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低價酒穿上“高檔衣” 男子生產假冒白酒被批捕

300元一箱的“天之藍”,200元一箱的“劍南春”,450元一箱的“五糧液”,為什麼這些品牌白酒的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一箱箱價格低廉的白酒到底藏有什麼貓膩?

9月12日,九亭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在九亭鎮淶亭南路的一間出租屋內,發現大量已經封裝的白酒和制酒工具,九亭市場監督管理所遂將現場可疑人員及所查獲物品移交派出所繼續調查。經鑑定,現場扣押送檢的“海之藍”、“天之藍”、“夢之藍”、“五糧液”、“劍南春”等知名白酒均為假冒產品,總貨值金額高達20餘萬元。

案例|低价酒穿上“高档衣” 男子生产假冒白酒被批捕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生產假冒高檔白酒的經過,原來一系列“高檔白酒”的酒瓶全來自於廢品收購站,李某以低廉的價格收購回來後,進行清洗,再將自己從小賣部購買的低檔酒灌入高檔酒酒瓶中,最後蓋上瓶蓋,貼上“假冒”標籤,一瓶原價10元左右的廉價白酒,搖身一變,就成了出手價80元左右一瓶的“五糧液”。

案例|低价酒穿上“高档衣” 男子生产假冒白酒被批捕

雖然售價翻了數翻,但價格卻還是比正規超市和酒水售賣店低很多,李某就拉著這些自己“出產”的廉價酒去各個小雜貨鋪兜售。李某說,正常“生產”期間,自己每天可以灌裝四五箱,每箱6瓶,李某妻子劉某空閒的時候,也會幫助其清洗酒瓶、撬酒瓶蓋。至被抓獲,李某生產的假冒高檔酒共80餘箱,其中“海之藍”酒賣出5箱,“天之藍”酒賣出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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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李某在不具備生產資質的前提下,以營利為目的,將低端酒以次充好予以生產銷售,其行為已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日前,松江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李某的妻子劉某明知李某生產假酒,仍然提供清洗酒瓶、撬瓶蓋等幫助行為,且與李某共同享有銷售“假酒”所獲利潤,其行為也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但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良好,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對其做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案例提供 | 張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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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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