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發行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466 證券簡稱:藍光發展 公告編號:臨2018-173號

債券代碼:136700(16藍光01) 債券代碼:136764(16藍光02)

債券代碼:150215(18藍光02) 債券代碼:150216(18藍光03)

債券代碼:150312(18藍光06) 債券代碼:150409(18藍光07)

債券代碼:150413(18藍光09) 債券代碼:150495(18藍光12)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發行結果的公告

公司於2018年5月28日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0億元的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交易商協會認可的債務融資工具品種。2018年9月4日,交易商協會出具《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8]CP135號),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註冊,註冊金額為人民幣50億元,自通知書落款之日起2年內有效,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

根據公司資金計劃和銀行間市場情況,公司於2018年12月18日在中國銀行間市場發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5億元,募集資金已於2018年12月20日全額到賬。發行結果如下:

本次短期融資券發行相關文件詳見中國貨幣網(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網(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0466 證券簡稱:藍光發展 公告編號:臨2018—174號

關於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進展情況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同,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計劃於2018年11月1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截至2018年12月20日,增持主體已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2,546.84萬元,佔5,000萬元的50.94%。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巧龍、歐俊明、魏開忠、王萬峰、餘馳、王小英、常珩、雷鵬、羅瑞華

(二)實施本次增持計劃前增持主體已持有股份的數量、持股比例:

(三)增持主體在本次增持計劃公告前十二個月內披露增持計劃及完成情況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巧龍、歐俊明、魏開忠、王萬峰、李高飛、王小英、常珩、雷鵬計劃於2018年6月28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1400 萬元。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間,上述增持主體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公司股份2,367,476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8%,合計增持金額1410萬元。截止2018年7月20日,此次增持股份計劃已實施完畢。具體詳見公司於2018年6月29日、7月3日、7月24日披露的2018-080號、088號、095號臨時公告。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增持股份的目的: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同,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

(二)本次擬增持股份的種類:A股。

(三)本次擬增持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計增持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具體如下:

(四)本次擬增持股份的價格:本次增持不設價格區間,將根據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及資本市場整體趨勢,逐步實施增持計劃。

(五)本次增持股份計劃的實施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擇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計劃實施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計劃將在股票復牌後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六)本次擬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自有或自籌資金。

三、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增持計劃不存在無法實施的風險。

四、增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合計增持2,546.84萬元,佔5,000萬元的50.94%,具體如下:

五、其他說明

(一)參與本次增持計劃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本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體在實施增持計劃過程中,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權益變動及股票買賣敏感期的相關規定。

(三)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增持期限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增持主體將發佈增持計劃實施結果公告,披露增持數量、金額、比例及本次增持後的實際持股比例。

(四)增持期限屆滿仍未達到計劃最低增持額的,增持主體將公告說明原因。

(五)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持續關注增持主體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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