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豔華女士通知,獲悉劉豔華女士將其持有的本公司1,750.20萬限售流通股辦理了股權質押融資業務,具體情況如下:

一、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情況

2018年10月25日,劉豔華女士將其持有的本公司1,750.20萬股的限售流通股質押給北京津西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質押股份約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0%,融資期限2年,質押期限自質權設立之日起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後兩年止。上述股權質押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質押登記日為2018年10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日,劉豔華女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91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09%,累計質押股份的數量為4,135.30萬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84.10%,佔公司總股本的23.63%。質押詳情參見公司於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7-039《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8-005《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補充質押的公告》、於2018年10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8-047《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補充質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鋒先生、劉豔華女士合計持有公司股份8,757.216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04%,合計質押股份7,975.5169 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5.57%。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鋒先生的股份質押詳情參見公司於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7-014《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於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7-064《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於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8-006《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補充質押的公告》、於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8-037《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補充質押的公告》、於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臨2018-046《關於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解押的公告》。

二、可能引發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劉豔華女士本次質押目的為個人資金需求。劉豔華女士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還款資金來源於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投資收益等,質押風險在可控範圍之內,本次質押不存在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不會導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會根據股權質押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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