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6歲前要給孩子立規矩,你認為最重要的規矩是什麼?

多寫


人生觀和價值觀對於只有6歲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天方夜譚。但是我們可以給他建立基礎,這個基礎就是規矩。

比如說待人接物,這是教會他學會謙卑。謙卑的人會得到更多的擁簇。

又比如說每天必須堅持做一件事情,這件事情是必須要去做的。這是為了鍛鍊她持之以恆的生活態度。滴水穿石,持之以恆比笨鳥先飛更容易獲得成功的眷顧。

再比如說面對錯誤必須分析原因,並且予以道歉。這首先是鍛鍊他分析問題的能力,道歉其實是找到問題的癥結之後的解決方式。這是一個連貫思維邏輯訓練,對孩子將來分辨是非的能力也很有好處。

規矩不是刻板的死板教條的。一定摒棄中國式的教育方式。社會越來越現實也越來越殘酷。我們要從小給他們打好人生觀與價值觀的良好基礎。剩下的路,由他們自己去走。


陽光西海岸



說到規矩,我首先想到了老祖宗的一句話:“首孝悌,次謹信”。

換言之,我的建議是懂禮、尊禮、守禮、行禮!

為什麼這麼說呢?理論有二:

一是國人有尊禮之優良傳統。古典名籍尚禮之文、之作、之精闢見解早已深入人心,投桃報李,懂禮的人,在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間看似蜻蜓點水但卻人見人愛,花見花開,會幫他贏得周圍人的尊敬,為他贏得更多的機會。

二是助力安身立命優雅生活。在孩子參加工作或走向社會生活之後,孩子的禮儀之風會成為他為人處世、事業晉級甚至是養家餬口的最重要的軟實力,我們可以憑一時的小聰明僥倖小勝,但必須依靠強大的禮儀修養屹立一世。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你若守禮,優雅自來。

之所以,我極力薦“禮”,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緣於那次朋友的飯局。那次是家庭聚會,所以大家都是拉家帶口。娃娃一上陣,就有熱鬧看。玩耍罷,撤掉狼藉,即將入座就餐。一友之男娃,主動為身旁的比他小一點兒女孩拉開座椅,推正。有點莫名感動之情還沒消逝,沒想到另一友的男娃居然在剛剛上來一道菜,大家都還沒舉起筷子的時候,他拿把匙子就狼吞虎嚥起來,周遭朋友們不住地打趣到:看把孩子們餓的,下回得早點兒。只是不知當時大家內心真實的心境如何?
其實,我個人是比較推崇無為而治的,但通過這樣一件小小事,我再也不敢小覷“立規矩”,再也不敢不重“禮”。

因此,你若問我一定要給好孩子立一個規矩的話,莫過於講禮儀以修身,修身後再致遠,即育兒要從立“禮”規、行“禮”矩開始!


花生角爸爸


0-6歲兒童的教育,可以稱之為家庭教育,父母便是第一任老師,0-3歲我覺得不用過多幹預,但是一到3-6歲的時候,便是立規矩,養成好習慣的最佳時期,因為此時孩子各種意識處於萌芽階段,可塑性最佳,但是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個階段應該引起家長們的足夠重視,切不可任意縱容,用“孩子長大自然就會明白”的言語一帶而過,

此時與其說是立規矩,我更傾向於用養成好習慣來形容表述它。

習慣與人的關係,就如同車軌和在上面行駛的火車一樣,這種關係對教育的意義重大,很有幫助,正如車軌總體上使火車更容易行駛,而不是遭遇危險,習慣對兒童也是如此。——夏洛特.梅森

那麼哪些規矩,哪些好習慣需要此時來建立呢?

1、 樹立你、我、他這樣的觀念

此時的孩子沒有形成獨立的人格,很難形成你的,我的,他的,這樣的觀念,當看到別人手裡拿著自己喜歡的玩具和零食時,他的第一反應是搶過來,這樣玩具和零食就屬於自己的了。當別人不給時,便採用暴力的手段。這個情況,為人父母,一定要及時制止,教育孩子別人的東西不屬於自己,樹立你、我、他這樣的觀念,這種觀念的區分,是將來形成道德和法律的基礎。

2、 樹立秩序的觀念

秩序,這個詞對於孩子其實並不空洞,秩序的身影在我們的身邊無處不在,比如玩具玩過之後不能隨意擺放,要放回原處,同時也鼓勵孩子對自己的東西進行歸類整理;在遊樂園和其他小朋友玩耍時,要有先後的時間觀念,比如玩具誰先拿到就應該誰先使用,玩滑梯時先上的小朋友先玩,後者要學會等待。樹立秩序的觀念後,長大後很容易養成整潔,守時,平等交往的習慣。

