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人社部通知:不再追繳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費用,你有何看法?

未來正在開始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費用徵繳將由社保部門全面移交稅務局管理徵收。目前,相關的移交前期準備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全面推進,稅務部門正在持續推進徵管業務部門、信息系統服務中心省市縣三級“掛牌”、三級“三定”和“管戶”調整、“金三”重新上線等工作。稅務部門有嚴格的執法依據,有充足的執法力量,有強大的

金稅三期和金保二期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有依法嚴格查處、處罰的力度和榜樣,社保費用的徵繳,不再是可繳可不繳、可隨意減額延期繳納的彈性政策,有可能成為企業發展的隱性“炸彈”,違紀者隨時就可能被引爆。

面對2019年開始的社保費用由稅務部門徵繳後,將造成的對過去未繳、少繳部分的補繳、滯納金和罰款,以及對今後因足額繳納社保費用造成的人力成本的大幅上漲,造成企業經營成本的增加,許多中小企業唉嘆聲一片,直言生存困難,實體經濟運營的又一個寒冬來臨。

面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壓力,人社部緊急下發通知,明確表示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穩過渡到稅務局管理,1月1日前社保不做追繳。

此《通知》一出,許多企業大大鬆了一口氣,但隨之引起的議論,卻是“不追繳”雖然是對企業的“鬆綁”,卻是對職工利益的傷害,嚴重違背了《勞動合同法》和《社保保險法》對企業要“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法律規定。

正確解讀人社部《通知》即可明白三點:不統一追繳,並不意味著可以不繳;官方不追繳不代表員工的利益不受保護,員工仍然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2019年1月1日以後的個人社保,企業必須按時足額全部繳納,不允許出現新的拖欠。

社保由稅務部門接管,長期被拖欠社保費用的企業職工,肯定會集中起訴追究,以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稅務部門一經受理,肯定會清查處理同一企業所有社保繳納情況,從而避免同一事件重複申訴、重複執法、浪費執法力量、增加執法成本,企業同樣不能心存僥倖,以為不追繳就沒有事,就可以不用補繳。

目前,國家電網等大型國企、央企,都對以前按60%徵繳的社保費用進行追補(多地追補已經沒有了政策依據),以避免稅務部門接管後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而企業職工在瞭解掌握政策之後,也在不斷提出維權起訴,以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今後,稅務部門將建立社保費用自查自糾平臺,對個人或企業的管理依託於司法體系、徵繳體系、信用體系三位一體的生態型系統,政府工作的重點是優化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查代管、依法治稅的模式,將成為社保費用徵繳的主旋律。


真寧腔調


謝題主!

關於近期人社部通知:不再追繳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費用,你有何看法?

首先作為我們每個企業應該要正確領會人社部的通知內涵,從而認清社會保險工作是為了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從而更進一步走上法制軌道。

人社部的通知己經講明裁止2019年1月1日之前對各企業所欠繳的社保費一律不於追繳,只裡主要原因有二點,其一,主要是為了企業減負,由其是對中,少型企業為了減少經費的開支和支出,從而加大對中,小型企業的扶策起著一個很大的作用,進而為了發展經濟,為了國家的強大,為了企業員工能享受到大家庭的溫暖,同時起著重要舉措。

好了,上面是第一點,下面再來說第二點,所謂不追繳,而不是不要繳,這裡也同樣給每一個企業先提個醒,即從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統一由國稅總局代收,只裡也就是社會保險要拉入法制化的道路,也就是從2019年開始,各企業要抱著對員工負責的態度,要認真執行人社部的通知要求,如果再有欠繳,拖繳,或者是不繳。國家將會用法律來制壓的方式為社保資金的合理收取,再有可以用行政執法,用罰款的方式對企業採取可控措施。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一個目標,就是為社會保險的全面統籌,為了對人民群眾的老有養,老有所依。

最後我個人觀點是,人社部的通知是國家及中央政府直接關懷下,發出了的一個重要通知,希望我們企業要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共同為企業的正新,為了配合社保的繳費工作做出自己一份貢獻!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這個說法是誤讀,大家千萬不要誤解。

其實我也是醉了,會有人這麼誤解。人社廳9月份確實發佈了一個人社廳函,2018年246號文件,文件的內容是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做好穩定社會保險費徵收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常務會議是9月7日召開的,會上明確,要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繳費費率,確保總體上企業負擔不增加。在社保徵繳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的徵收政策不變。

人社部文件指出,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這個集中清繳是個什麼意思呢?實際上就是開展運動式、全面的執法檢查活動,要求企業遵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繳納社會保險費。

正常來講,社保部門徵收社保費是核定制。用人單位申報社保費,自己申報社保基數,然後社保部門審批通過就可以了。一般不會審核用人單位上年度工資發放情況。所以,很多用人單位直接按最低繳費基數給職工申報社保。

但是,每年勞動部門都會對企業的欠費行為進行清繳,不過一般不涉及有沒有真實申報社保基數的行為。

稅務部門可是掌握著企業全面的工資發放信息,2019年1月1日,稅務部門負責社保費徵繳之後,將會通過個人所得稅和社保繳費基數聯動的方式,不再由企業自己申報繳費基數了。這樣大家的繳費基數就更加真實。


繳費基數高了,雖然個人交的錢數也多,但是各種保障待遇還是非常不錯的。比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越高,退休待遇越高。按照最低基數繳費和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繳費,退休待遇會相差1/3左右。至於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返的錢數也會更多。

國家公佈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之後,推動了國稅局和地方稅務局的合併。一些地方由於社保基金負擔很重,尤其是黑龍江,從2016年起累計結餘已經是負數。企業的社會保險費欠費很多,所以也開始了一些集中清繳活動。


