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高正綱辭職:我為什麼要辭職成為刑辯律師?

我為什麼要辭職成為刑辯律師,我想是因為我對刑法的酷愛,也因為三部法律電影:

辯護人,魔鬼代言人,熔爐。

每一個法律人,心中都有一個夢,關於自由與平等,公平與正義。

辯護人是韓國總統盧武鉉為原型的電影,我看了好幾遍,每當我遇到困難的時候,我都備受鼓舞,刑辯律師要有一種仗劍天涯的豪情,也要有對法律崇高的信仰。

男主角在法庭詢問和辯論階段的表現,堪稱教科書,無奈在人治的國家,法庭不過擺設,審判只是過場。

對國家與國民關係的陳詞,振聾發聵,引起每一個有良知的人內心共鳴。

這也是我想成為刑辯律師,站在法庭上的原因,因為,為不白人鳴冤,是法律人的天職。

魔鬼代言人,關於宗教與法律,很棒的電影,虛榮是魔鬼最愛的原罪,又何嘗不讓普通人甘之若飴,片中,對美國庭審控辯過程的高度還原,使我立志成為國內頂級刑辯律師,刑辯律師是刀尖上的舞者,而法庭就是最好的舞臺,現在庭審要求實質化,直播化,可以說,你上了舞臺,跳的怎麼樣,高下立判。

刑辯律師要苦練兩個基本功,法律文書,法庭辯論。

熔爐,我們努力奔跑,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法律人永遠都是努力奔跑在隊伍前列的那群人,我們的每一次辯護,每一起案件,每一個當事人,都會因為我們高效,專業,追求極致的工作,而產生良好的影響。

那就像大洋彼岸的蝴蝶,扇動著翅膀,它會形成颶風,跨越大海,帶著鹽味,來到我們腳下的土地。

辭職人,法律人,高正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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