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受保護瀕危陸龜,北京 “龜迷”被判緩刑

因為喜歡漂亮的陸龜,男青年楊某從網上買了1只豹紋陸龜、1只印度星斑陸龜、2只輔紋陸龜當寵物養,並在網上轉售豹紋陸龜。而他買賣的這幾隻陸龜都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的物種。昨天,西城法院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

買賣受保護瀕危陸龜,北京 “龜迷”被判緩刑

楊某在花鳥魚蟲市場看到了漂亮的陸龜後,就想買幾隻來當寵物養。去年2月至6月間,他從網上聯繫賣家,先後買來1只豹紋陸龜、1只印度星斑陸龜和2只輔紋陸龜。其中輔紋陸龜價格最高,一隻就要5000元。但因為豹紋陸龜個頭太大,老“欺負”其他幾隻龜,楊某便在網站發帖出售豹紋陸龜。

楊某購買的輔紋陸龜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物種;豹紋陸龜和印度星斑陸龜則都是《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在發現楊某出售保護動物的帖子後,有人向森林公安部門舉報。楊某在自己家中被民警查獲,4只龜也被送往動物保護機構。

法院認為,楊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侵犯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制度,已經構成了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於楊某非法出售陸龜的行為尚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楊某到案後又能如實供述其罪行,當庭認罪、悔罪,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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