3、誠實,不要為自己找藉口

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初步知道對錯,會為自己找各種令家長哭笑不得的理由,來避免懲罰。比如說家長不讓孩子吃糖,寶寶趁人不備把糖果吃掉了,當家長問起來時,卻說:“糖放在那裡,自己化掉了”。比如,花瓶被寶寶打碎了,問他時,他卻說:“是花兒弄掉的”。這個階段的寶寶是最有趣的,當家長享受天倫之樂的同時,不能忘記背後的責任,小時候喜歡撒謊,為自己找藉口,長大後更不會有什麼擔當,更多的往往是逃避而已。

在孩子六歲前,培養孩子形成一種遵守規矩的意識,是在明白、理解、願意的基礎上自主遵守的行為,這些觀念意識一旦形成,就將會影響他們一生。正所謂,三歲看老,行為養成習慣,習慣形成性格,而性格決定其將來的命運。


圖片來自互聯網


貓佐大人


其實我覺得0到3歲之間這是一個家庭教育,其實我們常常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父母怎麼做,孩子就怎麼做,這是真事。在農村有好多年輕人覺得孩子小,沒事,就幾個月把孩子扔到了家裡,讓隔代教育,他們出去掙錢,也許是生活所迫,不得已,但是孩子能帶在身邊就帶在身邊,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的孩子安全感就好點!

3歲大多數都開始幼兒園了,當然有能力自己看的可以稍微晚點放幼兒園,幼兒園開始就慢慢的規矩來了,平時多注意,從小養成好習慣,父母也就省好多心。

小時候嚴厲點,長大了就省心。現在有好多的年輕父母,包括爺爺奶奶的,都怕孩子怎麼怎麼的,其實能怎麼樣,個別現象除外!都是人麼,沒什麼的,該嚴厲還得嚴厲!


琪宇如夢


6歲前給孩子立規矩,我們的目的是為了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不至於失控,這這種失控主要表現在孩子為所欲為,父母無法有效約束。但是立了規矩的孩子就不一樣了,從小讓孩子明白自己行為的邊界,不僅能提升孩子的自控能力,父母也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能更好地約束引導。

給孩子立規矩,我認為首要的守時。對於時間的把控才是一個人的終極自律。

我家大寶從認識數字開始,就開始教她認識牆上的掛鐘。剛開始她不會看時間,我們就用大針小針來規定時間。每天規定小針到9大針到6上就必須講故事睡覺,並且每次快到時間前半個小時就開始提醒。久而久之,現在養成了每天準時睡覺的習慣。當然,遇到節假日,她如果沒有玩夠可以稍微延遲,但也需要她自己定下大針到几上睡覺。因為是自己定的,基本自己都能遵守。

除了睡覺以外,其他比如看電視,寫作業,也都按照這個方式進行。由於規矩的建立,孩子比較容易接受,父母也不需要過多地干預,家裡自然少了很多爭吵。


筱涵小元


剛才我看了這個問題下的不少答案,我的眼神是這樣的🙄🙄🙄🙄🙄🙄 ,都是什麼鬼玩意啊???

咋們一步一步來ok?

其實在六歲之內還分一個階段的,那就是0-3歲。(找了那麼久還以為沒有加粗功能的)

其實我很贊同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李玟瑾教授的觀點的。

在孩子18歲之前呢他有三個臺階,三個臺階是6歲12歲18歲,但是!在六歲之內孩子還有一個階段,那就是0-3歲的一個小階段

今天著重強調6歲內的,別的不談。

第一個臺階0至3歲叫情感撫養。孩子通常對在3歲之前是沒有什麼思維上的記憶太多的,但是在身體記憶上和情感上他們會記住的,往往那些別稱為“愛哭鬼”的孩子在這階段時父母都有點過嚴,導致孩子經常受委屈落淚。這個時候就需要父母在情感上對孩子多下點功夫,引導孩子正確抒發的情緒也是很重要。

第二個臺階3至6歲叫性格培養。關於對性格這個詞應該每個人都知道吧?我著重強調一下這個階段我們主要是培養性格,而不是什麼什麼的學習習慣呀!學習能力呀!什麼什麼的做人態度呀!孩子才多少歲?大腦還未開發到培養一個就懂一個的層度。

