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偵破紀實:塵封20餘年系列搶劫殺人案,浙江第一懸案告破

2017年11月,隔著鐵柵欄,徐利向前來提審他的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檢察長鬍東林供述自己曾犯過的那些事——1993年以來發生在浙江省臨海市、長興縣、寧波市區、諸暨市等地,珠寶行、商廈等7起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均系自己所為。

這些多年前的系列搶劫殺人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曾被稱為“浙江第一懸案”。2017年3月29日,嫌疑人徐利在諸暨市一家棋牌室內被抓獲歸案。

為慎重辦理這起重大案件,紹興市檢察院成立了由該院檢察長鬍東林任組長、公訴部主任楊琦等員額檢察官組成的辦案組,經過近一個月的加班加點,審查分析相關事實、證據,形成了長達236頁、14.7萬字的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也逐漸還原了塵封20餘年系列搶劫殺人案的真相始末。

10月20日,紹興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徐利提起公訴。11月10日,該案將開庭審理。

 經濟拮据動起搶劫念頭

徐利出生在臨海市,家中兄弟姐妹眾多,隨著父親去世家中也失去了經濟支柱,全靠母親打零工維持生計,家境困窘。從初中畢業就開始打工的徐利,常處於“打工——待業”週期,每次工作時間都不長。17歲那年剛剛走上社會的徐利,因盜竊罪被臨海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1993年9月,21歲的徐利因經濟拮据動起了搶劫的念頭,因住院1個多月而熟悉的臨海臺州醫院就成了他的目標。9月6日21時許,徐利攜帶事先購買的假手槍等作案工具進入台州醫院,竊得一件白大褂,把自己偽裝成為醫生,伺機作案。次日凌晨1時許,徐利潛入住院部一樓掛號收費間內,見值班人員在睡覺,遂一手掐住對方脖子,另一手持假手槍進行威逼,又用繩子將人手腳捆綁,當場劫得8000餘元後逃離現場。

隔了沒一年,徐利又一次預謀對金融機構進行搶劫。1994年7月22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撬棒、尖刀等作案工具,通過爬窗、撬門等方式進入臨海市城南信用社實施搶劫,見值班人員沈某正在一樓營業廳內床上睡覺,遂用尖刀朝其猛刺數刀,致其大出血死亡。而後,徐利用撬棒撬金庫門未果,逃離現場。

同年11月6日凌晨,徐利經多次踩點後對長興縣長興龍達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搶劫,通過換氣扇入口爬入公司一樓,見值班人員何某正在睡覺,於是用事先準備的撬棒朝其猛擊數下,致其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隨後,他用撬棒和現場拿取的臺虎鉗、菜刀等工具撬開公司金庫門及金庫內的鐵皮櫃等,劫得黃金飾品、珠寶玉器、手錶、現金等財物共計70餘萬元。

作案後,徐利將劫得的黃金飾品等熔化成塊,與部分玉器、手錶分批賣出,將剩餘玉器等財物裝在瓦罐內埋於老家住宅地下。

“之前搶來的財物銷贓所得的錢,被我花得差不多了,我就又產生了搶劫的想法。當時臨海有到寧波的直達車,我就坐車去寧波踩點。”在看守所內,徐利供述道。

寧波市中山東路的綠洲珠寶行就是他此次瞄準的目標。1995年12月6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兩支手槍、撬棒及尖刀等作案工具,通過綠洲珠寶行頂樓電梯機房內的電梯井道攀爬至一樓,撬開電梯門後進入一樓營業大廳。當時,值班保安徐某、鄭某正在大廳內看電視,徐利見此情景遂持手槍對二人進行威脅。其間,徐利發現徐某欲轉身取物,便用手槍朝他背部開了一槍,並用槍猛砸徐頭部數下致他不動。後來,他又用繩子將二人雙手反綁,並用毛巾堵住嘴巴。

將兩名保安制服後,徐利用撬棒、尖刀撬開了珠寶行裡的飾品櫃、保險箱等,將黃金、白金飾品等共計110餘萬元財物搜走,臨走前朝兩名保安頭部各開一槍,致二人顱腦損傷死亡。

徐利通過賣掉劫得的黃金飾品等,獲利上百萬元。然而,劫到財物之後,徐利經常沒有節制的揮霍,又染上賭博的惡習,屢賭屢輸。

除夕之夜響起槍聲

徐利與曾是同學的女友楊某結婚,由於妻子在紹興諸暨一家醫院上班,徐利婚後就住在了諸暨。他騙老婆說是在做藥材生意,實際上每次出門都是在賭博,差不多過了兩年,所有的錢揮霍完了,他就又想到去搶劫。

