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過失致人死亡案撤案!檢方、警方發佈最新案情通報!

近日,黑龍江哈爾濱,一段摩托車駕駛員和出租車司機發生爭執後突發心臟病倒地身亡的視頻引發關注。19—20日,檢方、警方發佈最新案情通報!

哈爾濱市檢察院通報出租車司機過失致人死亡案:不構成犯罪 不應予以逮捕

據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通報,針對媒體報道出租車司機滕廣江過失致人死亡一案,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

經查,2018年6月27日16時30分許,滕廣江在駕駛出租車過程中,兩次超越吳某某(男,歿年32歲)駕駛的摩托車(滕與吳某某不相識),吳認為滕影響其正常駕駛,遂進行追趕。在哈爾濱市南崗區一曼街名島海鮮門前,吳將車停在滕的出租車左前方。吳下車責問滕,二人發生口角,吳用拳擊打滕的肩部。後滕下車,二人繼續爭吵,被各自妻子勸阻。吳又兩次約鬥,滕未予理會。當吳欲騎車離開時昏倒在地,滕幫助救助,後吳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經法醫鑑定:“吳某某符合生前在爭吵、情緒激動、過度疲勞等情況下,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主觀上應存在過失,客觀上應有導致他人死亡結果發生的行為。本案中滕廣江、吳某某素不相識,雙方口角時吳未表現出病狀,依正常人的判斷,滕廣江難以預見吳某某患有心臟病。滕下車後,二人雖有爭吵,但在雙方妻子的勸阻下,並沒有發生直接的肢體接觸。縱觀全案,滕廣江在主觀上沒有罪過,客觀上沒有實施加害行為,不構成犯罪,依法不應予以逮捕。

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令南崗區人民檢察院撤銷對滕廣江的批捕決定,南崗區人民檢察院已於2018年10月19日撤銷原批准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同時建議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出租車司機過失致人死亡案撤案!檢方、警方發佈最新案情通報!

10月20日,哈爾濱南崗公安分局發佈通報,依法對出租車司機滕某某解除強制措施,並撤銷案件。

出租車司機過失致人死亡案撤案!檢方、警方發佈最新案情通報!

回顧

哈爾濱摩托車司機與的哥起爭執心臟病發身亡,涉事的哥被批捕

近日,一段摩托車駕駛員和出租車司機發生爭執後突發疾病倒地的視頻引發關注。黑龍江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工作人員10月17日告訴記者,摩托車司機身亡後有家屬報警,目前涉事出租車司機滕某已被檢方批捕。

現場視頻顯示,一名身材壯實、穿黑色上衣的眼鏡男將一輛無牌摩托車停在一輛出租車前,黑衣眼鏡男不停辱罵出租車司機,並上前拉出租車車門。黑衣眼鏡男仍不聽勸阻,多次向出租車司機鬥狠,雙方發生口角。爭執持續約2分鐘,黑衣眼鏡男騎上摩托車準備離開,剛發動摩托車就歪倒在出租車引擎蓋上。一紅衣女子情緒激動說“他有心臟病”,並讓人幫忙報警。有人上前將黑衣眼鏡男平放在地上,女子則按壓他的心臟和人中。

哈爾濱當地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此事發生在今年6月27日下午4時許,出租車司機滕某將車停在南崗區東大直街名島海鮮飯店門前與妻子談話,突然一輛摩托車追上來踢打車門,認為滕某別了他的車,對方還動手打人。摩托車駕駛員的妻子多次勸阻他趕緊走,但摩托車駕駛員仍不依不饒,最終心臟病發作倒地。滕某參與施救,但摩托車駕駛員不幸離世。

當地人士向記者提供的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拘留通知書》顯示,6月28日2時,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的滕某被刑事拘留。另一份南崗分局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該局指派/聘請有關人員,對吳某某(摩托車司機)死亡原因進行了法醫鑑定,鑑定意見是吳某某符合生前在爭吵、過度疲勞等狀況下,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落款時間為9月10日。

知情者介紹,滕某屬於龍運現代交通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熱線人員17日早上告訴記者,聽說過此事但不知道具體的情況。同時,該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人也不願透露更多情況。

南崗公安分局相關工作人員17日下午告訴記者,事發當天有死者家屬報警,警方介入調查後將相關證據提交給檢察院,9月上旬,南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出租車司機。

“我們只是把相關證據提交給檢察院,當天發生的情況,就是視頻中的情況,視頻可能是不太清楚,因為之前有一些相關證據。(出租車司機和摩托車駕駛員的死亡)有關係是檢察院定的,一定是有一定理由的。”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來源:環球網、澎湃新聞、哈爾濱檢察、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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