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偵破一起“網絡水軍”團伙案6名主要涉案人員獲刑

​​有償刪帖、“灌水”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互聯網安全管理秩序的“網絡水軍”背後,是否查無蹤跡?12月12日,天津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通報了一起在全國範圍內影響巨大的“網絡水軍”團伙案。經查,涉案的16人團伙利用騰訊QQ、微信等即時通訊軟件作為聯絡工具,在互聯網上非法從事“網絡水軍”活動。目前,6名主要涉案人員被寶坻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七年有期徒刑。

通報稱,2017年8月,接公安部線索通報,天津市寶坻區籍人員涉嫌利用互聯網從事“網絡水軍”違法犯罪活動。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指令,公安寶坻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

經公安寶坻分局立案偵查,該“網絡水軍”團伙以高某(天津市寶坻區人)為核心,涉案人員16人。該團伙利用騰訊QQ、微信等即時通訊軟件作為聯絡工具,在互聯網上非法從事有償刪帖、灌水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互聯網安全管理秩序。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由天津市公安局統一指揮部署,專案組歷時8個月先後赴北京通州、河北平泉、河北保定、湖北孝感、陝西西安、湖南長沙、河南鄭州、廣西南寧等地將涉嫌非法經營的高某、丁某等16名團伙成員全部抓獲。查獲涉案電腦22臺、手機21部,機動車1輛,摩托車3輛、房產1套,涉案金額高達800餘萬元,一舉偵破了這起在全國範圍內影響巨大的“網絡水軍”團伙案。

目前,此案6名主要涉案人員被寶坻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七年有期徒刑,並分別處罰金2萬元至150萬元。其餘涉案人員已由寶坻區檢察院提起訴訟,正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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