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报价大小写错误怎么办?

投标函报价大小写错误怎么办?


某个开标现场,某个投标人在投标函应当填写大写报价的地方,填写了小写数字,而在应当填写小写的地方填写了大写金额,投标函中大小写报价金额一致。进入评审阶段后,评审专家发现,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清单汇总价格相同。请问:是直接否决投标?还是要求其进行澄清说明?

张志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从本例背景来看,该情形属于明显的文字书写错误。个人倾向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如其澄清说明未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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