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女人應該被打?

最近有一起暴力事件,是男人打女人的,網上卻是一片叫好聲,就是蔣勁夫痛打自己的日藉女友事件。

什麼情況下女人應該被打?

網友找到了各種蔣勁夫應該打自己女友的原因。甚至提高到了這是抗日行為,因為女友的國籍就應該被打。又有蔣勁夫的朋友站出來說,是因為女方行為不端,所以蔣勁夫才會打她。我想說什麼時候每個人都能成為法官和執行官了嗎?我們是生在一個法律社會還是一個叢林社會?是不是路見不平時,每個人都可以輪起拳頭打死對方呢?

什麼情況下女人應該被打?

先不論事實的真偽,如果反過來蔣勁夫是那個背叛的一方,他的女友僅僅因為沒有力量,所以就不能實施懲罰嗎?如果他的女友真如同蔣勁夫的朋友所講是黑社會的話,即使她做了天大背叛蔣勁夫的事情,蔣勁夫又能拿她如何?說白了沒有對錯,只憑誰更暴力,誰更有力氣而已嘛。

什麼情況下女人應該被打?

甚至於網上還有一種言論認為如果女方沒有做了,該被打的事情,蔣勁夫為什麼會打她?這就更可笑了,一定要被害一方有錯,才會被打嘛,這不是典型的被害者有罪論嗎?校園暴力有原因嗎?家暴有原因嗎?《奧賽羅》大家都看過,難道僅憑懷疑就可以致一個人於死地嗎?那還要法律做什麼用呢?

蔣勁夫這個案子之所以會被熱議。無非就是因為女方的國籍以及男人有沒有權利懲罰出軌的女方。那麼男方出軌,女方又應該用什麼來懲罰他呢?說白了,這個案件背後更多體現的還是大家對暴力的不以為然,以及對法律的漠視。那些說女人應該被打的人,我想問問你認為自己什麼情況下應該被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