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國時期一萬石封地可以養多少兵?


這個問題實際上並不準確,因為日本戰國時代各個家族採用的制度都是不一樣的,並且在戰國時代前中期,各家採用貫高制較多,例如我們津津樂道的武田氏、上杉氏、北條氏就都是採用貫高制。貫高製出兵的人數其實並不固定,沒有統一的標準。

直到戰國時代中後期,太閣檢地以後,各大名領地開始採用石高制,現如今流傳比較廣的“一萬石三百人”是江戶時代的軍役,江戶時代之所以規定一萬石三百人,一方面是考慮到領主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壓制大名的軍隊數量。

那麼,在採用石高制的戰國大名裡,軍役又是怎麼樣的呢?

天正十九年時,立花宗茂的領地為八萬石,其軍役為三千人,其中戰鬥員一千四百人,非戰鬥員一千六百人。

文祿元年時,五島純玄的領地為一萬五千石,其動員出征朝鮮的軍隊為七百零五人。

不過,這些超出江戶時代軍役標準的,大多數是豐臣秀吉麾下的大名為了表現自己的忠心而故意多帶了人出陣。在小田原合戰時,平均軍役基本上是百石四人,也就是一萬石四百人,可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人並非是大名所有的軍隊人數,僅僅是出陣人數而已,各個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都會留下留守部隊。

實際上,在戰國時代要說一萬石養多少兵是不合適的,即便是石高制,軍役也是平攤給大名手下的家臣的,這些士兵不需要大名來養,而且出陣的士兵、民夫,都會從領主處獲得一些免除稅賦的特權。


指尖看日本


不知道樓主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問題,既然提出來了那麼就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首先樓主這個問題提的就有問題,封地就不能按“石”來做單位計算,“石”只是土地上產出糧食的單位!



在戰國時期一畝地約等於六石左右

按樓主所說10000÷6=1667畝地等於現在的1110000平方米地方左右,相當於150個足球場大小吧!



在日本戰國時期的1石米=現在18公斤左右,1石稻穀=14公斤左右

正常的士兵,不包括農民當兵的,一個月一個士兵耗糧=1.8石,一年耗糧等於21.6石

養兵肯定不能按月養,最少也得一年,如果一年的話:10000石÷21.6也就約等於463人!

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代一打仗就要各家各戶籌糧,因為當時的生產力非常低下,這還是正常的風調雨順的情況下一畝可以產出6石,所以在古代一打仗就要鬧饑荒!


惜說人生


一萬石的封地,糧食產量就是差不多每年一萬石,扣除耕種農民的口糧(領主徵稅基本上在五成以上),還有亂七八糟的損耗,入庫的估計能有個4000石吧。

一個低級武士的俸祿大約是30石一年,4000石的糧食理論上能養活130名低級武士。但大名不可能把錢全花在軍隊上,能花六成就不錯了,一支部隊也不可能只有低級武士,還得有中級武士擔任軍官,他們的俸祿肯定要高很多,而且還要養戰馬,一匹戰馬的糧食消耗差不多是人的三四倍,另外還要儲備糧草以備戰爭。所以一萬石封地能養活30名武士就是頂天了。

武士是職業軍人,一旦發生戰爭,大名還有權徵召領地上的農民組成農兵,雖然戰鬥力低下,但也能湊湊人數。古代田地畝產低,1畝地的畝產也就1石到2石,1萬石估計就是六七千畝地,按照30畝一戶來算,一萬石的土地上應該有200戶農民耕種,每戶出一丁,200個人。

一旦發生戰爭,一萬石的封地能夠動員的力量就是大約30名武士和200名農兵。當然,如果發生生死攸關的大戰而且準備時間足夠,領主們也可能涸澤而漁直接按每戶二丁的標準徵召部隊,那樣一萬石封地就能動員超過400名士兵,但維持時間不可能太長。

舉例,桶狹間之戰前,織田信長擁有的領地大約是40萬石,按照上邊的算法其總兵力應該有1200名武士外加8000名農兵。事實上織田信長投入桶狹間之戰的兵力是3000人,根據歷史研究,由於動員倉促以及北方和西方都需要留守兵力防禦齋藤家和本願寺的長島城,織田家實際上能投入桶狹間之戰的只有總兵力的三分之一多點,也就是織田家的實際兵力是8000-9000人,基本與上邊的算法相符。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日本戰國時期,軍役制度並不統一,自1582年羽柴秀吉所實施的太閣檢地,發佈了石高制,這是表示土地生產力的一種制度,舉凡稅貢、勞務、軍役等對政府的義務皆依據石高的多寡來課徵。

(1585年羽柴秀吉就任關白後,獲賜氏姓“豐臣”,是為豐臣秀吉)

圖一:羽柴秀吉像


圖二:太閣檢地

石高的計算是以公定的土地預估生產量(石盛)乘以面積而得的,以石為單位。雜糧、水產、礦產亦計算在內(如石見銀山就相當五十萬石)。在土地為主要財富象徵的農業時代,石高就代表了所擁有的財產,而地主與士族階層之下的受薪階層俸祿也沿用石高來表示。

