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撞限高杆身亡,誰該為這起不幸負起責任?限高欄有最低標準限制嗎?

阿東21496


悲哀,可悲的一次意外!為孩子的父母和開車的袁老師表示深深的同情!我想此時孩子的父母正處於無限悲痛之中,開車的老師的悲痛不亞於其父母!

此時我想剖析是誰的責任、誰應該為這起悲劇擔責都是沒有意義的。就此事件中,限高杆的高度自然是有標準的,但這起事故過錯不在限高杆。

我想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更多人學習的機會,都是避免更多意外的案例!

就此事件,我深深的一個感觸:不要讓我們的疏忽成為殺手!因為我們無法改變大環境,在一個環境中,我們也無法給予孩子無邊的自由,所以我們就要教會孩子學習著去遵守秩序和規則!


13歲,已經是一個懵懂的少年,一些生活的常識應該是已經具備:乘坐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裡,系安全帶是常識。但這個孩子不僅沒有系安全帶,還把車窗打開,把在車上站立起來,把身體探出了車外,遠方的橫杆應該是在一定距離之外就可以看到的,這種前方的障礙孩子沒有看到嗎?

顯然是一種忽視,這怪不得孩子,是因為

他平時沒有養成這種安全危險意識。

這是一個習慣思維的問題。

這種思維習慣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形成的,也就是在出事之前早已經種下了因,這種意外只是一種果而已。

這種思維習慣是家長在生活中無意有意之中給孩子建立起來的。

孩子坐在老師的車上,他能這麼自由地在車上站起來,一則是自小已經習慣了這種自由的行為,二是司機也沒有意識到這麼做的後果有這麼嚴重、也更有可能根本沒有注意到孩子會做出這種行為。從這點上可以看出,這種危險行為的後果在平時裡是很不願意被人重視的。

我在想這起事故已經引起了無數家長對行車安全的重視。


起事故從表面上看起來是行車安全的事故,往深處說是一種規則和秩序的遵守

我們現在的孩子教育,往往是孩子違反了規則,家長代孩子擺平,自小孩子就養成了一種“質疑”和“個性”的鬥志。很多時候我們真的無法分清楚是不是該“質疑”?是不是該“個性”?

原本“質疑”和“個性”就是一箇中性詞,對於中性詞,只有用對了地方才可能發揮好的作用,如果用錯了地方也就會帶來一些惡果。


我們給孩子自由、鼓勵孩子的個性,但我們首先要分清楚這份自由的邊界在哪裡,這樣的自由才能足夠安全。當然生活中本沒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社會上就有一定的規則需要遵守,這些規則就是在給我們的安全更加大的係數。

願家長和老師早日走出悲痛!願更多的家長能吸取教訓!願更多的孩子能把自己的自由用對了地方,成長的更好!


快樂庭院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3.6.1條規定:一條公路應採用同一淨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淨高應為5.00米,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淨高應為4.50米。

在中國所有標準中,"應"就是必須執行,不執行就是違反標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全部由違法者承擔!

13歲男童雖然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罪不致死,本次事故的罪魁禍首是杆!是違法設置的杆!是人禍!是漠視法律的限高杆!

如果杆淨高4.49米,與2.0米高的性質是一樣的,違反了標準!標準就是法律紅線,一點不能碰!誰碰紅線誰就犯法!


塞班班


我一直和我的孩子說,車裡是很危險的地方,車行駛的時候,你們是在至少40公里每小時的鐵箱子裡飛,如果不繫安全帶,一旦急剎車或被碰撞,你們xiu地一聲就飛出去了,就玩不了變形金剛了。我的孩子從出生以後凡是坐車,第一必須坐後座,第二必須做安全座椅系安全帶,哪怕只開車去他們幾公里以外的外公家,也不例外。為什麼?因為意外事故永遠是在意想不到的時候發生的,只要開車,就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我們能做的,就是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把危險性降到最低。為人父母,這是愛孩子的起碼行為準則。像這起撞限高欄的事故,第一責任人是載孩子的駕駛員,熊孩子和熊孩子父親的要求高於安全常識和交通法規?作為一個成年人,方向盤在自己手上,油門剎車在自己腳下,出了這樣的事故,任何理由都毫無說服力。其次是孩子的父親,作為監護人,溺愛孩子縱容孩子到讓自己的孩子去坐在行駛在高速公路的車頂上,已經不能用愚蠢不負責任來指責,可以說是他從日常的溺愛而一步一步親手送自己的孩子去了黃泉。孩子再無知驕縱,還不至於為此付出生命,他是可憐的,代價過於慘重。至於限高欄設置,不同等級公路有相應規定,最低的限高欄是4米,一般小車的高度不到2米,孩子半身高算0.8米吧,也不到3米,並不至於撞到限高欄,所以我對這個限高欄的設置是否合法是質疑的,需釐清事實真相。如果非法,很顯然也需要對這個孩子的死亡負責。最後,說一說後車的視頻拍攝者和駕駛員,他們的行為可以說代表了現在人們的普遍心理,即事不關己趕緊吃瓜,死活是別人的事,只要不把我捲進去就行了。視頻中可以很明顯地聽到他們認識到了危險性,也知道前方有限高欄,甚至預測了“要是撞上去就吊了”,但就是沒有采取任何警告阻止行為。這相當於一個孩子在樓頂上玩,你就在旁邊,但只是在心裡說你這樣很危險,你也不可能蠢到跳下去吧?結果孩子腳一滑掉下去了。這樣的人應該負什麼責任?如果是我,會愧疚一生。有人說不要以上帝標準去要求他們,是的,這就是我覺得我們社會的一個現狀:一個不愛“管閒事”的社會,並不是一個有愛的社會。



