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工程的錨固長度不足分析及措施

鋼筋的錨固長度不足

【分析】

1.受拉鋼筋、受壓鋼筋和彎起鋼筋的錨固長度不足。

2.板、框架樑端節點處上部鋼筋的錨固未伸過節點中心線。

3.配筋時結構留洞處需彎曲的鋼筋未按實際需要加長,導致鋼筋在留洞位置彎曲後,鋼筋兩端的錨固長度縮短。

錨固長度不足,沒有可靠的錨固傳力,受力鋼筋便失去根基,無法發揮其受力作用,受力後鋼筋易被拔出,支承處混凝土被壓碎,造成破壞。

【措施】

1.當計算中充分利用受拉鋼筋強度時,縱向受拉鋼筋的最小錨固長度見下圖


鋼筋工程的錨固長度不足分析及措施


縱向受拉鋼筋的最小錨固長度

2.當受力鋼筋由於條件限制無法滿足規定的錨固長度時,可採用專門的錨固措施,如在鋼板上焊橫向錨固鋼筋、箍筋、角鋼和鋼板等。

3.板的縱向受力鋼筋伸入支座內長度la應符合表3-16的規定。簡支板的下部縱向受力鋼筋應伸入支座,其錨固長度不應小於5d。板與梁整體連接或連接板的下部縱向受力鋼筋應伸至梁或牆中心線,且不應小於5d。

4.連續梁或框架樑的上部縱向鋼筋應貫穿中間支座或中間節點範圍,下部縱向鋼筋應伸入中間支座或中間節點。當計算中不利用其強度時,伸入的錨固長度La≥12d(月牙肋鋼筋)或15d(光圓鋼筋);當計算中充分利用縱向鋼筋的抗拉強度時,伸入的錨固長度不應小於表3-16規定的la;當計算中充分利用縱向鋼筋的抗壓強度時,伸入的錨固長度不應小於0.7la。


鋼筋工程的錨固長度不足分析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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