不過一下子要補齊以前所欠的多年社保費用,對於企業是一個非常大的負擔。所以,很多企業反應強烈。國務院為了保持穩定,要求各地暫時停止這種集中清繳模式。對企業的過去欠繳社會保險費行為,暫時不予追繳。

不過,政府不主動追繳,不代表勞動維權就會停止。企業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主動實名進行申請維權之後,勞動部門必須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該督促企業補交保險的還要督促。

比如,一個勞動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企業過去十年沒有按照真實社保繳費基數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勞動部門是應該予以維權的。而且還有兩種檢查方式,一種是對這個單位所有職工的工資及社保交費情況進行核查,另一種是隻針對舉報職工的工資社保交費情況進行核查。不過就目前的要求,應該是採取第二種方式,對同一單位其他職工沒有個人主動要求,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方式。

所以,職工主動維權也很重要,至少能夠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至於有的人說,抓緊註銷企業,這樣企業以前欠的社會保險費就可以兩清了。其實這種情況是無所謂的,生產正常經營的企業是不會去註銷的。而且資不抵債的企業如果繼續經營下去,很有可能也會侵犯職工的合法權益,早日註銷掉也好。

而且我們在進行企業註銷時,要按照有關順序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時,首先要保護職工的工資、撫卹金、經濟補償金等待遇,第二輪要保證社會保險費和稅費,剩餘的才要清償欠款和進行股東分配。


所以,無論怎樣都不會影響職工權益的。而且2019年1月1日,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徵繳之後,對於職工權益的保護是更加完善的了,這是一個好的措施。


暖心人社


看清楚政策,不是不允許追繳,只是不讓你集中追繳。也就是說,以前你公司大部分人的工資在10000左右,但公司都是按3000繳社保,這樣企業負擔減輕不少,現在你即使發現企業沒有如實申報,也不能集中去對企業所有人進行追繳,但如果有個別人員認為公司沒有足額繳交,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你可以去申訴,舉報等,企業還是要給你補。


還可以更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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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工:地主欠債不還,請青天大老爺給我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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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追繳肯定一大堆人問下崗,出現大批量公司提前註銷,不過19年實施後估計好多小公司私有企業員工工資就要下降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社保肯定影響這部分人的收入,企業也會變相調整工資的,要麼註定就是失業潮吧,感覺私企只交最低檔社保是普遍現場,多交對於央企國企及機關單位幾乎沒有影響,影響的都是私企外企。


好奇先森W





12345688順流


我覺得2019年之前的不再追繳是正確的,但是國家可沒說不讓員工維護權益哈😄理解透這話哈

2008年社保統籌的吧。但是國情也好市場環境也好~諸多原因導致到目前為止10年之間大部分地區的社保統籌比例是很低的,就拿我說在的城市(3線),很多企業都沒有給工人繳納社保,但是工人工資每個月都7000左右(不絕對哈,生產性加工行業,特別機械木業類工資高),而這些生產性企業工人大多數都是老百姓,老百姓的認知是交社保還得扣錢不如拿到手裡的更實惠,他們本身自己就不願意繳納。

而現在如果去追繳,很多企業真的得倒閉,因為時間太長,工人數量太多~一視同仁全部追繳對企業也不公平。企業倒閉受損的還是稅收和當地的老百姓

所以不追繳,是💪


巨恩人力資源


我覺得大家都有誤解,我個人沒查到人社部具體的通知,沒有明確看到稱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費用不再追繳。

目前對應此條新聞各媒體給出的都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做好穩定社保費徵收工作的緊急通知”這一文件,而該文件全文中壓根就沒提過不追繳2019年之前的社保費用。

緊急通知中一共五條:一、充分認識穩定社保費徵收工作的重要意義;二、嚴格執行現行各項社保費徵收政策;三、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四、積極做好徵收體制改革相關準備工作;五、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落實到位。

和不再追繳相關的條文在我看來,也就是隻有第三條搭邊,也就是對企業的社保歷史欠賬不進行集中清剿,但集中清剿和不再追繳這兩者的含義卻完全不同啊。不集中清剿,只是當前不集中進行繳費徵收而已,並不代表未來不再徵收。此外就是文件也提到了在機構改革未完成前,各地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但這只是保持政策,並不是明確說欠費企業不需要補繳費用。

所以,我覺得吧,這條新聞應該只是哪家媒體想爆個大新聞,結果大家也都以訛傳訛了,以為真是2019年的欠費不追繳了。就目前給出的文件看,只是暫時不集中清剿,因為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集中清剿費用一定會對部分企業來帶影響,增加企業的成本。

目前相關職能部門還在研究如何給企業減稅,文件中也提到了適當降低單位社保繳費比例、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繳費負擔的具體政策措施。但目前政策未出臺,社保徵收機構改革也未完成,這也就意味著清剿社保費用的時機未到,現在不適合追繳費用。

但是,一旦以上這些政策出臺和機構改革完成,屆時才能最終定下是否追繳費用!

最後個人歸納下文件的精神: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保持現有徵收政策不變;不允許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未來會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不增加企業負擔。好了,大家都洗洗睡吧!有興趣的可以自行去

人社部官方查看各通知文件。



羅氏蟲社


社保費大赦有了參照

稅務總局對影視圈逃稅追繳不超過兩年是一個很重要的信號。理論上逃稅的追繳期限是十年,而這次稅務總局明確要求只追繳2016年以來的部分。社保費補繳主要是民營企業這一塊,之前上海個別地方有要求補繳十年的政策後來叫停了。目前國家雖然要求各地暫停了集中清繳,但畢竟靴子沒有落地。社保費補繳是否也是不超過兩年呢?讓我們拭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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