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堵車,自己慢慢變道,後視鏡確定後方車還很遠,後車速太快,撞到車門,說是我全責,為什麼?

石示角


這個是您本人全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所以變道引起的事故都應該由變道車輛負責。



當然也可能存在對方車輛故意碰瓷,想賺個修車費什麼的,但是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是超速或者突然加速這種行為。由於您的行車記錄儀無法拍到後車,所以您車上的記錄儀並不能提供證據,如果街道上有測速監控,或者對方車上有記錄儀能夠證明他是故意的也可以。

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你只能認全責,或者是遵循事故責任認定書。


車動態


首先,一點也不冤!你全責!如果發生碰撞你壓線了,不好意思,你全責,只有一種辦法,就是你比它還快,讓它撞你的屁股,而且撞得時候你正好在線內,他沒有行車記錄儀,交警來了只能算追尾,他全責,不過這樣做很容易捱揍。

其次,他不讓你,加速撞你,說明他不想讓你插隊,或者他走神了,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快速變道,你慢慢變道就一直在壓線行駛,後車撞你,你全責!

最後,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堵車就是你這種人造成的!

2 還慢慢變道,你以為在自家院壩頭!

3 變道是打燈動作要快準狠給油,給油才行,你不給油人家急剎都會撞上!

4 慢慢變道?你這不是作麼?

5 就算超速了也是超速另案處理!

6 你為啥不快一點,過了線就是它全責這是路口實線,能變道嗎?有探頭拍照你還得交罰款,說白了你這不就是想加塞嗎,說的你多委屈似的,即使你快速變好道馬上剎車,後車追尾你也逃不了責任,更何況有經驗的老司機要麼老早減速讓你,要麼加速不讓你進去車道,沒人會傻到讓你完全進去車道他再追你的尾。

7 變道別墨跡—— 瞧準時機,一把過去!

8 變道車必須保證直行車輛在不減速的情況下不會和直行車輛發生事故,否則就是變道車全責,沒有其他任何理由!

結束語:你全責有毛病嗎?我建議你理論還是再學學吧!


遊戲大咖王


說白了你這樣的併線操作就是給後車製造可以碰瓷撞你的機會,甚至對方連撞你的位置和力度都可以很好的掌握。這種情況只要沒有證據能證明後車超速行駛,那麼一定是併線車輛全責,哪怕是人家故意加一腳油上來撞你。


拋開交通法規,看國人駕駛的陋習和劣根性就不難得出結論,在道路上行駛,往往你不併線你附近車道的車子就在你的後方慢悠悠的開著,當你一開啟轉向燈往往後面車子一腳油門就頂了上來,你都能聽到發動機的咆哮聲。所以在車流量大一些的城市和國道上,往往老司機都是選擇果斷併線的同時開啟轉向燈,這就算是很文明的駕駛習慣了,更多的是連轉向燈都不打的。目的之一就是不給後車以故意提速的反應時間,當然了可併線的車間距和速度差自己一定要掌握好。


所以在道路上開車併線是要有一定的判斷經驗並操作果斷的,至少在國內很多城市的駕駛文明水平來看,併線猶猶豫豫或慢吞吞就是給自己製造麻煩和事故隱患呢,在一個普遍唯利是圖的社會,不要指望其他車主動讓你,而要想想怎麼樣併線能不干擾到其他車輛行駛。


感觸汽車影像特效


交規必須增加,在距離或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前方車正在變道,後車應當減速讓行!


散步在月色中101475511


一般交通事故責任是從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這四大原則中認定。由你上述的,很明顯違反了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

而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也有明文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所以判你全責無可厚非的。

你這個時候來問,應該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定下來的了。如果你不服的話,手上又有足夠證據證明對方超速,可以向交警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如果沒有足夠證據的話,我建議你還是遵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保險營養師


是你自己全責,因為變道不是看後方車輛有多遠,而是要看你是否影響對方直行,在堵車蠕動的時候,車距比較近只要你打燈,也常常可以變道,原因就是對方車速也慢,不至於影響對方。


反過來,比如在高速上,20多米的距離轉眼即逝,這時候這個距離就根本不能變道。這是變道的原則,不是你緩慢變道就可以的。


現實情況下,比如說你預估距離時間許可,但是你變道後對方車還是撞上,這時候大部分情況下,你提出對方超速,你需要給出證據,不是你感覺就可以了,當地沒有測速探頭,這事你就說不清,總體說來,變道要謹慎,是正常開車時候最容易出的事故之一。


道長風華


應該你全責,而且你現在視角有問題。

你說後視鏡看對方還很遠,你說對方車輛速度過快。

你說的就對啊?

遠和快,有一個相對概念。同樣的情況下,如果是別的車主就會認為這個距離太近,不能變道。別的車主可能會認為時間有限,即使對方減速也可能有危險。交通法規考量的是事實,而不是主管判斷。

事實就是你變道,導致對方和你有事故,除非你確定對方車速過快,否則責任就是你變道引起的。

最後勸你一句,開車別太自信。碰撞事小,傷人事大。


新觀點評說天下


如果法律允許,不但要叛你全責,還要叛你賠付所有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時間損失!最煩你這種的,車道已經堵車緩行了,還來回瞎變道,就算你來回變道超100輛車,能有多少路程?只會增加事故風險!就算對方明顯撞你,也是你活該!


未來汽車網



評論家13579


自己蠢還怪別人?你憑什麼說人家超速?即使前面龜速,他速度快就是超速了?超速怎麼也要80碼吧市區道路,如果人家超速了你覺得你的命還在麼?駕駛技術是要在實踐中不斷學習和獲取的,你今天就是交了一點學費而已。不要推卸責任要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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