日本在明治維新地租改正以前一石約重20至30公斤,在軍事上一石也就相當於能夠屯養一個士兵的能力。石高的多寡既是財富的象徵,也可視為領主所能動員的兵力。依照江戶時代的軍役令規定,大名的軍役義務為石高乘以年貢率,因此表高一萬石的大名約有動員250至300人兵力的義務。



因此,讓我們以石高製為標準,來看一下日本戰國時期軍役能力。

一萬石約合2,000貫文,早期前田利家家族即為2,000貫等級,真田幸隆在武田家時期也同樣是這一等級。

一萬石的軍役:騎馬武者10人、鎧武者16人、十騎的馬伕10人、若黨10人、槍持10人、具足持10人、手替5人、小者6人、數弓10人、手替3人、鐵炮20人、手替5人、槍持30人、手替12人、旗差9人、宰領1人、立弓2人、手筒2人、手替1人、長刀2人、甲冑櫃持4人、雨具持2人、草履取1人、馬伕6人、沓箱持(主公戰鬥用毛靴箱)3人、手替1人、押足輕6人、箭箱持2人、彈藥箱持2人、馬印持3人、宰領1人、小馬印持2人、挾箱持4人、蓑箱持(雨具)2人、茶弁當(挑整套茶具)1人、坊主(負責泡茶)1人、長持二倬8人(挑夫)、宰領2人、小荷駄(兵糧輸送)10人;隨員計235人。

圖三:前田利家


圖四:真田幸隆


需要說明兩點:

1. 日本領主軍隊是由武士、常備兵(足輕)和農兵(武裝農民)構成,個別情況下也會招募出名的浪人,比如天文12年(1543年),浪人山本勘助在板垣信方推薦之下出仕武田家,武田晴信給予的俸祿就是100貫。

2. 一揆眾沒有統計標準。


附:其他等級的軍役組成

二百石級的軍役(約40貫文):鎧武者1人、槍持1人、馬伕1人、甲冑持1人、小荷駄1人,草履取1人;隨員共6人


四百石級的軍役(約80貫文):鎧武者2人、草履取1人、小荷駄2人、甲冑持1人、槍持1人、挾箱持1人、馬伕1人;隨員共9人

注:山內一豐在秀吉的長濱城因功被封此等級


五百石級的軍役(約100貫文):鎧武者2人、甲冑持1人、槍持1人、馬伕2人、小荷駄2人、草履取1人、挾箱持1人、立弓1人;隨員共11人

注:蜂須賀正勝在木下藤吉郎時期還是草履取的等級


千石級的軍役(約200貫文):鎧武者5人、立弓1人、鐵炮1人、槍持2人、甲冑持2人、草履取1人、長刀持1人、挾箱持2人、馬伕2人、押足輕1人、沓箱持1人、小荷駄2人;隨員計21人。


五千石級的軍役(約1,000貫文):騎馬武者5人、五騎的馬伕5人、槍持5人、具足持5人、小者5人、若黨5人、數弓3人、箭箱持2人、鐵炮5人、彈藥箱持2人、槍持10人、手替3人、旗差6人、鎧武者9人、馬印持3人、主公馬的馬伕4人、挾箱持4人、草履取1人、茶弁當持1人、坊主1人、甲冑櫃持4人、立弓1人、手筒1人、長刀持1人、雨具持1人、長持一棹4人、沓箱持2人、押足輕4人、小荷駄5人;隨員合計107人。


注:以上軍役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兵種也可能更動。


【沒有看起來很漂亮的圖……感謝關注,我是夜未央】


萬里長空夜未央


有一個非常基礎的換算比例,就是100石=5名士兵/年;

所以一萬石就是大約500士兵的常備軍;


比如說,我是信長家的旗本武士,被信長分封了10000石的領地,那麼你需要在戰爭年代被大名要求出徵的時候,帶上至少500士兵參陣;

而且按照各家不同的要求,每100名士兵的戰鬥物資是有法度要求的,比如有10支鐵炮,300發的彈藥組,20匹軍馬等等;


因為我是旗本武士,所以我個人是呆在信長周圍的,而我帶來的士兵可能會交給我的家臣率領,也可能會按照兵種區別被編入兵種方陣之中,交給各類隊長指揮。


戰國泥趣史御伽眾


戰國時代已經不能用石高來判定養兵人數了。武田家甲斐國10萬石卻能養兵8000–10000,主要是因為本國有甲斐金山的支撐,還能組建赤備。越後上杉家為佐渡金山及銀山,使其擁有大量騎兵,雖質量不如赤備,大多是輕騎,但人數多。織田家則有陶瓷器拳頭產品,銷往其他國,後期重視城下町改造,樂座樂市稅收改革。此外大內,細川,毛利有朱船印可以於朝鮮,明朝進行貿易往來。


