太人學做生意:無商不精,做生意就要將精明做到極致!

哈同

哈同在做生意時的精明,通過他計算地租、房租這一點上就可以充分看出來。

在出租房屋或小塊土地時,哈同設定的租期都比較短,一般都在三到五年之間。這一點就體現了哈同的精明,租期短有兩個好處,一是方便哈同在需要時及時收回,二是在續約時可主動增加租金。這在如今看來,實在有些稀鬆平常了,但在當時的上海,卻極具特色。另外,在哈同的租地上,不管是幹什麼,哪怕是擺攤賣水果,都要交租。比如,當時有個皮匠在哈同的一塊租地上挑著皮匠擔做生意,即便這樣,每月也都要付給哈同5元租金。每次向皮匠收取地租時,哈同總是和顏悅色地說著彆扭的中文:“發財、發財。”但是,該收的錢一分都不會少。

在計算收租的時間單位上,哈同也極其精明。當時,因為洋人租房較多,上海本地的房東都是按陽曆月份收租,但哈同卻反其道行之,以陰曆月份來收租。我們知道,按陽曆算,一月一般為30或31天,陰曆的話,則為29或30天,因此,按陰曆算,每3年有1個閏月,5年再閏1個月,19年有7個閏月。按陰曆收租,每3年就可以多收1個月租金,每5年多收2個月租金,每19年就可多收7個月的租金。有些人或許不理解,哈同這樣的大商人,還在乎這點省出來的租金,可事實上,這正充分表明了哈同的精明,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他的發財之道。

另外一件事也能體現出哈同的精明,那就是他那所聞名上海灘乃至全國的名為“愛儷園”(俗稱“哈同花園”)的私家花園,這個私家花園耗資70萬兩銀元,是當時上海灘最大、最豪華的私家花園。花園建成後,為了方便管理花園職工,哈同對每一個人的等級和職責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並製作了相應的徽章。可就是這個方便他管理的徽章,他卻要職工自己掏錢購買,這些徽章,每一個製作成本大概也就是5個銅板,可他賣給職工的價格卻是4毛錢!

跟猶太人學做生意:無商不精,做生意就要將精明做到極致!

哈同花園舊景

如上列舉,不難看出,哈同的精明真可以說是到了極致,在許多人看來,可以說是典型的奸商了。但在商言商,客觀而論,哈同的這種精明還是很值得生意人學習的。而且,這種精明雖然需要一定的算計能力,但對智力要求並不高,更多的還是心態上的一種精明,也就是說,對生意人而言,要始終將精明當做一種本能,不能因為怕別人嫌自己太精明,或者太在乎別人的其他看法,而把精明丟到一邊。

事實上,猶太商人之所以被稱為“世界第一商人”,並不是說他們的智力就比其他民族的商人高,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能將商人的精明當做天經地義的事情,會想方設法甚至不擇手段地為自己攫取利益,如此,在與其他民族的商人做生意時,他們自然也就容易佔取上風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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