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的發展帶給大家更好的生活,農民在這麼多年的發展中也實現了致富之路。近年來農村的建設越來越好了,大家也走上了城裡的生活,很多人都會買房定居。雖然農村的一切都在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但也出現了很多的矛盾,尤其是近年來的離婚率一直都在不斷的提高,夫妻之間的感情生活也出現了微妙的變化。
在過去農村很少有家庭會走上離婚這個地步,畢竟夫妻之間更多的是彼此的理解和共守。現在女人的地位提升了,所以大家都不願意在生活中隱忍了。很多女人在受氣的時候都會提出離婚,現在的二婚女在農村深受歡迎,所以女人們也有著更高的資本。
但離婚並不是簡簡單單的說著就完事了,還需要對婚內的財產進行分配,在雙方無異議之後辦理手續離婚。女人則要了解一下:離婚之後,這四種“婚內財產”屬男方所有。
1.意外補償
農村的男人多半都會走上高危險的職業中,在工作的時候一不小心就會面臨著各種事故,這樣的話就會涉及到企業的補償款。現在的交通事故也非常的常見,如果男人出現了交通意外,這時候也會獲得一筆補償款。
這筆錢作為意外補償,自然是屬於男人個人所有。在離婚的時候是不能進行平分的,這樣才能保障男方未來的生活、
2.婚前購買的商品房
現在很多的年輕人都會在結婚之前購買一處商品房,這樣就可以更好的找到媳婦,在相親的時候也能夠獲得女性的青睞和認可。
但夫妻之間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商品房,那自然是屬於男方所有。當然也有一些房子則是父母贈予的,這樣也屬於個人的財產。
3.私人物品
夫妻之間在生活的時候,私人物品自然是會分開使用的,比如說牙刷、衣物等。
這些東西在在離婚後自然是不會進行劃分的,就算一件衣服價格再高,也不能成為財產分割的理由。
4.婚前全款買的車
現在的小轎車已經開始在農村中普及和使用,很多人都會直接全款購買。畢竟價格上並不是很貴,一般家庭的還是可以承擔的起。
如果是男方在結婚之前購買的車子,那在離婚的時候自然也是個人財產。
女人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讓生活更加的幸福,不要等到離婚的時候才後悔。農民朋友們,你們村的離婚現象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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