沉睡者1


石是體積單位 日本戰國 一石糙米約等於130千克(現代日本一石等於150千克)日本古代一個成年人每日的口糧約為6合 一石等於十鬥等於一百合 所以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大概在1.8至2石,按照江戶幕府的兵役要求 萬石的兵役負擔為250人 這是和平時刻的要求 戰爭時刻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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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是容積單位,1石=10鬥=100升=1000合,現代一石相當於180.39公升,或者摺合大米約150千克[1];“高”,意指高度、程度,這裡指的是數量。 對大名和武士而言,“石高”是授受封地(或祿米)以及承擔軍役的基準,即石高知行制(知行,原義為行政管理,後轉為封地制或與之相當的俸祿)或石高知行軍役制(如每百石出軍役5人)。對農民而言,“石高”則是農民持有(不是私有、無所有權)份地(不是封地哦)數量以及承擔賦稅的基準。通過檢地,每村建立土地清冊,按“一地一農”原則,登錄實際耕種者即年貢負擔者的名字(稱“名請人”,既“本百姓”),由此確立領主制下的單婚小家庭耕作體制,其耕作面積一般不超過1町步。領主直接向農民(本百姓、高持百姓)或以村為單位(稱“村高”),按“二公一民”或“三公二民”的比例徵收年貢,排除“莊園制”時代複雜的中間盤剝,否定家臣或地方豪族(地侍、有力名主、大百姓等)的土地所有權及其對農民的奴役、徵收實物等權力,推進由地方官吏管轄的村落制度。
至於一石的重量,根據《日本古代史》,“(日本)一反稻米產量,公元1594年上等水田平均為1石3鬥,到1686年則為1石5鬥了。”1反(段) = 10畝(日本畝) ≈991.7平方米,也就是說上等水田每990多平方米產出1石3鬥到1石5鬥左右,900平方米水田產量,不可能只有17-20公斤這麼少,據估計至少在400斤以上。

日本戰國時代的石是156.3公升,一石大約有220斤糧食,日本戰國初,有1200萬石700萬–900萬人,戰國末有1800萬石,1200萬以上的人,(日本輕足農兵打仗,長槍不是用來刺的,是用來砸的,只有短槍是用來刺的,嘿哈嘿哈,農兵就崩潰了,所以一百多年的混亂時期,人口不減反增。)
領主會隱瞞自己的真實實力,免得被上級收回。
一下說的什麼地方有多少石,慶長檢地時的數據。
一萬石的領地,可大可小,在尾張,尾張57萬石,尾張只有1717平方公里,一萬石大概只有30多平方公里,而貧窮的信濃一萬石有300多平方公里。按日本戰國有28萬平方公里,有1800萬石,平均一萬石有155多平方公里。這些數據不準確,因為家臣會想盡辦法隱瞞自己的真實實力。
再說一萬石的收入,一般六公四民,太閣的四公六民不算,因為太閣統治日本不到1 0年,或者陰奉陽違等等。一萬石收入,有大概6000–7000石的糧食收入,還有礦,魚,樹,商稅,關稅,等等平均下來一萬石土地,收入最少有7000石,但是不可能全部用上去養兵,城堡內家族的生活,教育下一代,家臣的俸祿,僱傭的俸祿,建設領地,存錢糧,購買武器裝備……一般用在養兵上的只有25%–60%,大概1750–4200石,按照日本士兵的軍糧,一日一升(這一升包括糧食、糧食的價值換的其他東西比如鹽味增等),一個輕足一年要吃2.4石,但是常備,不可能天天操練,所以一個輕足一年吃2石的糧,加上盔甲武器,一年5石,加上工資獎勵一年7-8石,武士要25石以上,按照常備軍,一般40%武士,60%輕足,一萬石能養160-400常備軍。
但是這種是特殊情況,如果處在兩種勢力間,就會加強常備軍,但是大多在本勢力的其他地方,一般一萬石的領主只會有30-100名常備軍,而且武士居多,因為其他人要進攻要召集農兵,召集了還要訓練,訓練了才進攻,兩種勢力間會有大大小小的城寨,進攻進度會很慢,你會有許多時間召集軍隊,所以如果不在本勢力的邊緣一般不會有那麼多常備,一般會加大存糧以便戰時軍力更強,或者加強武器裝備,一萬石的領主會開發騎兵或者鐵炮兵。
綜上,一萬石領地能養160-400人的常備軍,正常情況,軍隊能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利就行了,沒有人會大規模養兵,戰爭頻發的時候會多養點,和平時候會修城堡開發建設領地,加強軍備。

在下成雲


在古代中國 石通擔 是容量單位 裝米100~150斤之間 根據日本作家山崗莊八的描寫 日本戰國時期一萬石封地可以養足輕300人 那麼每個足輕33石 約合四五千斤糧食 看起來雖多 但足輕是脫產士兵 而且田地實際出產一般沒有理論高 應該還是比較真實合理的


至黑之夜78407111


我對日本這些不感興趣,我就想知道在中華戰國時期一萬石的封地能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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