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小胖有提到過我們公司的HR主管離職了。而後沒過多久,公司便招聘了一位新的HR主管。

而這位新主管,上任後的第一件事,便是優化大家的考勤,要求所有人都準時上下班。

我們公司雖然規定的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為上班時間,但因為是外企,比較隨性,所以很多人其實早上9:20左右才來,而下午5點鐘便離開了公司。

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之前的考勤不嚴,加上大部分人都是這麼做的,所以久而久之,很多人也都養成了遲到及早退的一種習慣。

如今,新HR主管不但要求大家準時上下班,更是附帶了一系列的處罰措施:即遲到一分鐘以上,按早退處理;半小時以上,當作曠工處理,每人每個月會有3次籤卡的機會,也就是3次遲到的權利。

這一消息讓所有辦公室的人員炸開了鍋,紛紛指責人事部做的不人道,指責人事部踐踏了大家的人權等等。

其實,在小胖看來,人事部的做法完全是合理的,並沒有什麼過錯的地方,但為什麼大家都強烈的反對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一、公司的仁慈,當作自己遲到的藉口

老實講,我們公司為瑞典獨資的企業,加上公司有SA8000體系(社會責任標準),所以非常注重員工的福利待遇等等。甚至很多時候、很多制度都會偏向於員工多一些。

很多人一開始的時候,僅僅是遲到幾分鐘,而後發現並無相應的處罰措施,便慢慢的試探公司的底線,所以也就造成了為什麼有人9:20左右才到辦公室。

而到辦公室後,再打開電腦看看郵件,拿著杯子去接一杯咖啡等等,就已經到十點鐘了,整整浪費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其實對公司來說,是一種損失。

如今新HR主管要求大家按照制度執行,對公司來說是好事,但對一些愛遲到的同事來說,相當於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所以他們鬧騰、抱怨也算事出有因了。

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02、無規矩不成方圓,有制度就要遵守

其實每家公司都有相應的制度,甚至是一些大家都默許的規矩。在大多數公司裡,小胖相信都有關於遲到和早退的規定,而大家也都不會故意去破壞這個規則。

為什麼呢?我們來公司上班,賺一份工資的同時,必須遵守一些原則上的制度。

畢竟公司不是超市,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隨意,而既然選擇了去公司上班,就註定要失去一些東西。

我們上學的時候,也有遲到的事情發生,但是遲到的後果是什麼呢?前面幾次老師都會原諒我們的過錯,但一直如此的話,想必不是罰站就是不讓進教室。

為什麼上學遲到有處理大家都沒意見,而到了公司上班卻想著故意破壞這些規矩呢?

其實,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很多的同事學歷較高,英文較好,而且進了外企,都會覺得似乎自己的地位、身份都會高一截,這時也會覺得自己索要一些額外的權利或者福利是正常的。

歸根結底,其實有些過於自以為是了。而關於自以為是在職場中的定義,小胖想引用《寒戰》裡梁家輝先生的一句話:

每一個機構、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

不管是明是暗,第一步學會它,不過好多人還沒有走到這一步,就已經死了,知道為何?自以為是。

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三、在一家公司待太久,毛病太多

小胖公司裡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在公司建立之初便在這裡上班了,換句話說,都是老員工了。

加上大多數人都是本科或者以上學歷,由始至終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於是會造成一種誤解,認為所有的公司都是如此的仁慈,制度都是如此的鬆散,再嚴的制度也不會對辦公室人員不利。

而新來的人事部主管之前在很多公司做過,說白了,就是見識會比這些人多一些,也知道該如何去糾正這些故意早退或者遲到的人,人家有的是方案。

小胖之前也在很多公司上過班,坦白講,準時上下班是每個公司都會要求的。

而小胖遇到過最變態的公司,每週有一天早上要求大家早到半小時,然後在公司的操場上開半小時的早會,開完會後再上班。

這,才叫做損害了大家的利益。但是沒辦法,正如小胖所說,你既然選擇了進一家公司上班,就得接受他們的一些規矩。你不服氣,大可以一走了之,不必跟制度較勁。

所以,不用把自己太當回事,所謂的尊嚴、面子、福利待遇,公司給你其實已經算是賞賜,不給是它的權利。

這是很直白且淺顯的道理,但是大多數人都想不通,或者說太過於看重自己的地位,覺得自己應該享受一些特權。

其實,這就是在一家公司待得太久,見識太少而慣出來的毛病。

這種毛病好治嗎?在小胖看來,非常好治,只需要對這批喜歡遲到及早退的人給予金錢上的處罰,如此多來幾回,自己都會改變的。

公司要求準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均按曠工處理,究竟合不合理?

嚴格來講,人事部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什麼過火之處。與其說是小胖這種人被奴隸久了,不懂得反抗,倒不如說是這批人我行我素慣了,處處要求人權、要求自由。

換個角度想,如果真覺得上班不夠自由、沒有人權,那完全可以不用來上班,在自己家裡想幹嘛就幹嘛。但既然選擇了到公司上班,相應的制度、規矩就必須要遵守。

這樣,對公司、對個人沒有壞處。

世上沒有公平二字一說,於公司來講,你只是一名員工,不論你的工作優秀與否,你也只是一名員工。

而作為員工,必須要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對自己也要有一個相對清晰的定位,這樣,才是職場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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