科學繪畫


這事情我談談自己的看法,如果存在不當還請大家諒解。

第一,悲劇發生的過程很簡單,我就不再贅述了。如果說造成這場悲劇的主要原因,車輛駕駛員難辭其咎。小轎車的天窗主要功能是換氣,改善車廂內光線不足的問題。即便是全景天窗,也不是為了乘客賞月用的。駕駛員疏忽大意,即使看到了限高杆也沒注意到車內的兒童已經將身子探出車頂。在日常生活中,我開車經常看到有幼童從車輛天窗探出身子,覺得很拉風。看到幼童開心的表情,就可以猜到同乘人並沒有嚴厲制止。中國人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只當看風景。中國人的劣根呀……



第二,有人說後車只顧得拍照記錄慘劇發生的過程,是不是有點不人道。這事咋說呢?在當今路怒症比較流行,後車玩命按喇叭提醒前車有危險,前車也不一定能夠正確理解後車司機瘋狂鳴笛的真實意思。如果前車司機聽到後車瘋狂鳴笛,還以為後車嫌棄自己車速太慢,如果加速同樣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我個人認為,後車是無責的,道德層面也不存在問題。


第三,至於追究限高杆設置是否合理的問題。這咋說呢?國道省道市道限高杆設置都是要經過路政設施處批准才能架設。至於縣道和鄉道,國家沒有強制規定,主旨是因地制宜。就算限高杆設置的不合理,也不是導致悲劇發生的直接絕對原因。

綜上所述,生命是自己的,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寄託在別人的身上。且行且珍惜吧……


雨默天邊


一樣的話 不想多說,但是還是那句話,作為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出了事兒了就強行的甩鍋給任何人,無論是孩子父母還是父母的朋友,不管是公路還是後面的車還是限高,任何設施如果遇到不守規矩的人,就算他限高十米一樣的出事兒!所以無論他們怎麼辯解,限高的沒責任,後車沒有責任,如果還有點良知的話,就不要那麼缺德的自己犯了錯還要強行的甩鍋給別人,作為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難道那麼大的人都不知道什麼是規矩什麼是危險嗎?非得出了事兒了,說人家限高的問題,為何那麼多年就你們出事兒了呢?沒出事兒的時候限高就那麼高,也沒見得誰站出來說限高有問題,他們家不守規矩出事兒了說人家的毛病了 人家限高沒有任何的錯誤,人家限高不是為了你們這樣的人而設立的,如果你們守規矩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了,大車不可過,小車可以過去的,只是你們沒有守規矩罷了,自己好好想想吧,到底是誰的錯


雨革月王扌臺木工


開車的有錯坐車的有錯但是這麼好的路為什麼要限高,江西的路,不是限高,就是現寬,只要浙江和江西交界的路口,江西那邊就開始限寬和限高,路的質量又差,破破爛爛,和浙江這邊同時造的路,浙江這邊路起碼5年以上才會有偶爾的修補,但是江西那邊從造路開始就是年年修路,年年破,破的是一塌糊塗,為什麼江西的路質量這麼差也可以通過質檢直接阻擋江西和浙江的物品交流,和江西的發展,不要問我怎麼知道的,因為我生活在浙閩贛交界處的浙江人,經常去江西和福建,雖然福建的路也沒有浙江這邊好,但是比江西好很多很多,而且福建那邊超重大貨車很多很多,,


閑雲野鶴244667156


不要問這些無用的問題,這問題明擺著就是為司機的不負責任,為父母的教導無方去推脫責任,好比如“深水危險”人家註明了圍欄有了,父母帶著你路過,你撒嬌要游水,你父母答應了,你去了回不來了,放牌子的人負責?圍欄太低?王者榮耀裡面一樣,你要送人頭,誰阻止得了??這件事完完全全是司機沒有安全意識,父母從小讓他養成習慣了,坐車就在車上搗蛋,如果這孩子坐的是飛機?開的是倉門?最起碼機上乘務員會馬上制止吧,不阻止的話,飛機出問題,又說人家安全門放得太矮了?????這些連5歲小孩都應該會的安全知識,在熊孩紙腦子裡面就是廢話,在沒責任司機的字典裡面就是無所謂,在這孩子的父母心裡就是孩子還小,現在出事了,找放路牌?????荒天下之大謬…………!!!!還有說後車司機擔責的也是傻的,兩車距離有大概50到100米左右,快速快速幹線的車速一般80-100左右,兩車同等車速下,後車7-10秒內能超車並截停前車??而且要確保後面沒有第三第四輛車撞上來,是撞上來不是停下來,在車速80以上,開了天窗,就算車裡電話響都聽不到到,你埋怨100米外的司機不提醒?要人家擔責任?用什麼提醒?


児丷戲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青衣江路下穿遂道發生的一次慘禍:一輛公交車西里糊塗想從附道(非機動車道)通過,結果多名乘客被無辜斬首!重提這次事故是為了警示大家,道路限高、限寬、限重、限速、限行都是為了大家出行安全,駕行時別無視警示當睜眼瞎!瞎眼開快車害人害己,事後甩鍋更無純屬無理取鬧!遵守道條,謹慎駕駛才能安全無憂。


角馬81473503


出事了,不找駕駛人員和孩子的原因,非要找限高杆的事。你駕駛員不知道座車頂上危險嗎?為什麼不停車制止?你看看整條路上或者在你的駕駛生涯,你看到幾次人座在車頂的?你這不是作死嗎?限高杆死了多少人?不就是你這一個人嗎?這說明了什麼問題呢?這件事,完完全全是司機的責任。你們為什麼不想想,是不是謀殺啊?


用戶2631503774829


這個事故主要責任在於限高杆的設置者,駕駛員負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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