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資料管理的要求
1、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工程合同與設計文件等規定。
2、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納入工程建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範圍。
3、工程施工文件應隨工程進度同步收集、整理並按規定移交。勘察、設計單位應在任務完成時,施工、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各自形成的有關工程檔案向建設單位移交。
4、工程施工文件應實行分級管理,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單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建設過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審核工作應由專人負責,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
5、工程各參建單位應確保各自文件的真實、有效、完整,對工程施工文件進行塗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經典例題:
根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JGJ/T185-2009的規定,施工過程資料分為( )類。
A.6
B.7
C.8
D.9
答案:C
閱讀更多 建工考試資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