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中國行政區劃的演變


解放時期的中國行政區劃圖。此時全國分為12個院轄市、35個省、1個地方。這個時候存在著現在不存在的西康省、熱河、嫩江、合江、松江、安東、遼北、察哈爾、興安、綏遠10個省。從地圖上來看,南方省市的行政區劃除開四川、西藏因為西康的緣故,基本上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區別,區別最大的就是東北,省份太多。12個院轄市分別為南京北平市、天津市、上海市、廣州市、重慶市、漢口市、大連市、青島市、瀋陽市、西安市、哈爾濱市

1949-1951中國行政區劃圖。這段時間實行了大區的形式,整個中國被分為華北行政、東北行政、華東行政、中南行政、西南行政、西北行政六個行政區,駐所分別為北京、瀋陽、上海、武漢、重慶、西安。全國直轄市數量增為13個,鞍山、撫順、本溪、旅大市、增設為直轄市、哈爾濱、青島被撤銷。

1952-1953年全國行政區劃圖。撤銷了蘇北蘇南行署區,合併為江蘇省,南京降級為地級市,劃歸江蘇省。增設哈爾濱和長春為直轄市,直轄市數量達到14個。

1954年全國行政區劃圖。全國分為26個省、1個自治區、3直轄市、1地區、1地方。直轄市除開北京、上海、天津,其餘城市全部撤銷。這階段東北的行政區劃大大改變,撤銷了眾多的省,保留了熱河。西藏以地方的形式存在。

1955-1958年全國行政區劃圖。1955年撤銷熱河省、西康省、新疆省,設立新疆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昌都劃歸西藏管理。1957年設立寧夏自治區、撤銷廣西省設立廣西自治區。1958年,撤銷天津直轄市,劃歸河北省,作為河北省省會。

1959-1965年全國行政區劃圖。1965年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此時中國的行政區劃圖與現在差距不大。

1966-1968年全國行政區劃圖。1966年,河北行政中心從天津遷回保定。1967年,天津擢升為直轄市,1968年,河北省會改為石家莊。

1969-1978年全國行政區劃圖。這期間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發生重大改變,所劃出區域分別劃入黑龍江、吉林、遼寧、寧夏、甘肅。

1979-1988年全國行政區劃圖。1969年劃歸黑龍江、吉林、遼寧、寧夏、甘肅的區域全部歸還內蒙古自治區管理。撤銷了廣東省海南行政區,成立海南省。

1989-1999年全國行政區劃圖。1997年成立重慶直轄市,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至此現在中國行政區劃圖的狀況正式確立,這二十年並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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