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國學術抄襲史(1891-2018)

一、康有為抄襲事件

1891年,康有為出版《新學偽經考》,這是康有為的成名作;1897年,康有為出版《孔子改制考》;1898年,康有為用這兩本書進行託古改制、推動戊戌變法。


百年中國學術抄襲史(1891-2018)


對於康有為這兩本書,當時廖平就提出指控,認為剽竊自廖平本人的《闢劉篇》和《知聖篇》,這成為晚晴學術史上最大的版權官司,也成為百年來第一例抄襲事件。

廖平是誰?

廖平是張之洞的幕僚,康有為在廣州萬木草堂講學之前就和他認識。

康有為還得到過廖平1886年完成的《闢劉篇》手稿,康有為也讀過廖平的《知聖篇》手稿,何況據康有為的學生梁啟超所說:康有為見廖平所著書,乃盡棄其舊說。

後來美國著名的中國問題專家列文森在其著作《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用整整一章論述了康廖之爭和康有為的抄襲。

然而,康有為不承認。

“聖人”康有為都不承認自己抄襲,這個榜樣樹的有點歪。

二、馬敘倫抄襲胡適

1919年1月,傅斯年等十幾個北京大學學生創辦了一個很有名的雜誌——《新潮》。

在《新潮》第一期,傅斯年就發表文章:《出版界評:馬敘倫著〈莊子札記〉》,指責馬敘倫抄襲胡適,同時列舉馬敘倫札記幾頁的內容都是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講過的東西,但馬敘倫並沒有說是引自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或是加註釋註明出處,“似為賢者所不取也”,一個大名鼎鼎的學者怎麼可以怎麼做呢?

在傅斯年看來,如果是馬敘倫老師自己學習用,說明馬敘倫勤奮,學問做得紮實。可札記是公開出版,作為老師的馬敘倫不僅告訴學生來買,序言中還自誇自己的札記是獨創,這就有點辣眼睛了。


百年中國學術抄襲史(1891-2018)



好人胡適能忍,學生傅斯年不能忍。

於是,原本被老師馬敘倫當成最有希望弟子來培養的傅斯年奮起揭發馬敘倫:我愛我師,我更愛真理。

孤證不立,1月11日,章太炎的弟子、馬敘倫的浙江同鄉、另一位北大教授錢玄同肯定傅斯年對馬敘倫的批評:馬敘倫確實是抄襲。

其時,魯迅、周作人兄弟都認可馬敘倫的抄襲。

抄襲就抄襲吧,人家胡適又被追究,關鍵是馬敘倫教授聰明、上進。

1949年3月25日,毛澤東、朱德等人從西柏坡飛抵北平,中國民主促進會常務理事馬敘倫與在北平的各民主黨派負責人一起,前往西苑機場表示歡迎。在陪同毛澤東一起閱兵之後,馬敘倫當場寫下四首七絕,其中一首這樣寫道:“萬歲高呼毛澤東,與人衣食即春風。江南百姓皆昂首,何為遲餘解困窮。”

在民主黨派中第一個喊“毛澤東萬歲”是馬敘倫。

1949年10月1日,馬敘倫參加開國大典,之後被任命為新中國首任教育部長。

三、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抄襲

1926年1月30日,現代作家陳源在《西瀅致志摩》的信裡明確指出魯迅的抄襲行為:“(魯迅的 )《中國小說史略》抄襲的是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是可以原諒,只要你書中有那樣的聲明。魯迅先生沒有那樣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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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魯迅在《語絲》週刊發表一篇很長的文章,標題是《不是信》,裡面有一段話承認自己是抄襲:

“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

這是魯迅的解釋。但不管是大意還是次序有什麼不同,根據別人的書寫了自己的書,應該要有一個說明,沒有說明,拿去出版了,就是剽竊和抄襲,這個事實不可否定。

在《中國小說史略》裡,魯迅引別人的東西,幾乎都說我是引用“蔡元培的話,胡適的話,”都有說明,可唯獨鹽谷溫的東西從來沒有提。魯迅肯定知道學術規則,因為抄身邊人的東西都有說明,抄日本人的東西就沒有說。