性格培養主要考慮這幾個方向培養:防止孩子自私、剋制任性、學會控制、挫折教育。

這兩個臺階都是人一生墊底。


家有叮噹與小七


小孩子6歲之前是孩子習慣養成的最佳時期,也是糾正孩子不良習慣的最佳年齡段。6歲之前的孩子就如同一顆小樹苗,要想讓他長成參天大樹,必須要在小的時候,注重培養,修剪。

孩子的成長過程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出現一些不良的習慣,這時家長就要及時干預,幫助孩子改正。如果錯過6歲之前的時期,以後想要改正將會付出更過代價和精力。

孩子要養成一個好的習慣在家長培養方法正確的前提下,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但是要丟掉這個習慣只需要幾天時間,再想改回來就更難了。這就是“由簡入奢易,由奢入簡難”的道理。

所以說6歲之前家長是必須要給孩子立規矩,幫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學習習慣,待人接物有禮貌的習慣,管理時間的習慣等。

好的習慣比孩子的學習成績更重要,隨著孩子的成長,這些好的習慣會使孩子變得自律,會讓孩子終生受益。

你家的的孩子6歲之前立規矩了嗎?


歡樂起跑


給6歲的孩子立規矩家長的作用是以身作則,引導孩子有人生觀和價值觀。我們可以給他建立基礎,這個基礎就是規矩。

比如說待人接物,這是教會他學會謙卑。謙卑的人會得到更多的擁簇。

再比如說面對錯誤必須分析原因,並且予以道歉。這首先是鍛鍊他分析問題的能力,道歉其實是找到問題的癥結之後的解決方式。這是一個連貫思維邏輯訓練,對孩子將來分辨是非的能力也很有好處。

規矩不是刻板的死板教條的。我們要從小給他們打好人生觀與價值觀的良好基礎。剩下的路,由他們自己去走。

一定摒棄棍棒下出孝子的想法。我小時候媽媽經常在我犯錯的時候打我,時間長了,我還是經常犯錯,因為我知道犯錯後最多捱打一頓完了。小孩是不會考慮自己犯下的錯會出什麼樣的後果,但是是他會想到自己要在家長面前收到什麼樣的處罰。


孩子財商提升


個人認為,6歲才給孩子立規矩已經晚了,因為最重要的規矩就是“規矩”本身,就是知道“規矩”的意思,就是不能超越“界限”,就是有意識地“不抵抗和服從”。這是必須在孩子自我意識剛甦醒,他剛懵懵懂懂認識社會時,最先就得教給他的,也只有此時是他最容易體會和學會“規矩”的。

所以在1歲半到兩歲之間,就應該讓孩子明白“什麼是規矩”,此時一旦孩子做錯了或者做過了,就必須指出,嚴詞指出,表情嚴肅的嚴詞指出,全家一致表情嚴肅的嚴詞指出,在他找不到人支持自己、哄自己,第一輪哭鬧累了之後,才抱起,用軟化的言語講道理,並給予一定與孩子互相妥協後的補償。他雖然不一定聽得懂,但周圍情緒的變化他是能體會到的,久而久之,他就會明白家人冷落自己的原因是自己的作為讓家長不開心了,心中漸漸有了“對與錯”的概念,慢慢他也會建立起“界限”的概念,並本能的不越界。

這樣,“規矩”的雛型就在孩子意識中形成了,再在家長的言傳身教下逐步鞏固,才談得上給孩子立下一攬子具體規矩的可能。

然後從兩歲起,逐條明確哪些作為是“規矩”,不單單給孩子,家長也必須嚴格依照和執行,明確獎懲,絕不姑息。

具體規矩的順序和內容因家長的性格和關注點而異,各家育各兒,就不贅言了。

反正“規矩是什麼”必須是最先讓孩子明白的,遵守規矩的好處和觸犯規矩的壞處是必須讓孩子有深刻體會的,同時家長也一定不能超脫於自己定下的規矩,因為規矩就是規矩,它才是最大的,比爸爸媽媽都大,這一定得給孩子看到和明白,不然什麼都是白搭。


寶爸的家庭課堂


孩子處於懵懂無知的幼兒期時,他們對世界都是好奇的,並不懂得這個世界的規矩,所以需要大人去引導、教育他們懂是非、明道理。

給孩子立規矩,就是讓他們明白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但是重要的是要就事論事,不能在給孩子糾正錯誤的時候將她的錯誤擴大化的去說她要注意自己的用詞,比如:你真壞,你怎麼這麼笨,你真不讓人省心等等。這些負能量的話非常影響孩子的心靈健康。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不能以成人的行為準則來規範約束他們,應該在充分理解孩子行為的基礎上對他們的錯誤進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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