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初年,“大禮議”之爭風波未息,又發生一起震動朝野的大案。大明嘉靖六年,有人舉報太原衛指揮史張寅,是曾經的匪首李福達,這原本是一個不值一提的小案子,然而卻在大明的朝堂之上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許多朝廷重臣都被牽扯其中。從疑案到定案,再到徹底翻案,整個案子在審理中充滿了戲劇性。反覆變化的案情最終惹怒了皇帝朱厚熜,他痛下殺手,被打死和發配的官員有數十人之多,這就是嘉靖年間著名的“李福達大獄案”。
嘉靖二年(1523)某日,有個叫薛良的人,向山西代州知州杜蕙舉報:太原左衛指揮張寅的真正身份是逃犯李福達。此人曾於弘治年間參與地下宗教起事,被逮繫後逃出,更名李五。正德年間,又網羅信徒,聚眾數千,在陝西舉旗造反,失敗後下落不明,不知何時竟當上太原左衛指揮了。
根據官方資料,太原左衛指揮張寅是五臺人,其名載於當地張氏宗譜,並有嘉靖元年官方黃冊為證。案件經過州審,又經按察使審,再經山西巡撫畢昭再審,最終還是釋放了這個名叫張寅的嫌犯,因為他舉出了黃冊為證。
嘉靖五年,御史馬錄巡按山西,此案再起波瀾。馬錄在重審該案時,接到了武定侯郭勳的來信,為嫌犯張寅說情。原來張寅在京期間,曾與郭勳交往。這封說情信不但沒有發揮作用,反而使馬錄加深了懷疑,他抓住蛛絲馬跡,最終查證張寅確實就是李福達。
馬錄將武定侯郭勳的託請之信,與案件一併上報,引起了都察院的注意,彈劾奏章如雪片飛來。因為,如果坐實了張寅就是李福達,那麼郭勳的行為就等於結交匪黨,罪不容誅。在郭勳等人的要求下,錦衣衛將人犯從山西直接提訊來京,再度加以審問。
三法司、錦衣衛等初審後,嘉靖帝對結論表示不滿。九卿等在午門前再度鞫問,嘉靖帝仍表不滿。法司不得不將馬錄提京,並將原審中持有不同意見的畢昭等調京,參與審理。結果三次重審,都認定張寅就是李福達。在嘉靖直接干涉下,三法司進行改組,張璁、桂萼、方獻夫三人分別被調入,案情發生大反轉,張寅並非李福達。原審官員及彈劾言官紛紛被入罪處罰,朝堂幾空。張寅被釋放,令其閒住。
然,案情何以如此驚天逆轉?
“李福達案”提京並不斷再審的關鍵,在於牽連了武定侯郭勳。嘉靖帝為什麼為了一位侯爵,不惜付出四十多位官員的身家呢?原因在於隨著郭勳的介入,嘉靖帝認為此案原審官的本意“在郭不在李”,目的是報“大禮儀”之仇。
所謂“大禮儀”,就是嘉靖帝朱厚熜繼位那年開始的,關於其父母依禮應當如何對待的大討論。明武宗駕崩後,由於無子,他以武宗親弟身份繼位,奉孝宗為皇考,改生父(興獻王)稱皇叔。嘉靖帝不予接受,堅決要求以本生父母為皇考,以孝宗為皇伯考。爭論了三年,群臣數度跪請哭闕,請求嘉靖帝改變主張。嘉靖帝不為所動,並杖死了十六名官員。這一爭論中支持他的,只有包括郭勳在內的極少數臣子。
審理之初,嘉靖帝一度認可地方判決,但試圖袒護郭勳。群臣交章彈奏,使嘉靖認為,該案已經不是“李福達”的真假問題,而是打擊當年在危局中支持他的臣子。這就是他決定提京審並反覆改組審訊人員,直到最後自己滿意結果的原因所在。
基於他在“大禮儀”中對那些哭闕臣子的不信任,隨著案情的複雜化,他不斷地假定並加深判斷,這幾十位反覆參與的官員都抱有這一目的。於是,“李福達案”演化成了“大禮儀”之爭的延續,更演化成了對皇帝的忠誠與否之戰。
李福達智慧過人、行蹤不定、姓名多變、身世不詳等特點,也有不少人懷疑張寅是否是李福達,紛紛上疏分析此案的疑點,表明對此案的態度。這些人提出的疑點大致有五個:
一、李福達有硃砂痣、龍虎文身,但張寅沒有。
二、山西五臺縣一戶戶主為張子真的人家中,有張寅的名冊,而張寅幼時走失,不知生死。
三、到崞縣調查時,發現了李福達的墳地。
四、原告薛良品行不端,在鄉里不務正業遊手好閒,是個無賴,因此有誣告的可能。
五、通過對證人們調查詢問,發現他們都是張寅的仇人,因此不排除有作偽證的可能。
那麼,張寅是否就是李福達呢?這個謎底可能永遠無法揭開了。從史料記載來看,他很可能就是。當時正是徐階當政,全力給嘉靖朝舊案翻案。
從畢昭最後認可馬錄的結論來看,這種自我高難度的否定或許只有證據均非常充實,才有可能達到。張寅就是李福達的論斷,成立幾率遠大於張寅不是李福達。
“李福達案”反映了明代黨爭對於政治格局和重要刑案的影響。明太祖朱元璋擔心大權之旁落,廢相而親統六部,但後世皇帝精力不濟,遂逐漸形成了內閣與司禮監並立的畸形雙重製,就此意義而言,明代的中樞體系一直就沒有理順過。這種體制下,不僅內閣與司禮監的關係無法理順,內閣內部關係也無法理順。內閣為控制百官而組黨,百官為對付內閣而結派,結果整個政壇一起限入無休止的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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