1998年4月7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撬棒及自制手雷等作案工具,蒙面攀爬進入事先踩過點的紹興供銷大廈,行至二樓珠寶櫃附近時,剛好碰到值班保安正在巡邏,就用手槍朝王某開了一槍。見王某未被擊傷並逃開呼救,他離開現場,途中將自制手雷、撬棒等丟棄於附近。沒有搶到東西,徐利逃回了諸暨。

在諸暨成家的徐利,有賢惠的妻子持家,還生了一個乖巧的女兒,但是這些都沒能使他停止犯罪的腳步。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承擔賭博的開銷,徐利選擇隱瞞妻女繼續實施搶劫。

2004年,就在千家萬戶闔家團圓過除夕夜迎新年的時候,徐利跑到了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實施搶劫。1月22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尖刀、撬棒,帶上了護膝及黑色線褲等,蒙面攀爬至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三樓平臺後進入店內。行至二樓時,見值班保安夏某正在睡覺,他就上前用尖刀捅刺夏某,刺中臉頰後遭對方奪刀抵抗,便朝夏的腿部開了一槍,擊中對方大腿後逃離現場。

為了還賭債,徐利把一家居住的房子賣掉了。2007年他因為在外面欠下了賭債,就又想到去搶劫。經對諸暨市嘉瑞珠寶店多次踩點後,2007年11月6日,徐利決定採取以高壓電擊暈值班人員後,爬窗入內的方式作案。他將電線一頭用扎鉤連到附近配電房內變壓器上,另一頭掛於珠寶店值班室的防盜窗上,然而,因防盜窗遇高壓電發熱並冒出火花,被店內值班保安發覺,徐利只好倉促逃離。

跨越20年的證據“講述真相”

從1993年到2007年,十多年的時間裡,徐利前後共實施了7次搶劫,造成了4人死亡、1人輕傷、劫取財物數百萬元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大。也正因此,該系列案件告破,徐利最終落網的消息,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

考慮到案件的重要性、偵破時間跨度大,案件告破後,紹興市檢察機關在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聽取了偵查人員案情及在案證據介紹、細緻查閱了案件材料。在“引導不代替、參與不干預、討論不定論、到位不越位”的原則下,檢察機關深度介入,先後8次召開與偵查機關的聯席會議。對有關現場痕跡、作案工具等客觀性證據的收集、固定與完善,作案動機、手段等影響案件定性的問題,現場勘驗檢查、鑑定意見等關鍵性證據的瑕疵補正,贓款去向的追查等方面提出100餘條意見建議,引導偵查機關進一步依法規範取證。

浙江省檢察院也對此高度重視,指示紹興檢察機關在辦案中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把案子辦成鐵案,還專門組織檢察業務專家、公訴骨幹趕赴紹興,指導辦案。

塵封20多年的血案如何還原真相,使指控的犯罪與事實無誤,證據體系全面完善、無可辯駁,辦案組煞費苦心。他們抓緊一切時間對所有的案卷、證據材料等開展審查,國慶節八天假期,成為辦案組忙碌的黃金時間。如何讓客觀性證據跨越20多年的時間間隔,“講述”事實真相,替被害人“說話”,成為他們孜孜追求的目標。

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負責該案的辦案組成員胡東林、楊琦、章丹先後多次來到諸暨市看守所提審訊問徐利,對其供述犯罪事實的真實性,有無被誘供等情況進行核查。同時,他們審查核實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嚴格按照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現場勘查筆錄、鑑定意見、物證及相關書證等大量證據,進行了仔細的梳理、審查。

由於案發時間距今較為久遠,影響犯罪事實認定的關鍵性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如何,需要檢察機關細緻核查。為了讓犯罪事實的細節問題得到印證,檢察官們審閱了20年前現場拍攝的視頻資料,從中找出答案;通過查找記錄現場勘查材料的偵查人員原始筆記本、原始膠捲等方式,收集現場勘查原始記錄,並引導偵查機關對材料原始狀態進行拍照固定,確保證據來源的真實性。

為更好地明晰控辯爭議焦點、提高庭審效率,檢察官與徐利及辯護人、法官舉行了庭前會議,將所有證據一一展示,對一些瑕疵問題進行了補充解釋。檢察官還充分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為了更好地瞭解徐利的犯罪心理、作案動機等主客觀因素,9月30日,檢察官還專門詢問了徐利的妻子,核實徐利的生活軌跡及異常情況,瞭解到了徐利的個人成長經歷、家庭背景、性格特徵等,這也為激發徐利的懺悔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過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審查起訴工作順利進行,徐利對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在員額檢察官辦案組最後一次提審訊問徐利時,他在坦白罪行的同時,更表達了自己的悔意。正如他自己所言,“自從走上犯罪的道路,殺人、搶劫所犯的罪惡和獲得不義之財後,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處於深深的痛苦,掙扎在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罪惡深淵裡”。

2017年11月21日,紹興中院對寧波紹興系列搶劫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徐利犯搶劫罪,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綜上,決定執行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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