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P”等短視頻被擅播,“快手”公司訴“補刀小視頻”侵權獲支持

因認為“補刀小視頻”APP未經許可擅自播放其平臺中的“PPAP”(時長36秒)和“這智商沒誰了”(時長18秒)兩條短視頻,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將廣州華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這兩案。法院認定華多公司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分別判決華多公司賠償快手公司經濟損失各1萬元等。

原告快手公司訴稱,其系快手APP的運營管理商,快手APP用戶分別在快手APP上傳、發佈了涉案視頻並獲千萬級較高點擊量。經該用戶授權,快手公司取得了涉案視頻在全球範圍內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快手公司認為,華多公司未經其許可,在其運營的“補刀小視頻” APP中上傳併發布了涉案視頻,該行為侵害其著作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被告華多公司辯稱,涉案視頻時長很短故不構成作品,“補刀小視頻” APP中亦未發佈涉案作品;即便快手APP對涉案視頻享有著作權且“補刀小視頻” APP發佈涉案視頻,華多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兩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之一在於涉案視頻是否構成作品。首先,涉案視頻集合了音樂、表演者的表演、特效製作、對話、場景等一個或多個內容,既非對錶演的機械錄製,也不屬於創意、思維方法、技術方案等抽象範疇的內容,或基本素材或公有領域的信息。其次,雖涉案視頻僅有數十秒甚至是十幾秒,時長短的確可能限制作者的表達空間,但這並不等於表達形式非常有限而成為思想範疇的產物;相反在較短的時間內亦可以創作出體現一定主題,且結合文字、音樂、場景、特效等多種元素的內容表達。據此,涉案視頻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達,且其作為數字化的視頻,客觀上亦可被固定並以有形形式複製,故結合其製作方式,涉案視頻應屬於類電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華多公司在其運營的APP中上傳併發布了涉案視頻,此行為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PPAP”等短視頻被擅播,“快手”公司訴“補刀小視頻”侵權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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