可以比較一下魯迅的敵人胡適,在魯迅的小說出版前,胡適關於《紅樓夢》的考證裡,也引了魯迅的東西,胡適在文章中就說得很明白:“此序時,曾參用周豫才先生的《小說史講義》稿本,不及一一注出,特記於此。”

說明了就不是抄襲,因為抄襲不抄襲的判定很簡單:參考人家的東西,寫到自己的書裡,要有一個說明,如果不說明,那就是抄襲,抄襲就是這麼簡單,可以借用別人的材料,可以借用別人的觀點,但要說明,有沒有說明是判斷抄襲的基本標準。

也就是說,當時的人對抄襲的概念是有的,都知道什麼叫抄襲,所以都會有說明,但是,魯迅對鹽谷溫的東西抄襲了,而沒有說明。沒說明,拿去出版了,就是抄襲,這一點不能含糊。

四、唐弢抄襲改寫《文字之獄的黑影》

1962年2月19日,晦庵在《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取締新思想》是對阮無名28年前收入《中國新文壇秘錄》的《文字之獄的黑影》的抄襲和改寫。

晦庵,就是第一代的魯迅研究專家、汪暉的博士導師唐弢。

劉半農在30年代初,出了一本《初期白話詩稿》,以“文字獄的黑影”介紹“五四”前後的《新青年》一派人害怕北洋當局段祺瑞這些人搞文字獄,每天都在畏懼之中。阮無名文章的開頭就引用劉半農的原話,並給自己的文章起了《文字之獄的黑影》的標題。晦庵在抄襲阮無名的文章時略去了原話,卻襲用了阮無名用作文章標題的“文字之獄的黑影”:

唐弢的學生沈鵬年在《唐弢:怎麼能這樣寫“書話”——為被《晦庵書話》長期誣陷的範紀曼同志辯誣》一文中,揭發了唐弢更加惡劣的抄襲剽竊。

五、2007年,易中天抄襲事件

易中天2005年11月出版的《美國憲法的誕生》,尹宣本人拿到書後越讀越覺得書中的內容過於熟悉:我反覆推敲而成的譯文,字斟句酌寫出的註釋,現在變了易中天先生的著作。粗略估計,《美國憲法的誕生》有六到七成篇幅,抄自《辯論:美國製憲會議記錄》,包括譯文和註釋。


百年中國學術抄襲史(1891-2018)


尹宣先生費那麼大的功夫從美國翻譯回來,一個招呼都不打, 給人一改就出書了,那是更嚴重的抄襲。

尹宣先生去世前,留下最後一句話就是:死也不原諒易中天。

六、汪暉的抄襲事件

2010年3月10日出版的《文藝研究》和3月25日出版的《南方週末》,先後刊載王彬彬的長篇論文《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

比王彬彬說得更確鑿、更有說服力的是鄭也夫教授在《中國青年報》發表的《汪暉抄襲不是疏漏的兩條證據》,證據確鑿地指出汪暉引用馬克思的話,就加了引號和註解;引用本國學者李澤厚的話,既沒有加引號也沒有加註解。汪暉引用外國伽達默爾的話,加了引號和註解;引用本國學者張汝倫的話,既沒有加引號也沒有加註解。

抄襲在中國算不得什麼大事,所以幾乎沒有人承認,不承認也沒什麼嚴重後果。抄襲又不是殺人放火,也不是魯迅所說的“男盜女娼”,這都不是事兒,尤其對於位高權重的知名人物更是毫髮不損。

流風所及,後來的抄襲者越來越多、越來越猛。

七、2018年暨大博士抄襲事件

2018年7月1日,暨南大學博士熊科偉公開發表論文抄襲事件處理結果:熊科偉在讀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不符合學術規範,存在嚴重抄襲、剽竊現象,情節惡劣。

勇猛勤奮的熊科偉博士曾多次參加學術論壇,涉抄襲論文獲一等獎。


百年中國學術抄襲史(1891-2018)



抄襲的歷史會繼續嗎?

會。

參考文獻

1 傅國湧:《歷史深處的誤會》,東方出版社;

2 張耀傑:“燕山講堂77期實錄:中國學術史上抄襲爭議”2010年8月14日;

3 尹 宣:“讀易中天先生著 ”,2007年1月31日《中華讀書報》;

4 “暨大博士涉抄襲被撤銷學位:論文高產,導師系學院執行院長”,“澎湃新聞”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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