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与产业不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所谓的“局台矛盾”上

事业与产业不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所谓的“局台矛盾”上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电视业一直是归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实行计划事业型为主的体制,基本上依靠国家的投入。1982年电视业的总收入9.83亿元,基本属于财政拨款。

在国有和国办的体制下,影视产品带有福利的、静态的、行政化的特色,所有影视产品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也都纳入了计划经济的模式。由于不区分经营性产业和公益性事业,电视业按行政区划设置,条块分割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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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实践界的探索表明,长期以来电视业不仅是党和政府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社会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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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宣传属性、事业体制是我国电视业的基本特征,市场属性和经营属性也是符合我国电视业发展实际的重要属性。电视业产品的商品化转变、电视业机构的经营性转型、电视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共同推动着经营性广播影视产业的成形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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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电视产业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发展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目前还是事业主体型的准产业形态。电视业的体制、机制问题,已经成为电视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事业与产业不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所谓的“局台矛盾”上,即电视台同广电局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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